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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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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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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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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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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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71301000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是中共泸西县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新时代担负着团结引导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泸西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是: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团结动员妇女投身全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泸西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代表妇女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全县有关妇女儿童措施、办法、规划的制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与各界妇女联谊,积极发展同其他县市的友好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促进共同繁荣与稳定。负责指导基层妇联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以思想建设为中心,发挥妇联组织对广大妇女的政治引领作用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有计划、分步骤的推动学习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贯穿在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化家庭文明建设、推进妇联工作改革创新等方面。同时,利用“泸西妇联”微信公众号、“妇女之家”、“爱心传播站”等阵地,通过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开展宣讲活动等方式,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宣传到广大妇女群众中。
2.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按照“不划阶段、不分环节”的要求,严格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彻始终,保证了主题教育扎实有序开展。10月10日,联合县总工会、团县委,组织全体党员在主题教育中开展“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主题党日“五个一”活动:一是到档案馆开展一次革命传统教育。二是开展一次志愿服务。组织全体党员到庐东社区慰问20名困难职工,为他们发放了价值6000余元的大米、油、锅等生活用品。帮助社区居民清理院落、街道卫生,用实际行动为社区居民献出了自己的爱心。三是开展一次政治学习。学习传达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的通知》《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节选等内容,组织收看“云岭先锋”夜校第28期,了解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切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不忘历史、不忘初心。四是开展一次忆初心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当年的决心和信念。五是观看一部红色影片。深刻学习中国共产党人面对艰难险阻不屈不挠、敢于斗争、勇于牺牲的崇高品质,让清廉思想和纪法意识刻印心间,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目前已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2次,集中学习2次,讲主题党课一次,撰写交流发言稿、调研报告、问题检视材料等16篇。
3.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以“唱响祖国颂歌、讲好中国故事、写出家国情怀、献礼祖国华诞”为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系列主题活动:一是在“三八节”期间,举办了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总结表彰暨脱贫攻坚巾帼风采故事分享会,对在脱贫攻坚中涌现出来的,乐于奉献、勇于实践的24名女性先进个人和8支巾帼志愿服务队进行了表彰,以分享会的形式,对部分典型事迹进行了集中的宣传和展示;二是4月份以来,以中枢镇长安社区为先导,在基层“妇女之家”开展“唱响祖国颂歌”活动,让祖国颂歌在“妇女之家”响起来,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感恩中国共产党、感恩伟大祖国;三是在5月,以给妈妈写一封信为主题,开展“弘扬家国情·礼赞新时代”征文活动,收到歌颂祖国、感恩母亲的稿件90多篇,选择了部分优秀作品刊登在“泸西妇联”微信公众号,引导大家讲好家风故事,书写家国情怀,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四是在6月,组织了“巾帼建功 税收助力分享会”,邀请部分本土女企业家代表分享创业故事和企业管理心得。联合多家单位举办了泸西县第十二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来自全县14家单位的14名参赛选手紧紧围绕“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主题大力唱响时代主旋律,焕发全县人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讴歌全县各族人民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原花园城市建设中涌现出的感人故事。五是启动“我和我的祖国”百姓宣讲活动。9月,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共同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和我的祖国”百姓宣讲活动启动仪式。为12名宣讲团成员颁发了聘书,7名宣讲员与参会人员分享了劳模、养路人、创业者、志愿者、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老党员等的故事。10月、11月分别进入学校、社区、村寨、企业进行宣讲。
