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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34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001000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2019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马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是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四是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五是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六是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七是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金马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县委“113553”发展思路,围绕打造“四位一体精品小集镇”目标,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态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打牢坚实基础。全镇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82.97万元,同比增长125%;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081.62万元,同比增长3.9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337万元,完成县级下达任务数的43.12%;完成招商引资7518.454万元,完成县级下达任务数的107.41%。

  1.转方式、调结构,产业发展持续壮大

  传统产业稳定发展。2019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224412亩次,其中,种植粮食作物66862亩,总产量26765吨;种植油菜8215亩,总产量1314.4吨;栽种烤烟16700亩,累计收购230.2万公斤,均价达30.9元,位列全县第二,上等烟占比73.94%,位列全县第一,共为群众创收7113.85万元。全镇肉类产量8673吨、禽蛋产量1705吨、奶类产量697吨,实现畜牧业经济总收入26306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484.9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59万元,草原生态补贴资金11.9万元,水库移民补贴资金183.06万元。

  现代产业精心培育。一是找优势明方向,立足地块平整、气候温和、水资源丰富的天然优势,抢抓现代产业发展机遇,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持续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和云南省(红河)现代花卉产业园区建设;二是夯基础引龙头,持续推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不断完善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实现筑巢引凤,结合产业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引进农业企业24个(其中有浙江海亮集团、缤纷园艺公司、盛赢农牧公司、云南劳味劳味农业科技公司、金源农业发展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10家),做实招强引优;三是强培育抓带动,深入推进“党组织+合作社联农户连龙头企业”的“村社合一、社企互融”模式,以党组织为引领,引进龙头企业入驻帮带34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菜、果、花、药、畜”特色产业集约化、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

  富民产业百花齐放。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各村特色农业全面开花,爵册村以为海亮集团代表的品牌化、标准化蔬菜产业声名远播,太平村以金爵红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力迸发,山口村的香葱、鲜切花产业日益壮大,新安村鲜切花、蔬菜产业做强做优,新坝村万亩蔬菜产业园蓬勃发展,雨龙村缤纷园艺一期工程效益突显,石缸冲苹果庄园一期工程全面建成,即将发挥产业效益。2019年,全镇共发展种植蔬菜12.27万亩次、水果6880亩、鲜切花3580亩次、灯盏花1381亩,实现农民年务工收入1亿余元。

  2.抓项目、提品质,集镇建设持续向好

  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要抓项目的意识,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发展的关键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坚持注重规划引领。科学编制《金马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金马镇现代农业发展规划》《金马镇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8—2035)》《金马镇甸溪河湿地水乡建设项目规划》等一批项目规划,并结合发展形势不断完善,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攻坚一批产业项目建设。投资8000余万元的5600亩石缸冲绿精灵苹果庄园一期工程完成建设,投资3000余万元的3500平方米金马镇果蔬交易市场一期完工投产,投资300万元的雨龙村花卉产业基地、投资355万元的新坝、太平两村合建蔬菜产业示范基地即将完工,投资200余万元的石缸冲村小型有机肥加工厂、投资500余万元的金马镇工厂化育苗基地、投资400余万元的金马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正在建设,投资250万元的金马镇爵册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正在施工设计。

  推进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500余万元的金马镇整乡推进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300余万元的加乐村传统村落环境整治工程、投资310万元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103.2万元的金马镇村级活动场所修缮项目、投资100余万元的大核桃村功能提升等项目全面完工,投资200余万元的石缸冲村服务功能提升项目有序推进。

  申报储备一批建设项目,积极申报新安村姬松茸种植基地、全镇乡村干部培训基地、太平、爵册两村共建花卉种植示范园、加乐村功能提升项目、雨龙村洗葱厂及仓储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等5个上海对口支援专项资金项目,积极申报金马镇花卉种植园项目、石缸冲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金马镇农产品物流(仓储)建设项目等7个县级项目。同时,配合上级抓好泸西至召夸高速公路、泸西—师宗—罗平支线天然气管道项目、泸西通用机场等涉及金马辖区的项目建设,切实增强发展后劲,筑牢跨域发展基础。

  3.突精准、补短板,脱贫成果持续巩固

  按照全州脱贫攻坚大会战注重“四个聚焦”、打好“五场硬仗”、抓实“五个保障”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并实现年度减贫目标。抓实问题清零:聚焦“户户清”工作,对“7类重点人员”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对排查出的20户疑似问题户,按照“一户一策”工作思路,全面抓实整改。抓实重点走访,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列出重点走访对象,组织党政班子成员、村党总支书记和第一书记走访贫困对象2512户,着力解决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帮扶资金难以落实等问题320个。抓实企业帮带,充分发挥创业致富带头人在发展生产、转移就业、增收脱贫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村级推荐、镇级审核,选定明康汇集团泸西种植基地、云南劳味劳味农业科技公司、金爵红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泸西缤纷园艺公司等4个扶贫车间,为75户92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抓实项目实施,不断完善项目库建设,统筹推进上海徐汇区、中国兵装集团对口支援帮扶项目实施,投资1705万元推进新坝、太平两村合建蔬菜大棚产业示范基地、雨龙花卉基地等6个项目建设。抓实金融扶贫,为26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152.5万元,增强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抓实教育扶贫,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教育扶贫政策,“雨露计划”教育扶持122户贫困户127名学生,引导和鼓励贫困户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努力提高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抓实动态监测,对未脱贫人员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各项指标达标情况【4】,精准落实到户到人帮扶措施。2019年全镇脱贫170户632人,贫困发生率由2018年的1.35%下降至0.05%,剩余5户26人贫困人口将于2020年全部脱贫,顺利通过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

