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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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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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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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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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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6001000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县教育改革,管理教学业务;对全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检查指导、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共同性的问题。拟定全县教育发展规则,组织承担国家、省、州、县重大实验课题,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局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勤工俭学及校办产业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A.聚焦政治引领,筑牢党风廉政建设根基
1.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班子建设,年内提任基层党组织书记28名,基层党组织书记交流8人。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先后召开工委会议5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4次,及时调度研究处理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9份。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个,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专项整治1次,查找并整改问题17条。目前,2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已完成整改工作。2019年12月,考核验收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95个,党支部达标率累计超过95%。
2.全面落实组织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活动日等制度,让党员学习教育在日常,在实际行动中做表率当先锋。年内,各级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APP”和“云岭先锋APP” 录入、上传均为100%。开展了“肃清黄兆坤余毒影响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2019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暨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等5场,建立整改清单250条,查摆出来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撤销1个党支部,调整优化党支部设置6个。发展新党员25名,培养48名入党积极分子,按期转正35名预备党员。转接党员组织关系251人次,组织处置开除党籍1名。2019年截至第四季度,共收缴并上交党费547598元。
3.全面强化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党风政风行风效能建设常态化督查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委有关实施细则精神,把“红脸出汗”作为经常性手段,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形式,做到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落实。强化腐败案件的反面警示作用,将违纪违法案件通报纳入党员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敬畏意识。2019年,通过手机短信、QQ、微信、OA平台发送廉政提醒短信3期,发送6063人次,警示教育活动2次。认真办理信访件40件,回复40件。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1件,接听和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0批次,均能做到及时登记、及时处置、及时汇报、及时办结。办理建议提案5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1件,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2件。
4.全面深化学与做。2019年以来,县教育工委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教育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全国、全省、全州、全县教育大会精神的学习,指导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学做互融,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做、悟相衔,扎实有序开展“七个一”系列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和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14个项目活动。表彰了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66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842人参加专题学习,书记讲党课116人次,1234名党员参加培训“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学习。赠送“政治生日”纪念卡、谈心谈话、重温入党誓词和传承红色文化3590人次,开展关爱行动106人次,领办实事110件,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40人。纵深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开展集中自学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146个基层党组织1892名党员参加主题党日学习活动,观看红色影片和警示教育片130场次,志愿服务12000余人次;8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调研主题深入分管科室及联系学校调研24场次,现场帮助解决群众问题35个,以实际行动全面落实“学查改”要求,不断促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心里走,往深里走。
B.聚焦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有序推进
2019年实施的建设项目86个(校舍项目85个、体育项目1),总建筑面积223293.92平方米,计划总投资60095.06万元。其中:新建(改扩建)项目68个,建筑面积76381.32平方米,计划投资8535.49万元,已完工面积达183962.44平方米,完成投资53786.67万元。续建项目18个(含泸西一中迁建项目),建筑面积146912.6平方米,计划投资51559.57万元,已完工面积达146912.6平方米,完成投资51559.57万元。目前,32个投入使用、12个装饰装修、10个主体施工、13个基础施工、2个质安监注册、5个图纸审查、2个图纸设计、10个初步设计。
C.聚焦补齐教育短板,促进各类教育健康发展
