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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35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701000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发展,推动经济提质增效

  一是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服务业全面普查,摸清全镇家底;二是为企业解决实事,依托镇内龙头企业,着力提升为企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投资43万元,为红升公司经营范围硬化道路0.5千米。三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想方设法为企业排忧解难,红升公司、吉兴泰等企业纷纷呈现出产销两旺的良好发展态势。四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累计偿还拖欠民营企业欠款440.7万元;推行公平竞争审查,梳理政策性文件、措施100余件。

  2.多措并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一年来,全镇继续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在补齐短板上下功夫,持续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战,对标对表,因户施策,全力抓好住房、产业、医疗、教育保障工作,年度脱贫235户824人,仅余4户15人未脱贫。

  抓实住房保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7户,其中:C级加固改造9户、D级拆除重建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38户142人,发放拆旧建新奖励资金21万元。抓深产业扶贫,争取上海帮扶资金130万元实施既比村委会姬松茸种植项目,覆盖30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村集体经济收益9.4万元;争取上海帮扶资金150万元实施既比村栽桑养蚕项目;投资200万元实施新寨村洗葱厂集体经济项目,投资100万元实施阿平村集体经济全覆盖项目;52个巴西蘑菇种植大棚正式出菇,收获鲜菇156吨、加工干菇10余吨;实施西华、逸圃光伏电站项目,辐射贫困户80户。抓精就业扶贫,切实解决“三无人员”就业问题,开发公益岗位372个,开展贫困人口技术、技能培训5期379人。抓细健康扶贫,183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6939人全部参加医疗保险,住院报销2027人次,四重保障报销779.43万元,报销比例达90%。抓细教育扶贫,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补助力度,实施雨露计划14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整户施保309户672人。

  3.发挥优势,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好传统农作物种植,完成夏收粮食作物播种4.64万亩、秋收粮食作物播种6.87万亩;二是抓好特色产业发展,巩固蔬菜支柱地位,完成蔬菜种植15.36万亩次,上市蔬菜45.36万吨。扩大水果种植面积,新增水果0.4万亩,全镇水果种植面积达5.03万亩,产量8.1万吨。三是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完成1万亩“2260”核心烟区建设项目,全镇种植烤烟2.94万亩,收购烟叶8.12万担,上等烟比例达71.95%,烟农售烟收入1.21亿元;种植工业大麻1500亩、收购5.3万公斤。四是促进畜牧业发展,生猪出栏8.97万头、肉牛出栏0.64万头、肉羊出栏1.62万只、家禽出笼78万羽,实现肉类总产1.39万吨、禽蛋产量0.31万吨,畜牧业总产值5.06亿元。

  4.突出重点,推进人居环境提升整治

  一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补助农户资金,新建水冲式厕所,15个村(居)委会9000余个户厕全部建档;投资130万元新建行政村公厕12个、改造2个。二是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着重对村庄、弥泸师和石泸二级公路等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投资225.5万元在固白、逸圃等5个村(居)委会实施道路硬化及垃圾池建设。三是抓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及反馈问题的整改。积极协助实施病死畜禽转运中心项目,防止畜禽病毒传染;全面落实“河长制”,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推进节约型机构建设,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四是在阿勒、阿平实施泸西县通道面山经济林全覆盖项目,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五是扎实抓好林业建设,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000亩、陡坡耕地治理2030亩,森林覆盖率达26%。六是做好清淤除障,投入资金对西大沟、城区防洪沟等进行清淤除障。

  5.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万元在既比村委会既比租小组打深井1口;投资40余万元,对全镇水毁沟渠进行修复;争取资金50余万元,实施小雨杂蚂蟥沟、核桃沟新寨安全饮水项目;协助县水利局在糯布小兴寨打深井1口;完成杨家寨水库收尾和弥泸大型灌区前期工作。二是加快公共设施建设,投资450万元,实施红石岩、石洞村公房建设项目。三是投资350万元,实施龙甸、逸圃、大兴道路硬化工程20余公里。四是电力设施建设稳步推进,10kV线路新立电杆429基、铁塔53基,新建电缆线路2.2公里,新增变压器11台,新建400V线路电杆16基,新增三相动力电543户。

  6.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拆迁和违法用地查处

  一是推进高速公路工程征地拆迁,保障弥泸高速公路一、二期和石泸高速公路建设用地。二是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完成智慧能源加油站、县人民医院迁建、煤矿精神病院迁建及瓦窑小学建设等项目征地300余亩,清理41个片区扫尾征地面积728.56亩。三是做好违法用地查处,开展大棚房专项整治行动,拆除大棚房26宗、61.86亩;排查“两违”建筑1455户、拆除违法建筑7970平米。

