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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343
  • 发布机构
    中共泸西县委统战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8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泸西县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1301000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县宗教工作,健全宗教事务管理法规和制度,依法处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和问题, 防范和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全县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4)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5)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宣传工作政策,拟订全县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6)负责牵头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对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7)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民族地区各族干部和专业人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8)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和对台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了解检查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对台有关工作指示的情况,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县涉台事务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及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2)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合会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合会、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宗教整改,促进社会和谐。对中央宗教督查反馈意见,我县结合宗教工作开展实际,主动认领了4个方面8个意见,并制定了25条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认真抓实问题排查。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民宗局、市管局、教体局、民政局、城管局,各乡镇分管领导、统战民宗助理员共30余人组成了联合工作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宗教工作全面自查整改,此次共排查出2个领域4个问题。8月13日—15日,由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牵头,组织宗教、市管、城管等力量,突出对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食堂、宾馆、饭店、客运站、超市、景区景点、乡镇等重点公共部位“三化”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了存在问题,为下步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抓实问题整改。针对观音洞私设宗教场所问题,在县文旅局、阿庐旅游营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不影响阿庐古洞风景区整体风貌的情况下,对观音洞入洞口作了封闭并切除了电源,拆除了指示牌、宣传栏和具有宗教色彩的经幡、祈福牌;对逸圃村土地庙大型露天三圣佛造像问题,中枢镇西华寺大型弥勒佛露天造像进行了整体拆除;针对基督教领域存在的私设聚会点问题,取缔中枢镇西华村委会1个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收缴1本违规书籍,按相关政策将中枢镇阳关花地、旧城镇露溪白、三河、弯腰树四个家庭聚会点纳入金马大园子场所“以堂带点”进行管理;根据《泸西县伊斯兰教领域“三化”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三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彻底整治,清真食品标语标识进一步规范。三是整治借教敛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宗教搭台、文旅唱戏”专项检查工作,对阿庐古洞风景区、观音山森林公园、城子古村等重点地区进行排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

  (2)盯紧创建目标,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召开了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工作会,印发了《泸西县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2019年工作要点》,对创建目标任务作了具体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整改责任抓在手上,做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压实整改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紧紧围绕“十进”创建活动,突出实践特色,丰富工作载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各种创建活动,增强创建活动的感召力、亲和力、影响力。各行业、各领域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点,使“团结”和“进步”充分体现在各自的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各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实现各项创建工作的提质扩面。

  (3)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清”“亲”政商关系。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活动,利用县工商联(商会)召开主席会长会议、执委扩大会议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座谈会等,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州县单位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社会责任和对企业发展的信心。二是密切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县工商联(商会)桥梁纽带作用,搭建起县委、县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3月14日,召开泸西县政银企座谈会,向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通报2018年泸西经济运行情况和全县企业、社会力量助力泸西高质量脱贫退出捐赠情况,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及分管联系领导面对面与企业负责人共同协商解决问题。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7月8日至10日,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深入12家非公有制企业调研,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存在问题和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组织开展了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调查、民营企业运行情况调查、营商环境等问卷调查,全方位了解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情况。10月11日,组织会员企业代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聆听讲解、参观展馆实物、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引导会员代表们坚定理想信念、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和传承优良文化传统,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为建设高原花园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4)汇聚发展合力,构建“大统战”格局。一是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工作。发挥统一战线联系面宽、接触面广的特殊优势作用,将优秀党外人士吸纳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为他们建言献策、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和机会。截至目前,党外县人大代表占全县人大代表总数的18.41%,党外县政协委员占全县政协委员总数的60.32%,有党外特约检察员5名。二是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外领导干部的推荐使用。2019年以来对30名党外干部进行了职务调整,截至目前,全县有党外县处级干部6名,正科级干部8名,副科级干部44名。三是认真做好侨务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侨务行政事务,深入研究侨务工作有关政策,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联合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归侨侨眷进行摸底排查。截至目前,共有归侨侨眷32户50人,其中:归侨4户9人、侨属侨眷户28户41人,侨眷中,有困难户3户6人,享受城市低保户2户3人。四是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认真宣传贯彻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学习州委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关心好、服务好台胞台属和抗战老兵,尽心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8月30日,县委统战部、县台办积极配合州台办到泸西进行中秋走访慰问,共为2户台胞台属和9名健在的抗战老兵送去月饼、大米、食用油等价值6500元的慰问品。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健在抗战老兵11名,定居泸西台胞2户、台属及其眷属98人。五是积极做好新阶层人士的服务引导工作。做好辖区内新阶层人士的摸底工作,在思想、组织、服务上给予团结帮助教育和引导,积极发掘培养他们中的重要代表人士,有意识的为他们的成长铺路搭桥,提供全方位的培育成长条件。截至目前,泸西县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共有7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107,069.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1,623.14元,占总收入的90.2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5,446.00元,占总收入的9.75%。与2018年对比,收入数1706619.15元,增加195003.99元,增幅11.1%,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075,130.90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720.90元,占总支出的93.62%;项目支出132,410.00元,占总支出的6.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2,720.90元。与上年1,831,920.25元对比减少110800.65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预算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410.00元。与上年140,000.00元对比减少7590.00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预算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1,623.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12%。与上年1,696,619.15元对比增加215003.99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上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7,68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6%。主要用于统战事务(相关支出情况:行政运行1025271.6元,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3241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1,44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相关支出情况: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7476.44元, 抚恤支出233972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82,49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相关支出情况:行政单位医疗82,493.10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1,669.91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669.91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困难,公用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940.00元,与上年200,630.00元对比减少85,570.00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困难,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375.00元,电费405.45元, 差旅费9,540.85元, 工会经费3,2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4,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184,187.12元,其中,流动资产57,692.41元,固定资产126,494.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65002.9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84.1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4,345.30元,固定资产减少15161.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1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表2020082610530329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