1.全面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化发展。继续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县政府出台了《泸西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注重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强化机制建设和制度保障,坚持广覆盖和高质量发展并重,构建城乡协调发展、办园主体多元、办园行为规范、保基本、广覆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19年,学前教育项目新建(改扩建)14个,计划投资866.89万元,建筑面积7876平方米,续建3个。目前,3个装饰装修、1个基础施工、13个正在进行初步设计。预计11月底完成41所等级幼儿园认定工作。完成2018年95所幼儿园年检和24所等级幼儿园认定工作。目前在园(班)人数16471人,三年毛入园率达90.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5.35%。
2.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提高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县政府出台了《泸西县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建(改扩建)56个,计划总投资7649.13万元,建筑面积69004.84平方米。完工面积37367.84平方米,完成投资2284.1万元。目前,22个投入使用、5个正在装修、9个主体施工、14个基础施工、6个办理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招投标3个、图纸审查3个)。二是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发放春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109185套,划拨公用经费4304.02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含四类人员)2043.85万元、营养餐资金4216.19万元,目前共支出公用经费1925.37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含四类人员)1989.31万元、营养餐资金1633.52万元。三是教育教学质量基本均衡。始终把教育质量均衡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工作来抓,通过组建学区、优化管理、提升课堂效益、完善评价机制,促教育质量均衡发展。四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结合实际,多途径、多渠道,全方位做好招生入学和全程监测及辍学学生的劝返工作。2019年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通知书11990份,完成一年级6313人和七年级5677人招生工作。劝返辍学学生40人次,截至目前,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
3.高质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一是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为适应新高考改革的需要,着力推进泸西一中迁建项目建设,截至目前,该项目所有主要建筑除大门、牌坊外均已断水,基本完成外部装修、内部装修完成窗框、消防管道、电力桥架。估算已投资约6.8亿元,完成建设面积132339.23平方米。全力挖掘泸西一中、泸源中学及职业高级中学教学资源,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2019年普高招生3491人,在校生达9147人。二是强化中职招生。将中职招生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对中职招生工作实行“双线”(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未考入普高学校的学生尽量到中职学校就读,学“一技之长”。2019年,我县初中学业水平报考人数6136人,县内外普通高中录取3770人,县内外中职招生录取2550人(含东西部协作招生24人)。三是高考成绩实现“两突破 两提升”。2019年,全县2726人参加高考,总上线人数2706人,总上线率99.27%;全县600分以上人数115人,突破百人关口;2人突破700分大关均被清华大学录取(1人获全省理科第一名);一本上线人数311人,一本上线率11.41%;600分以上人数位次提升到今年的全州第三名;一本上线人数位次提升到今年的全州第三名。
4.持续推进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一是民族教育。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在巩固提升原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学校在抓好民族教育发展的基础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坚持民族团结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深入发掘教学、教材中民族教育的渗透点,把《中华大家庭》、《民族常识》、《民族政策常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重要的辅导资料。2019年完成创建州级“示范学校”15所,县级“示范学校”20所。各校制作宣传条幅171幅,宣传折页2212份,发放宣传读本299册,制作宣传相册13册。依托地方民族文化,指导凤午小学将截取《阿诗玛》、《凤舞传说》、《撒尼刺绣》、《撒尼歌舞》等故事中的精义,形成一道38米的民族文化彩绘长廊。二是特殊教育。成立了泸西县残疾人专家委员会,由残疾人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全县排查出的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216人接受教育能力情况进行评估,建议随班就读52人、家庭照料45人、送教上门34人、送特殊学校教育康复训练85人,实现了对残疾学生教育科学分类安置。
D.聚焦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养
1.切实抓好教师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教师招聘和调动工作。签约泸西生源公费师范生1人,完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0名(初中12名、小学18名)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完成县内48名中小学教师的空岗竞聘工作和25名外县教师调入我县的调动工作。完成75名特岗教师的转正报批工作。二是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完成中小学教师初中级职称217人评审工作。三是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及注册工作。完成154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经县级认定 33人获得初中教师资格,78人获得小学教师资格,43人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完成4249名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摸底工作。
2.切实加大教师提质力度。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师资队伍素养。2019年,依托“国培计划”、“万名校长”、“万人计划”、“骨干教师”等培训项目,培训了校(园)长31名,教师98名。选派34名学科骨干教师参加省州义务教育小学语文、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教材省级培训。选派205名教师参加中小学语文部编新教材培训。1名高中教师参加学生生涯规划专题培训。选派15名骨干教师参加蒙自市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示范课及研讨会。选派12人参加沪滇对口支援项目2019年上海培训班学习。完成658名高中教师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培训。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3550人参加教育信息化应用技能网络培训,3486人通过培训,通过率达98.2%。组织4000余名中小学教师参加希沃白板教学软件全员培训。
