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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344
  • 发布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8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131010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13101111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政协泸西县委员会成立于1984年8月,现设“七委一室”工作机构,即办公室、经济建设委员会、教文卫体和社会法制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海外侨胞委员会、文史委员会、委员联络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其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牢政治方向。始终把思想政治引领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努力提高班子政治站位和政治把握能力。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理论武装,采取党组会议率先学、主席会议带头学、常委会会议专题学、机关党员干部经常学的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县政协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带动作用,以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为契机,依托“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二是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统一部署,县政协认真研究制定学习方案和计划,及时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同时,深入调研发现问题、对表对标检视问题、征求意见反馈问题,制定好整改落实措施,并把“改”字贯穿始终,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至目前,紧扣主题共开展9次专题研讨,形成5份专题调研报告,查找出5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积极整改落实。三是广泛凝聚政治共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全国“两会”、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和省委、州委、县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新部署,使政协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与县委同心同向同行。坚决执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政协工作置于全局工作去思考谋划、推进落实,年度工作要点计划、协商计划等均报县委同意后实施。

  2.围绕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建言资政。紧扣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强化履职担当,广泛深入开展协商,为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推动泸西高质量跨越发展建言献策。一是强化协商议政。县政协九届三次全会期间,组织政协委员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工作报告等发展大局开展协商建言。共提出意见建议113条,经梳理,相同事项合并后共有56条,其中经济建设类26条、社会事业类17条、综合类13条,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广泛的民意基础和智力支持。二是强化提案工作。积极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紧扣民生热点问题开展调研,认真撰写提案。九届三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委员提案104件,经审查,并案11件,未予立案转意见建议办理5件,立案88件。其中,《关于加强财源培植进一步降低财税系统性风险的建议》《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关于建设泸西特色文化宣传走廊的建议》等9件提案被确定为2019年重点提案。于4月29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工作会上,88件提案分别交由8个乡镇、29个部门承办。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民主监督。三是强化调研视察。先后围绕“金融支持特色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总支+合作社联农户连龙头企业”全覆盖等重点课题开展深入调研视察,形成5个专题调研视察报告,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3.聚焦民生热点难点,体察民忧民愿。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作为政协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谋为民之策、多献利民之计、多行惠民之举,助推民生改善,让群众真切感到政协离自己很近、政协委员就在身边。一是真实反映社情民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联系广泛、渠道畅通的优势,积极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各乡镇搭建了政协委员之家,并有选择性地在村一级成立了9个“泸西县政协基层社情民意联络示范点”,使政协协商平台延伸至乡(镇)、村(社区),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全力以赴落实部门挂包责任。不断加大对挂包村的帮扶力度,选派1名干部职工担任县政协挂包村(秧田坝村)驻村工作队长、2名干部职工担任驻村工作队员,选派12名“改非”干部担任“乡村振兴”指导员,配合村组干部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同时,投入专项资金5万元,协调企业捐物折资10万余元,为挂包村提供工作经费保障。协调5万元物资款,帮助松鹤村、秧田坝村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和完善入户道路。县政协机关42名干部职工对153户结对贫困户开展走访活动共500余次,围绕产业就业、收入、饮水安全、住房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六个清”,扎实开展“户户清”行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人逐户“清零问题”。三是真诚助解民生民困。县政协通过发出《助力高质量脱贫成效巩固捐资助学倡议书》,倡导政协委员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活动。通过广泛动员,全县政协委员踊跃参与捐资助学,共捐资27万余元(其中结对帮扶资金12万元),受助贫困学生98名。同时,积极响应省州政协“助力深度贫困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倡议,动员全县广大政协委员共为深度贫困县捐赠价值10余万元的电脑13台、光盘100碟、图书2908册,为助力红河州深度贫困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奉献了爱心。组织医卫界委员深入乡镇、村组集中开展义医义诊活动44人次,受益群众7680余人。为秧田坝小学、矿厂2所小学协调解决课桌各100张。机关干部职工共捐资4200元,为旧城镇小矣白小学学生购买学习用品。县政协离休干部杜连贵同志向午街铺镇水塘小学捐款10万元,践行着入党的初心和使命。

  4.发挥团结联谊功能,深化合作共事。牢牢把握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密切县政协同工商联、宗教界和人民团体的联系。一是充分发挥工商联界别优势作用。县“两会”召开之前,班子成员积极走访非公经济企业,真情倾听企业心声。九届三次会议期间,工商联界别27名政协委员结合民营企业发展实际,从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推进、城市建设、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25条。二是密切联系民族宗教人士。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及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等部门,对道教场所九溪宫、佛教场所灵源古寺、伊斯兰教场所白水镇小红杏清真寺,“九进”示范点县中医院、泸西二中以及民族团结示范村小河边村小组,对我县宗教场所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点进行调研。并就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党的民族政策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召开2019专题议政性协商,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强化联动协作。认真配合做好州政协到我县考察脱贫攻坚工作、调研农业科技应用助推农村产业扶贫情况、调研新型工业和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县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情况等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强化横向联系,促进学习交流,先后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协、大理州祥云县政协、河口县政协、元阳县政协、绿春县政协、个旧县政协开展学习交流,积极宣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努力扩大泸西在外知晓度和美誉度。

  5.注重自身能力建设,确保履职实效。坚持党建统领,切实把党建工作贯穿政协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委员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党的建设。切实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工作中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做到县委有部署、政协紧紧跟进,县委有要求、政协坚决执行。设立县政协机关党组,完成县政协机关支部换届工作,配齐配强班子。积极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组到县政协开展巡视工作,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做到主动认领、认真分析、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不断加大对政协干部和政协委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围绕履职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了2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协机关的服务能力和委员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推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纵深发展。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完善了《政协泸西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政协泸西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泸西县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中共泸西县政协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泸西县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等工作规则,进一步理顺了政协党组、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的关系,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制定完善了《泸西县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泸西县政协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强化财务监管,规范经费收支行为。同时,圆满完成县政协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组建县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将县政协文史委员会更名为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将县政协科教文卫体和社会法制委员会更名为县政协教科卫体和社会法制委员会。机构改革后,县政协设工作机构8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416,628.82元,比上年减少5.57%,减少原因:人员变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99,824.18元,占总收入的99.84%,比上年减少4.4%,减少原因:人员变动;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804.64元,占总收入的0.16%,比上年增加80.9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458,138.89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8,033.18元,占总支出的99.04%,比上年增加0.28%,增加原因:人员增加;项目支出100,105.71元,占总支出的0.96%,比上年减少85.91%,减少原因:年底未能及时付款成功导致结余;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58,033.1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105.71元。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压缩相关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49,929.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07,188.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8,75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机关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3,98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76,100.00元,支出决算为26,022.94元,完成预算的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156.94元,完成预算的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66.00元,完成预算的0.7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和单位压缩单位接待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679.47元,下降1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082.53元,增长25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762.00元,下降70.4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和单位压缩单位接待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56.94元,占69.77%;公务接待费支出7,866.00元,占30.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56.9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156.9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86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8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5,271.44元,与上年对比下降420,628.64元,下降27.93%。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缩部门日常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88,849.48元,其中,流动资产145,965.67元,固定资产242,883.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0,287.0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7,776.26元;固定资产减少761,505.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005.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021.9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91.9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021.9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表2020082602290629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