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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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tjj/202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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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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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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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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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1001000
泸西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本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本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根据国家统一制度拟订和实施本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本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本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本县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业等调查。
(5)组织开展经济去查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各项工作部署,以服务全县经济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努力提高统计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发挥了统计职能作用,现将工作作如下总结:一、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全力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二、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三、统筹兼顾,强化协调,扎实做好各项常规统计工作(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贫困监测调查、农村经济综合统计、生猪监测、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等);四、把握重点,深化改革,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编造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紧急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六、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678,384.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7,784.78元,占总收入的93.7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0,600.00元,占总收入的6.27%。与上年对比下降18%,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压缩相关日常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泸西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049,212.79元。其中:基本支出3,476,029.29元,占总支出的85.84%;项目支出573,183.50元,占总支出的14.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下降11.9%,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减少,单位压缩日常开支。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76,029.29元。与上年对比下降9.63%,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减少,单位压缩日常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3,183.5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3.58%,主要原因为财政困难,压减相关项目支出。项目开支总计57.32万元,相关项目实施完成,年终无项目资金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泸西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1,904.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5%。与上年对比下降5.03%,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减少,单位压缩日常开支。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68,83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6%。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4,09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机关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8,976.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7,200.00元,支出决算为1,988.00元,完成预算的0.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88.00元,完成预算的0.8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公务车改革和单位压缩单位接待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9,473.00元,下降93.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473.00元,下降93.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公务车改革和单位压缩单位接待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98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843.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44,643.00,主要原因为2018年部分开支到2019年报销,2019年全国普查工作的开展也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559,299.10元,其中,流动资产302,664.50元,固定资产256,634.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8,073.7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9,533.28元,固定资产减少858,540.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1001111
附件【决算附件(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