E.聚焦学校精细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抓实学校德育工作。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节日,组织征文、演讲比赛、朗诵比赛、知识竞赛、说课大赛、文艺汇演等系列节日献礼活动,培养学生爱国情怀,厚植红色基因;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说课大赛、知识竞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开展志愿者活动,举办艺术节,开展法制讲座,培养学生尊老爱幼品质,锻炼学生的劳动实践能力,吃苦耐劳精神,团结协作意识,主动担当的责任感。2019年,举办“新时代好少年”主题教育读书“我为祖国点赞”征文、演讲、朗诵比赛,并推荐中小学演讲、朗诵优秀选手4名参加州级比赛,获州级朗诵三等奖2名,演讲优秀奖2名。23名参加县级“新时代泸西好少年”评选,受县级表彰10名。举办2019年泸西县乡村学校少年宫才艺展演活动,表彰优秀辅导员34名。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师说课大赛1次。组织中小学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选送30余件作品参加州级评比。组织全县中小学1483名参加红河州中小学生集中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有力开展中小学学生课外活动视野;组织33名农村学生开展“圆梦蒲公英”主题实践教育活动,26个勤工俭学养猪示范学校基地养猪134头,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8名高中学生在第34届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中荣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
2.抓实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一是抓好教学研究。召开了三会,即上年工作总结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研讨会和高考研讨会。开展了初高中中心教研组活动8次,完成初中两次模拟考试18份试卷的命制,开展了4次中高考前的复习备考指导工作,对全县17所小学开展了教学视导,听课68节,其中优课5节,良课30节,合格课33节。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全县晒课教师达2021人,晒课数达1786节,录制61节中小学优质课,向州上推荐10节。全县各学校申报的州级立项课题43项,目前5项课题进入结题阶段,其余正在稳步有序开展,论文评选获省级表彰330篇,正在推荐339篇参加省级评审。二是抓实课堂教学竞赛。为搭建教师交流平台,增强“造血”功能,提升课堂技能,4所乡镇中心学校组织辖区内学校开展课堂教学竞赛,教研室工作人员参与听课评课52节。举办了县级“希沃杯”电子白板应用说课比赛,来自全县中小学的22名教师参赛。三是推进学区化工作坊工作。在启动的建设小学学区和中枢镇初级中学学区组建了13个(小学7个、初中6个)学科工作坊,学科覆盖小学语、数、外3个学科及德育工作,初中语、数、外、物理、化学5个学科及德育工作。目前,泸西县“1+11”学区化互助成长项目已通过上海徐汇区教育局验收。
3.抓实体卫艺、国防教育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类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有效开展学校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019年争取到教育部外籍教练项目和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项目资金355万元,用于发展校园足球工作。引入4名外籍足球教练到全县学校开展足球教师培训和指导足球教学工作,1205名学生接受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的免费足球训练。2019年成功申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9所,培训53名足球教师。完成了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音乐、美术考试工作。二是抓好卫生工作,让学生树立健康意识。各校通过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培训及专题讲座等方式,提高中小学生健康意识。年内,开展“远离毒品、健康成长”宣教活动,配合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配合完成防艾禁毒“五个一”部署活动,发放预防疾病宣传材料1000余份、禁毒防艾宣传画册7890余份,无传染病暴发流行。开展了第22届推普周活动,抽取县域内普通话普及调查样本400余份。
4.抓实教育督导规范教学。坚持督政与督学并举、以督学为主,监督与指导并用、以指导为主的工作原则,积极创新督导评估机制,加大教育督导工作的频度与力度,克难奋进、扎实工作。一是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督导评估行为,完成103所幼儿园自评、25所幼儿园实地督导评估工作,有力促进了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二是规范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继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工作,通过检查考评,2019颁发办学许可证17家,下放停办通知书4份,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
F.聚焦教育扶贫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精准核实教育扶贫数据。 通过县扶贫精准中心提供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组织教师入户走访,学籍比对,利用云南省教育扶贫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再次比对核实建立数据台账。截至2019年12月,县域内建档立卡户就学子女11739人。其中,幼儿园1456名、小学4981人、初中2521人、高中1034人、中(高)职943人、大专及以上804人。
2.精准做实“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双线六长”控辍保学责任机制,“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分析研判会和调度会。发放《控辍保学宣传单》51227份。2019秋季学期以全县57097名学龄人口数为底数与学籍管理系统、扶贫数据库、实际在校生进行比对,入户核实,排查出疑似辍学生29名,相关责任人再次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劝返,11人返校就读,其余18人已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进一步做好依法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法走完控辍保学“四个程序”中的“依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责令更正”两个程序后返校。
3.精准落实教育资助。2019年春季学期,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费、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普通高中生活费、红河州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7个项目资助金共计4132.23万元,惠及91433人次,覆盖建档立卡户子女人12322人次,金额达735.21万元。2019年秋季学期,发放中职“雨露计划”、大学新生入学路费、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真情兵装”、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等项目资助金共计1974.9062万元,惠及30137人,覆盖建档立卡户子女22181人,金额1320.8853万元。
F.聚焦体育事业工作,增强体育事业发展后劲