  4.夯基础、抓治理,村容村貌持续提升

  不断夯实基础建设。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示范【5】,累计投入336.3万元推进农村道路硬化、绿化、养护以及安全设施配置,持续改善道路交通。投资310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自来水处理厂和石缸冲片区的供水设施改造提升,保障全镇饮用水供水运行正常。实施“电网”改造,完成低压电表改造1.6万户,新增变压器5台,完成雨龙、吉摆、加乐等6个片区输电线路改造。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目前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85户,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1368户,保障群众住房安全稳固。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摸清农村户厕底数,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投资80万元的6个村公共卫生文明厕所建设已经完工,投资20万元的爵册村小广场公厕建设进度过半。全镇建有垃圾处理厂5个,配有垃圾运输车37辆、垃圾斗540个、垃圾桶970个,配备189名保洁员。

  着力提升人居环境。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难题,以“星级乡村”创建为主抓手【6】,采取组织引领、村组干部带头、网格化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等联动方式,持续开展“七改三清”“四洁六净”专项整治行动【7】,全年投入200余万元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干群齐心集中整治重点难点,累计清理水塘742个次、沟渠326千米,清理生活垃圾3180吨。同时,建立长效保洁机制,深入推行每人每月2元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垃圾初步分类”处理模式,落实《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垃圾收费制度》,“清洁卫生户”“十星级文明户”卫生评比制度,让干净整洁成为常态,全面打响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并作为全县典型做法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现场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发言。2019年7月,首次评比授予新坝村、白路村、太平村、新苗村、雨龙村、新街子村等6个村小组“环境卫生”星级村称号,并兑现1至2万元的授星奖励,全面营造比学赶超、创星争优的良好氛围。

  致力构建美丽乡村。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先,以“生态乡镇”“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全面实施面山绿化、村庄、河湖库渠美化靓化等生态工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生态建设与保护责任制,狠抓森林防火工作,抓好11600亩公益林、3285亩天然林停伐管护,完成5600亩苹果庄园造林任务,11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共植树25万余株,在行政区域内绿化公路、河道等31公里,绿化率达60%。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对154家企业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8】,取缔5家6个点的石碑加工作坊,查办2家烟气直排砖厂,接办环境信访投诉举报6件,办结率100%。深入落实“河长制”责任,累计投入40余万元开展“清河行动”“岁修清淤”专项行动,确保镇域内河流水源干净清洁。开展农村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投资300余万元在加乐村试点农村污水治理,大力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推进实现生产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构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新坝村被评为州级美丽乡村,雨龙村被评为县级美丽乡村。

  5.务实效、惠民生,社会事业持续进步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稳步推进教育硬件设施建设,投资1088万实施“全面改薄”项目【9】,建成新安、太平、新民、所得等4所小学6083平方米的教学楼舍,投资446.4万元实施小核桃、所得、新坝等3所小学2480平方米的教学楼堂建设,投资1800万元4868平方米的新坝公立幼儿园进入施工设计阶段;全力抓好“控辍保学”,小学入学率达100%、完学率达96.32%,初中入学率达100%、完学率达90.07%,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规范化管理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孤儿补助,抓好动态管理,全年发放低保金、救助金等400万余元;抓好救灾救助,发放临时救助款73.43万元、救济粮13425公斤,救助609户1806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32048人、参保率达98.94%,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4696人、参保率达98.35%;推进殡葬改革,开展违法违规墓地建设专项摸排和殡葬市场专项整治,在7个村委会初步选定公墓拟建地址;完成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优抚对象894名,为军烈属和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813块;有效应对和处置“非洲猪瘟”疫情【10】,累计出动人员6505人次,排查养殖场(户)2264个次、散养户4860户,排查生猪345174头次,发放宣传材料7.2万份,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不断优化人文环境。利用节假日开展群众文体活动10余场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利用“村村响”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法制宣传教育等知识,提升群众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投资65万元建成5人制足球场,夯实文化阵地建设;抓好“新民小学老大门”和“加乐张家祠堂”两处县级文物保护,抓好文化市场监管,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6.重整治、促稳定,社会治理持续完善