4.深入开展建党98周年活动。为纪念党的98周年华诞,重温党的光辉历史,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7月2日,县妇联以“巾帼心向党 礼赞新中国”为主题,开展了系列活动献礼建党98周年。一是开展了7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了一堂党课、重温了一次入党誓词、同唱一首《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等活动。二是开展了一次“党的基本知识测试”。采取集中闭卷的方式开展了党的基本知识测试,让党员干部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三是进行一次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党员参观了泸西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县博物馆。瞻仰了革命先烈当时工作生活的图片、实物,重温了那段革命历程,真切体会到在当年艰苦斗争环境下,革命先烈们不怕牺牲的爱国主义精神。
二是以党政大局为重点,发挥广大妇女的桥梁纽带作用
1.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姐妹同行”宣传。利用妇联系统各种宣传平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中央、省、州、县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精神。
2.围绕弘扬新风美德开展各种读书活动。4月,联合县文旅局开展了泸西县第24个“世界读书日暨全民阅读月”启动仪式。6月,开展以“相伴同悦读·共抒家国情”为主题的“书香家庭·亲子共读”活动。26个家庭参加了活动,让家长和学生在阅读中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陶冶情操,促进和谐家庭建设。7月,联合县新华书店开展了好书分享活动,各级妇联组织也以不同的形式开展读书活动。通过开展各种读书活动,不但陶冶了情操,拉近了亲子关系,还把各种积极、美好、向上的正能量用读书的形式传递给大家。
3.继续实施“巾帼关爱行动”,帮扶困境妇女儿童。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其它妇女儿童提供关爱服务。为永宁乡200名贫困母亲、向阳乡勺布白村100名贫困母亲争取到上海市徐汇区妇联捐赠的“母亲包”300个;对全县8个乡镇农村户籍35-64岁的1万余名妇女进行“两癌”筛查。争取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16万元,省妇联“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资金8.94万元;争取到上海大千挚爱基金会捐赠15万元的项目,帮助中枢镇阿勒村建一个儿童之家,三塘孔照普小学修缮水池2个,向阳乡勺布白小学配备7万元的教育学设备,中枢、三塘、永宁、午街等学校赠送价值1.4万元的书包;8月,举行了2019年工青妇“金秋圆梦”助学活动,为77位受资助学生发放助学金27.55万元。
4.继续实施“巾帼维权行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以“3·8”妇女维权月、六一儿童节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反家暴、防治校园欺凌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妇女儿童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共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16场次,送法下乡3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种宣传资料1万余份。二是依托“12338”维权热线、县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和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三大平台,通过聘请法律顾问等手段抓实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共接待来信来访15次,律师法律咨询、解答500余人次,诉讼代理10件,代书50次,法律援助5人次。
5.协调推动“两个规划”顺利实施。全面完成2018年度“两规”指标监测,并结合统计监测情况,对重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评估,形成《泸西县实施妇女发展规划2018年度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专项评估报告》《泸西县实施儿童发展规划2018年度儿童之家建设专项评估报告》。
三是继续深入实施“巾帼脱贫行动”,助力脱贫攻坚
1.引导贫困妇女实施产业脱贫。引导贫困妇女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发展种植、养殖、服务业、手工业等优势产业。一是依托上海对口帮扶,以“巾帼新作为,绣出新时代”为主题,今年4月开展了“最美绣娘(绣品)”和“最美女带头人”选拔活动;9月,选送3名绣娘到蒙自,参加上海长宁区妇联、红河州妇联举办的东西部协作脱贫攻坚刺绣培训。通过对妇女刺绣技艺的培训,带动贫困妇女脱贫致富。二是与徐汇区妇联建立妇女“产业帮扶大联盟”,协调妇女发展循环金50万元,向红河州妇联协调妇女发展循环金15万元,用于帮扶23名正在创业的女性,帮助她们解决发展产业的资金困难;引导创建各类“妇字号”示范基地,带动更多妇女实干兴家。泸西县磐江老东山万头生猪基地被评为2018年度全国和全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泸西县青源农业有限公司被省妇联授予2018年度全省巾帼脱贫示范基地的称号。三是争取“贷免扶补”项目,帮扶130名有资金需求的妇女获得5-15万元不等的创业贷款,投入种植、养殖、零售、餐饮等行业,贷款总额1890万元,带动300余人就业。
2.抓就业创业促脱贫。进一步帮助贫困家庭女性劳动力拓展就业渠道,促进贫困家庭增收致富:一是抓技能培训。争取州级6名育婴师、5名保健按摩师、10名农作物种植、3名刺绣培训名额,1名省级农村种植女能手培训名额。二是抓就业服务。在2月和7月,联合县总工会、团县委、人社局等部门,组织了“春风行动”和“夏日阳光行动”两次现场招聘会,吸引用工单位近200家,为求职者提供就业岗位568个需求4000余人,吸引应往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贫困劳动力等求职人员10000余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400人。
3.充分发挥巾帼志愿服务队助推作用。围绕脱贫攻坚这一中心,找准基层妇联组织发挥作用的切入点,以组建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家庭环境卫生整治为抓手,广泛组织动员妇女在革除卫生陋习中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引导农村妇女革陋习、树新风,倡导文明行为。目前,全县8个乡镇共组建“巾帼志愿服务队”300余支,吸纳队员3000余人,队员涵盖村妇联主席、执委、妇女代表、妇女党员、建档立卡妇女等群体。各巾帼志愿服务队进村入户,按照“四洁村庄”(道路清洁、公共活动场所清洁、垃圾池周边清洁、沟池清洁)、“六净家庭”(室内干净,厨房干净,厕所干净,院内干净,个人卫生干净,房前屋后干净)目标,开展“农村家庭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示范”活动,充分发挥巾帼志愿服务队“宣传发动、示范引领、监督养成”三大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讲文明、讲卫生,革除陋习,助推贫困家庭实现精神和物质“双脱贫”。