1.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提升。科学配置公共体育资源,推进城乡公共体育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大推进体育馆、文化中心广场维修改造工作,推动落实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管理。2019年,投入各类公共体育设施修缮费74.7万元;完成了2018年国家及省级下达的97万元的14个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安装了5个村(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器,补充完善了13个村委会(社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设备;投资139.32万元,建筑面积610.48平方米的泸西县老年人多功能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一系列投入改善了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举办各种体育娱乐活动及培训。目前,实现体育健身器材对全县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城区各类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接待78040人次,选派7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州级指导员培训,有体育类协会19个,提升了体育服务能力。
2.群众体育活动蒸蒸日上。以一年一度的新春舞龙、舞狮及“千人长跑”“新春杯”等系列传统比赛项目为主,持续开展群众体育运动,满足节假日期间群众不同的健身需求。举办“新春杯”篮球、足球赛,端午节羽毛球比赛等传统节日比赛,促进了我县群众体育的发展。举办了云南省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门球和两乐球比赛、云南省第四届“智虎杯”跆拳道交流大赛暨红河州第四届跆拳道锦标赛、CPBA大中华区金腰带卫冕赛拳击比赛、云南省青少年武术散打冠军赛、中国体育彩票杯2019年云南省青少年拳击锦标赛等扩大了我县竞技体育的影响力,充分发挥体育的对外宣传功能。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开展了泸西县第三届千人长跑比赛、泸西县第二届红高原杯羽毛球邀请赛、泸西县第四届广西府杯自行车挑战赛等系列赛事活动,参与面广泛,社会反响热烈。一系列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为提升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助力。
3.青少年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升。不断健全竞技体育比赛训练体系,开展青少年假期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等培训,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运动兴趣、挖掘体育苗子,不断培养和输送优秀后备人才。深入推动“教体融合”。继续引导足球、篮球、排球进校园,进一步丰富学校课外锻炼内容,多渠道培养青少年运动技能。2019年,举办第四届“县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泸西县青少年羽毛球比赛 、泸西县青少年乒乓球比赛等赛事活动。泸西县三支代表队参加2019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云南分营暨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校园足球最佳阵容比赛,小学混合组、女子乙组获第二名,小学男子乙组获第五名,9名队员入选省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12支代表队参加2019年红河州篮球排球足球和啦啦操三级联赛。足球比赛荣获2个第一名、2个第二名、2个第三名,排球比赛荣获1个第二名,啦啦操比赛荣获1个第三名,篮球比赛荣获1个第四名、1个第七名和第八名。创造了历史好成绩。6支代表队参加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3支队进入八强。
G.聚焦安全维稳工作,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1.着力打造“阳光招生”工作。认真治理12个考点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邀请公安、保密等部门参与试卷的保密管理工作。加强考试过程监管,在各高、中考考点使用无线电信号追踪仪、金属探测器和手机信号屏蔽仪。加强政策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熟知程序,以确保各项招生政策和办法的落实。加强对监考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教育,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和诚信考试教育。2019年,完成3091人的高考和11870名(九年级6136名、八年级5734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完成了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2996人的第二次英语听力考试和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2855人的第一次英语听力考试。完成5970人参加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工作。所有考试和招生均无违规违纪和舞弊问题发生。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了县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党组会议必研究议题,研究制定《泸西县教育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深入组织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制作专题宣传栏、黑板报2600余版,张贴《全民动员有黑必扫有恶必除共建和谐平安泸西》等宣传海报760余幅,发放《泸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倡议书》共5000余份,发放明白卡和应知应会手册各70000余份,排查走访群众80000余人次。组织召开与扫黑除恶有关的主题班会、团队等活动共2000余场次。排查上报问题线索4条,配合处理问题线索8条,梳理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反馈问题47个,整改到位问题26个,完成阶段性工作问题21个。
3.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职,督促各学校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上报领导小组或自行整改解决。2019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方式,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检查262校次;直属学校及乡镇中心学校联合相关单位检查238次。年内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16条,整改到位114条。
4.加强安全宣传及防范意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宣传栏、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交通、消防、食品、防溺水、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组织开展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月、防震减灾、预防溺水等)的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各学校在围绕“防风险、除隐患、扼事故”的主题安全生产月活动,清理出危险化学试验品1482kg已按相关规定做销毁处理。规范、有序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疏散演练。年内,共开展各类演练230余次,参与师生达8余万人次,提高了师生的避险逃生能力。
