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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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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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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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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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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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大中寨国有林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大中寨国有林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林场林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规范林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依法保护和管理好国有森林资源。国有森林资源为国家所有,保护好林区内的林地和野生动植物不受他人侵害。
3.做好林场职工和护林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技能,完善护林员职责,对护林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认真抓好林区森林的护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工作,消除隐患,及时治理。
5.对林区内珍稀动植物的进行观察和监测,拯救濒于灭绝的生物物种。
6.配合林业相关部门做好对林区的疏林地造林的规划和实施。
7.努力探索并开发适宜发展的经济林树种,做好现有经济林果的管理和抚育工作。
8.组织落实和实施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区管护工作
泸西县大中寨国有林场在2019年的工作中,为确保林区无林木乱砍滥伐、林地无毁林开荒现象的发生,认真研究制定了林场林木资源管护的具体措施和思路,加强值班巡逻护林,按照目标、任务、责任“三到位”的原则,认真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做到林场场长负责林业总片区,林场职工及护林员负责林业分片区的工作机制,层层夯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通过一系列工作措施,2019年中林场没有发生林木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现象。
在森林防火工作方面,林场紧紧抓住防火工作不放松,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向林区周边村寨的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300余份,《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200余份,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10余条,在林场场址的公路边设立了森林防火检查站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抓好对过往人员及车辆的防火检查及登记工作。林场与林业各片区的管护人员还签订了防火协议、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切实加强火源管理。林场还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铲除森林防火隔离带5公里,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由于采取了一系列预防措施,2019年,林场取得了无重大森林火灾的优越成绩。
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方面,林场开展了林区森林病虫害的预防测报工作,制定了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测报的工作方案,确定了小秧田林区和玉则米林区两个重点防测区域,实行定期观测。通过上半年的观测预防,林场没有出现森林病虫灾害。
2.林业产业发展工作
林场在2019年的工作中,切实抓好了现有美国山核桃树的中耕管理,做好施肥、修剪、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对小秧田林区300亩的薄壳山核桃良种繁育基地,切实加强对基地的防火管理。一如既往地科学管理好现有黑山羊和野蜜蜂,野生土蜂蜜于6月12日带到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参加2019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参展。
3.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文件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16〕13号)、《红河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参考提纲的通知》(红林场改办发〔2016〕12号)等文件精神,泸西县大中寨林场完善森林资源矢量图,按时上报改革所需的各类材料,并按国家级验收的评分标准进行了整理,一切准备就绪,等待着国家级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1,788,157.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8,157.56元,占总收入的96.64%;其他收入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36%。2018年大中寨国有林场收入合计为181289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2899.7元;其他收入2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4742.14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县级财政安排了国有林场改革资金,而2019年未安排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1,760,425.08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157.56元,占总支出99.53%;项目支出8,267.52元,占总支出的0.47%。2018年大中寨国有林场总支出为2160038.88元,其中:基本支出2160038.88元,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583634.7元,占总支出的73%;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16559.18元,占总支出的20%;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845元,占总支出的7%。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99613.8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职工有考核绩效工资支出,而2019年没有;2018年国有林场改革资金支出,而2019年没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大中寨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2,157.5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7%。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大中寨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8678.73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46521.17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职工有考核绩效工资支出,而2019年没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大中寨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67.52元,2018年没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6,425.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2359.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5934.77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职工有考核绩效工资支出,而2019年没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2,61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159943.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914.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757.2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8,09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0091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7184元。
3.农林水(类)支出1,285,7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4%。主要用于事业机构1252616.56元;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4829.92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600元,支出决算为9,419.28元,完成预算的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297.28元,完成预算的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2.00元,完成预算的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和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909.82元,下降42.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20.82元,下降26.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89.00元,下降78.0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和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97.28元,占88.09%;公务接待费支出1,122.00元,占11.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97.2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297.2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2.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1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级各项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资产总额1,163,343.72元,其中,流动资产766,744.20元,固定资产396,599.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XX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46,860.7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32,630.72元,固定资产减少914,230.0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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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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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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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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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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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163343.72 |
766744.2 |
396599.52 |
107074.74 |
21895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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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6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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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17.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17.2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17.2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大中寨林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