-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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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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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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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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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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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73301000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拟订全县足球产业发展规划,负责行业队伍建设。做好与全国乃至全世界足球运动之间的交流,负责推进社会足球事业发展。负责全县足球产业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足球资源的保护利用,组织指导做好重点足球产业的开发、运营工作和足球产品的开发,促进全县足球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泸西县高原足球特色小镇”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指导开展营运工作。 负责抓好青少年足球试点县校外足球发展工作,配合抓好校园足球事业发展。承接和举办国内国外各类足球品牌赛事。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成立后,认真清理各类债权债务,完成原星元公司相关的产权、法人变更等相关工作,对一号运动员公寓楼电梯和消防、进行常规的维护保养,投资10余万元对整幢公寓楼层进行监控安装的工作,确保训练基地稳定运行。通过聘请专业的检测机构,完成云南省足球基地建设项目的地基安全检测。压实责任,加大人才培养管理,9月到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招聘公告,计划招聘30余名工作人员到下属泸西文康体育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作。10底,经过面试等筛选完成了全部招聘任务,厨师、安保人员、服务人员全部就位,11月初,确保即将举办的中国足球协会杯U15第二阶段比赛顺利开展。县高原足球训练基地二期项目(泸西县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项目)占地1167亩,计划投资8.6亿元,拟规划建设2万人体育场、水上运动区、康复疗养区、休闲度假区等设施。已完成可研编制(初稿)、项目建设建议、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水保、环评、林业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及土地收储工作。负责承接和举办国内国外各类足球品牌赛事,做好与全国乃至全世界足球运动之间的交流,不断推进泸西足球事业发展。让足球事业成为撬动泸西第三产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杠杆。同时为努力把每一场国内外足球赛事办成“隆重、热烈、节俭、安全、圆满、和谐”的体育盛会,同时建立健全高原足球发展中心、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融媒体中心、教育体育6家单位的“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高效联动”的联动机制,逐步实现举办赛事联动的制度化、正常化、规范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1名正科级, 2名副科级,6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事业工勤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6,160,698.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16,468.54元,占总收入的94.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44,230.00元,占总收入的5.14%。本单位2019年3月份新成立,与上年无增减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406,931.69元。其中:基本支出2,067,878.51元,占总支出的46.92%;项目支出2,339,053.18元,占总支出的53.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单位2019年3月份新成立,与上年无增减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7,878.51元。本单位2019年3月份新成立,与上年无数据对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7.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39,053.18元。(其中:泸西县迎宾社区11人制足球场建设支出735000.00元,泸西县长安社区5人制足球场建设支出100000.00元,泸西县足球训练基地设施建设支出5758.44元,青少年冬令营活动经费1113.00元,足球青训中心建设经费351045.00元,女子足球队建设经费16900.00元,青少年武术散打冠军赛经费45490.00元,足球青训中心建设专项经费27460.84.00元,泸西县足球训练基地专项建设支出1056285.90元。)本单位2019年3月份新成立,与上年无数据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8,415.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41%。本单位2019年3月份新成立,与上年无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36,49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支出664770.00元;购买办公桌椅、网络、水电费用等日常基本支出36722.74元;足球场建设项目支出835000.00元(其中:迎宾社区足球场建设项目支出735000.00元,长安社区足球场建设项目支出10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83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支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08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支出决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3月份新成立,与上年无对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本单位2019年3月份新成立,与上年无对比。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4,053,546.57元,其中,流动资产18,910,399.49元,固定资产221,861.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053,546.5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910,399.49元,固定资产增加 221,861.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4921285.9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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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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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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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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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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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4,053,546.57 | 18,910,39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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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861.18 |
| 49212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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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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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本单位2019年度无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3月份新成立,无年初预算,与上年无增减对比。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73301111
附件【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