4.有序推进“村庄清洁巾帼行动”。一是认真学习,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学习《红河州妇联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巾帼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泸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县妇联工作责任及工作实际,制定了《泸西县妇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巾帼行动”实施方案》,并印发到各乡镇和县属部门妇委会,明确了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二是召开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召集各乡镇妇联主席和县属部门妇委会主任(负责人),召开妇联系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巾帼行动”推进会,“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 巾帼在行动”等会议,就工作统筹,氛围营造,工作重点等方面进行了强调。会后,县妇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各乡镇开展督查调研工作,确保会议精神落实。三是抓节点,集中开展村庄清洁巾帼行动。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端午节、“七一”、“国庆”等节点,引导各乡镇妇联和部门妇委会积极响应号召,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广泛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组织妇联干部和巾帼志愿者,动员妇女群众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能自己动手干的实事做起,紧扣“三清一改一提升”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村庄清洁巾帼行动”活动,引导农村群众转变观念,形成清洁卫生的自觉意识,营造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妇女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氛围。三塘、白水等乡镇举行了“村庄清洁巾帼行动”启动仪式,县检察院、县供销社、文化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泸西税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等部门妇委会纷纷到脱贫攻坚挂包村开展“村庄清洁巾帼在行动”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巾帼志愿者等对主要路段和角落卫生进行全面清理,清除村间、道路卫生死角,整治柴草、砂石堆,清理公路两旁红白垃圾、路面路旁“五堆”、公路沿线路障河道漂浮物等,全面巩固市容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人居环境良好的县城形象。
5.多措并举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州妇联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专兼职妇联干部和执委的作用,县、乡、村(社区)妇联三级联动,组织妇女干部、妇联执委、妇女小组长及村组干部、驻村队员等1033余人,进村入户认真摸排走访,对辍学失学儿童情况进行认真统计核实,并做好辍学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劝导辍学学生回校继续完成学业。经入户摸排出9名辍学学生,现已劝返6名回校上学。并在上级妇联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儿童登记上报工作。
四是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优势,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落细落小到家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遵纪守法、爱国奉献、邻里和谐、孝老爱亲、科学教子、革除陋习、卫生整治、平安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文明新风家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等推荐评选活动,推荐州级示范户124户,推动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改变落后风俗习惯,追求文明乡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83,403.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3,403.3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49.6万元,减幅27.84%,主要原因是2018年10月有1人退休,2019年5月有1人调出,相应工资薪金收入减少及其他收入减少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62,602.02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596.59元,占总支出的97.06%;项目支出40,005.43元,占总支出的2.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28.15万元,减幅17.12%,主要原因是2018年10月有1人退休,2019年5月有1人调出,相应工资薪金支出减少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2,596.59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8.0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一人,压缩机关日常支出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05.43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3.35%,主要原因是实施了三塘孔照普小学水池修缮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4,508.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1,20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9%。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50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机关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79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600.00元,支出决算为2,320.00元,完成预算的5.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20.00元,完成预算的23.4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公务车改革和单位压缩单位接待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974.00元,下降77.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74.00元,下降77.4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公务车改革和单位压缩单位接待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32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461.97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展贷免扶补工作产生的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妇女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898,354.55元,其中,流动资产859,563.58元,固定资产38,790.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801.8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8,672.20元,固定资产减少61,474.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71301111
附件【泸西县妇女联合会表2020082709265644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