  7.强化管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优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起,抓住重点时段,做好重点人群稳控,圆满完成70周年大庆、“两会”等安保维稳工作。二是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受理信访案件103件,办结92件,其余正在办理中。三是开展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通过发放安全感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宣传进校园、短信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四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装线索举报箱29个,用好干部任职资格联审成果,补选村组干部42人,接上级交办线索66条,核查上报64条,其余正在核查中。五是打好禁毒防艾战争。立毒品刑事案件12起,收戒吸毒人员72人,打击非法种植罂粟26起,铲除毒品原植物2825株。六是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受理治安案件813起,查处409起,立各类刑事案件706起,破获264起。七是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对11个村(居)委会29个村(居)民小组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划分网格85个,设置网格长90名。八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强化宣传工作,进行安全检查300余次,排查隐患218起,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895起。

  8.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一是做好城乡低保、五保孤儿供养、社会救助,发放低保1325.04万元、临时救助50余万元、特困对象补助10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78.6万元。二是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11.4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32.65万元、草原生态补贴77.18万元、水库后扶资金63.51万元;24个村(居)委会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搭建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实现村级资产系统化管理。三是强化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采集信息、发放光荣牌,落实优抚措施。四是抓实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工作,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5.95‰,年增长率15.05‰,全镇10.48万人参保,参保率达99.37%,减免医疗费用0.76亿元。五是抓好就业保障工作,完成养老保险缴费48643人,办理丧葬补助402人,转移劳动力220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5户2100万元。六是抓好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各项指标达标,小学毛入学率、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均达100%,做好瓦窑小学、逸圃幼儿园迁建和挨来小学、既比小学扩建用地保障工作。七是抓实民族宗教工作,积极参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开展非法宗教场所整治工作。八是精心组织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奋进新时代的磅礴力量。完成乡村振兴示范村前期规划工作。

  9.实干担当,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纠正“四风”,政府意识形态不断加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办理代表意见建议26件,全部办理回复,收集意见建议89条。坚持重大项目、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提升。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办结便民服务事项5752件,处理12345群众来电11次,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率,推动高效政府建设。强化廉政建设和作风整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选聘24名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实现基层监察网络全覆盖。

  保密、档案、防灾减灾、机关事务、红十字会、残疾人等事业取得进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中枢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中枢镇党建办公室

  (2)中枢镇党政办公室

  (3)中枢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中枢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中枢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6)中枢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7)中枢镇财政所

  (8)中枢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9)中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0)中枢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1)中枢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2)中枢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13)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共计211人,其中: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2019年调出9人,调进11人,退休7人,退休人员死亡0人,在职人员死亡1人,离休人员死亡1人。

  2019年离退休人员共计6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2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1,299,733.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46,914.77元,占总收入的98.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2,818.76元,占总收入的1.08%。2019年收入决算数51,299,733.53元比2018年收入决算数61,456,421.40元减少10,156,687.87元,下降了16.53%,2019年收入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1,661,997.72元。其中:基本支出41,750,163.14元,占总支出的80.81%;项目支出9,911,834.58元,占总支出的19.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支出决算数51,661,997.72元比2018年支出决算数66,554,753.34元减少14,892,755.62元,降低了22.38%。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750,163.14元。与上年51,744,368.46元比减少9,994,205.32元,降低了19.31%。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单位公用经费大幅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11,834.58元。与上年14,810,384.88元比减少4,898,550.3元,降低了33.08%。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单位项目支出经费大幅减少。其中: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5,79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9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1,647,019.75元;农林水支出755,124.83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0.00元;其他支出1,97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02,814.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4%。比上年59,374,311.48元减少11,671,496.71元。主要原因为本级财力不足,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98,318.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6,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征兵事务;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4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大学生圆梦助学金;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84,9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91,81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26,4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673,916.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398,16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2,421,81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安监站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22.其他(类)支出22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00,900.00元,支出决算为557,095.97元,完成预算的26.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6,953.97元,完成预算的2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142.00元,完成预算的26.6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不足,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单位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09,581.16元,下降35.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6,182.22元,下降3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3,398.94元,下降37.3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因为本级财力不足,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单位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6,953.97元,占56.89%;公务接待费支出240,142.00元,占43.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6,953.9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6,953.9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防雹、抗旱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0,1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0,1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2,855.44元,与上年7,973,170.49元对比,下降55.31%,主要因为本级财力不足,单位公用经费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会议费、接待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部门资产总额38,804,000.93元,其中,流动资产20,977,067.75元,固定资产11,191,285.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635,644.22元,无形资产3.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961,016.7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476,052.52元,固定资产减少6,120,607.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6,635,644.22元,无形资产减少1.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382.6平方米,账面原值300,755.04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2,58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49.1平方米,账面原值736,829.5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7,579.9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8,804,000.93

20,977,067.75

11,191,285.96

8,825,349.13

1,003,769.51

 

1362167.32

 

6,635,644.22

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808.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4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396.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808.1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701111



附件【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2019年决算公开表2020082802314037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