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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34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地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41901000

  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责

  泸西县地震局的主要职责:研究地震科学促进科技发展,地震科学研究地震监测技术开发与研究,地震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地震预测,震后趋势预测,结构抗震与地震灾害预测,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设有:1个办公室。

  (三)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泸西县地震局切实加强震情跟踪工作,严格执行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和异常核实工作规程,及时有效开展异常核实工作;强化震情会商,认真做好震情形势研判工作。

  1.抓维管,最大限度保证观测资料连续可靠。按照地震监测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测报工作,加大地震监测设施和环境的维护、管理及保护力度,设置警示标语和标识牌,切实强化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管理;对现有监测仪器产出的各类监测资料,严格落实每天处理分析,努力确保已建成的监测仪器正常运转及无线短波电台联通率,充分发挥其作用。仪器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及时送修,将可能造成的停记、缺记降到最低限度,确保监测质量不因人为因素而下降。

  2.盯震情,严实开展震情跟踪研判工作。县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地震局关于震情跟踪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强对全县震情跟踪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震情眼踪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根据《红河州2019年度震情跟踪工作目标责任书》和红河州地震局《关于印发红河州2019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的通知》(红震发〔2018〕56号)文件,结合我州、我县及周边的震情形势,制定了《泸西县地震局2019年度震情跟踪方案》,强化震情值班工作,每周按时报送宏观异常零报告,认真收集、分析全县观测数据资料,及时做好全县及周边地区的地震趋势判定工作,并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重要时段的资料数据收集、报送和会商加密工作。

  3.抓规范,地震群测群防做优做强。按照《红河州地震宏观测报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管理制度,优化地震宏观测报网络,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工作报酬,建立日常联络及异常报告机制,确保宏观测报点及其他地方出现异常能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调查核实。

  4.抓震灾御防,地震社会管理与服务齐头并进

  (1).强化公共管理,震灾防御社会管理有序推进。认真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推动泸西县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入工作。

  (2).强化公共服务,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80,478.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0,478.1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67422.81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无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14,144.45元。其中:基本支出909,458.99元,占总支出的99.49%;项目支出4,685.46元,占总支出的0.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9632.54元。其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各种费用开支,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9,458.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5911.19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工资薪酬减少。行政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85.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314.5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478.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2%。与上年对比减少567422.81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无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503.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544.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66,43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9%。主要用于地震预测预报、地震事业机构、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000元,支出决算为49000元,完成预算的4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9000元,增长4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9000元,增长49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泸县地震局无财政拨款支出,今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相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9000元,占4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地震局部门资产总额502893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5028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与上年持平,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41901111



附件【泸西县地震局表2020082810532738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