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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34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2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616,115.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5,606.03元,占总收入的65.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288,497.98元,占总收入的34.5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11.00元,占总收入的0.18%。

       (1)财政拨款4315606.03元,较上年比减少867386.78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助的药品零差率补助、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较上年有所减少),增长率为-16.74%。

     (2)事业收入2288497.98元,较上年比减少272851.92元,增长率为-10.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门诊及住院人数减少)。

  (3)其他收入12011.00元,较上年减少138071.3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艾滋病母婴阻断经费、艾滋病经费等较上年有所减少;拨入戒毒所值班人员经费未作其他收入),增长率为-91.9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480,293.07元,较上年减少820153.94元,(减少的主要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助的药品零差率补助、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较上年有所减少),增长率为-11.23%。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147,613.39元,占总支出的79.43%;项目支出1,332,679.68元,占总支出的20.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47,613.39元。较上年减少380155.99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增长率为-6.88%。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2,679.68元。较上年比减少439997.95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基药补助较上年有所减少),增长率为-24.82%。

  其中:

  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862129.92元,较上年减少131777.9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乡镇补贴下半年未发放,综合考评绩效工资上年有所减少等),增长率为-4.4%。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999909.85元,较上年减少766566.3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有所减少),增长率为-20.35%。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8463.3元,较上年减少74789.7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药补助较上年有所减少等),增长率为-17.26%。

  ④资本性支出259790.00元,较上年增加15298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资产采购增加,新购入DR设备等专用设备)增长率为143.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9,557.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8,41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91,140.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5,542,201.62元,其中,流动资产2,123,055.63元,固定资产3,419,144.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938,221.2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241,200.65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697,020.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542,201.62

2,123,055.63

3,419,144.99

2,810,444.63

79,839.37

 

569062.5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