5.抓好教育宣传提高群众公信度。通过泸西之窗、泸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州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泸西教育体育信息》等信息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让社会各界更加便捷的了解教育,让教育更好的服务社会。编发《泸西教育信息》38期,所报送的教育信息被县委办等各级部门的内部信息刊物和《云南网》、《红河日报》、《中国红河网》、《红河教育》、《泸西信息》、《泸西之窗》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采用230余条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5个。分别是:教育体育局机关、泸西县第一中学、泸西县泸源普通高级中学、泸西县第二中、泸西县建设小学、泸西县机关幼儿园、泸西县职业高级中学、泸西县教师进修学校、泸西县中枢镇初级中学、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初级中学、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泸西县三塘乡初级中学、泸西县三塘乡中心学校、泸西县向阳乡初级中学、泸西县向阳乡中心学校、泸西县永宁乡初级中学、泸西县永宁乡中心学校、泸西县午街铺镇初级中学、泸西县午街铺镇中心学校、泸西县金马镇初级中学、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学校、泸西县旧城镇初级中学、泸西县旧城镇三河初级中学、泸西县旧城镇中心学校、泸西县白水镇初级中学、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4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50人,主要是劳务派遣补充人员。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18,660,596.04元,对比2018年度收入994,402,467.64元减少75,741,871.6元,降幅7.6%,主要原因是在建校舍工程的减少以及压减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0,386,395.62元,占总收入的99.10%,对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991,716,226.15元减少81,329,830.53元,降幅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274,200.42元,占总收入的0.90%,对比2018年其他收入2,686,241.49元增加5,587,958.93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府会计支付改革,一些代收代支的资助款等都从其他应付款科目调整到非财政补助拨款科目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18,033,046.95元,对比2019年度支出合计1,017,308,710.8元减少99,275,663.85元,降幅9.76%,主要原因是在建校舍项目的减少和压减非刚性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51,419,567.11元,占总支出的81.85%,对比2018年793,138,479.31元减少41,718,912.2元,降幅5.26%;项目支出166,613,479.84元,占总支出的18.15%,对比2018年224,170,231.49元减少57,556,751.65元,降幅2.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1,419,567.1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613,479.8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8,378,352.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748,694,96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2%。
6.科学技术(类)支出4,4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99,696.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437,40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6%。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159,84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7,247.42元,支出决算为54,473.42元,完成预算的32.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286.42元,完成预算的3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187.00元,完成预算的31.1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77,424.88元,下降83.5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7,359.88元,下降90.05%,原因是公车改革各单位公车全部移交公车平台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0,065.00元,下降77.3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86.42元,占29.90%;公务接待费支出38,187.00元,占70.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86.4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286.42元,开支公车改革前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现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18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1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5,863.08元,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9,935.7元对比,减少464,072.62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非刚性指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部门资产总额1,064,688,315.52元,其中,流动资产109,918,841.53元,固定资产322,735,377.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86,782,357.31元,无形资产441,738.8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6,693,733.0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2,788,454.77元,固定资产减少212,487,789.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586,782,357.31元,无形资产增加377,619.85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41,958.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29,812.7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74,116.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8,03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641,958.7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校舍资产由于以前年度基础资料不完整,会计账套要素也不完整等众多历史原因,有部分校舍已经投入使用,但是暂未资本化处理,正在与相关共同协商处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交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6001111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