  牢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加强社会管理和重点整治,深化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张贴宣传标语92余条、宣传海报700余份,发放“明白卡”“应知应会工作手册”3万余份,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2019年摸排上报线索5条,收到上级交办单44件,办结42条,办结率95.45%。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一年来刑事立案118起,破获75起,受理治安案件131起,办结53起,破获零星贩毒案件5起,查处交通违法2986起,处理交通事故437起,确保辖区治安稳定。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排查调处机制,2019年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672件,调解成功660件,调解成功率98%;畅通信访渠道,接待来信来访19件,办结19件,办结率100%,接办网上信访件25件,办结22件,办结率88%。打好反恐防恐持久战,一年来开展反恐演练10次,集中宣传15次,提高群众反恐意识,排查稳控重点信访维稳人员8个群体608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的安保维稳工作。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2019年共发现安全隐患96条,现场整改88条,限期整改8条,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泸西县金马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泸西县金马镇党政办公室

  3.泸西县金马镇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泸西县金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泸西县金马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6.泸西县金马镇财政所

  7.泸西县金马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泸西县金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泸西县金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泸西县金马镇国土和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1.泸西县金马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12.泸西县金马镇综合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2019年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报废车辆1辆

  金马镇机关事业人员编制及现有人员统计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6,607,603.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16,238.84元,占总收入的84.1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791,365.09元,占总收入的15.82%。2019年度收入合计3660.76万元,比2018年度收入合计3540.66万元,增加120.1万元,增长了3.28%,原因主要是其他资金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其中: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081.62万元比2018年的3111.56万元减少29.94万元,减少了0.97%,主要原因财政调减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其他收入579.14万元,比2018年的429.09万元增加150.05万元,增加了25.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水毁工程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1,184,472.22元。其中:基本支出24,808,659.42元,占总支出的60.24%;项目支出16,375,812.80元,占总支出的39.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金马镇2019年支出合计4118.45万元,比2018年的2682.27万元增加1436.18万元,增加了34.87%,主要原因扶贫工作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职工工资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晋升增加。其中:2019年基本支出2480.87万元比2018年的2398.84万元增加了82.03万元,增长了3.31%,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增人员的工资及脱贫普查经费增加;2019年项目支出1637.58万元比2018年的287.43万元增加1350.15万元,增加了82.45%,主要原因本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有610万元是2018年项目资金,其余就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08,659.42元。比2018年度23,988,445.59元增加820213.83元,增长了3.3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至使人员工资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75,812.80元。比2018年的2,874,267元增加了13501545.80元,增长了82.45%,本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有610万元是2018年项目资金,其余就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04,738.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54%。与上年21,865,620.35元对比增加12539118.49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部分职工工资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晋升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234,80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9%。主要用于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主要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科协人员日常经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90,093.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32,99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社保及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2,90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泸西县金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416,85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5%。主要用于泸西县金马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07,5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金马镇国土和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403,8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0%。主要用于金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2019年重大动物防疫及非洲猪瘟工作经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3,6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冰雹)应急救灾补助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8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5,720.65元,完成预算的26.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6,534.29元,完成预算的38.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9,186.36元,完成预算的20.7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91,506.06元,下降2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9,348.25元,增长68.07%,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及其维修费用导致的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0,854.31元,下降44.3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534.29元,占43.65%;公务接待费支出189,186.36元,占56.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534.2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6,534.2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金马镇(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9,186.3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9,186.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金马镇(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189,186.36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68,849.58元,比2018年的3,487,746.53元增加2,181,103.05元,增长62.69%,主要原因2018年的会议伙食费、办公费单据在2019年报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日常办公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资产总额32,716,725.63元,其中,流动资产18,073,963.74元,固定资产1,649,093.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790,000.00元,无形资产3.00元,其他资产9,203,665.0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20,108.2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808,554.28元,固定资产增加28,1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增加3,790,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9,203,665.07元(公共基础设施)。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93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970,918.16元;出租房屋339平方米,账面原值106657.0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4435.4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50,336.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3,5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80,83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918.4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50,336.4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开展的2019年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14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分别为: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40万元即:金马镇太平村儿童之家建设资金30000万元、 金马镇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32万元、金马镇敬老院建设项目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缩小城乡差距,使农村广大群众更有机会享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解决了几个村老年人无活动场所的问题,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等社会发展目标,改善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减少因子女不能时常陪伴带来的负面情绪,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100分。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支出61.85万元,通过购买垃圾清运车5辆,提高全镇人居环境,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97分。

  2019年中烟救灾抗旱移栽补贴资金4万元、2019年中烟救灾道路及沟渠修缮资金6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应急抗旱,消防车拉水加油费及石缸冲村委会主产烟区道路维修费用,改善了烤烟主产区的田间道路状况,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96分。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49万元,该项目实施让金马镇全休村民提高了生活质量,增加了农民文化底蕴,改善了交通让村民们出行畅通无阻,促进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绿化工程改善了人们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让村民们出行畅通无阻,促进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绿化工程改善了人们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94分。

  农村环境保护项目支出570万元,其中2018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支持传统村落保护资金190万元,通过实施该项目,金马镇太平村委会嘉乐村340户1369人的生活污水处理率高达75%,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改善了村落环境,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95分;2018年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80万元,通过本项目建设,生活垃圾得到合理有效的收集处理,使金马镇的环境情况得到较大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镇区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97分。

  (二)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对2019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我单位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为12家单位。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001111



附件【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