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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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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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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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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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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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收缴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档案的记载和管理;负责参统离退人员的待遇核定和社会化发放。依据:《社会保险法》、《云南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城镇职工养老、工伤、失业等三险工作进展明显。一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巩固扩面成果。以返乡农民工、农转城人员等城镇适龄居民为重点,大力宣传缴费档次、个人账户记录政策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城镇居民早参保、勤续保和选择较高档次和长期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1. 社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3778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385人,其中,执行企业制度在职职工人数11656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1342人,其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制度在职职工人数8499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27051人;失业保险参保8920人,工伤保险参保23284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424617人。
2. 社保基金安全运行。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的安全工作,主动适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新形势,一手抓扩面征缴,一手抓基金安全及服务工作。今年以来,持续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巡查力度,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业务运行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业务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同时,将内控制度与基金监督日常审核及财政、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相连,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对账汇总工作。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安全“双随机”进行交叉检查,不断扎牢机关内控“篱笆”墙,有力地保障了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较好维护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构建“适时、全程、动态”全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的监管机制,及时运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对社会保险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及其他数据信息进行监管,收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2人14314元,切实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1,832,246.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2,246.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9.79%,主要原因分析:一、人员调入;二、企业独生子女退休人员奖励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845,449.36元。其中:基本支出1,819,875.81元,占总支出的98.61%;项目支出25,573.55元,占总支出的1.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12.86%,主要原因分析:一、人员调入;二、企业独生子女退休人员奖励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9,875.81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27.16%,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企业独生子女退休人员奖励金放在项目支出,2019年放在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73.5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96.93%,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企业独生子女退休人员奖励金计入项目支出核算,2019年计入基本支出核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5,449.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长12.86%,主要原因分析:一、人员调入;二、企业独生子女退休人员奖励金增加。三、本年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外交(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国防(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公共安全(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教育(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科学技术(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9,65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相关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668,567.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090.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5,993.0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79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及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关支出情况: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30,917.70元,支付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24,879.8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节能环保(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城乡社区(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8年无农林水(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交通运输(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金融(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住房保障(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其他(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债务还本(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债务付息(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本中心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执行,所以我中心今年未产生此项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中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中心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我中心2019年无公务用运行维护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中心2019年无国内接待费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中心2019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90.8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38.52%,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公务交通补贴未计入机关运行经费核算,2019年计入机关运行费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相关使用情况:办公费692.80元、邮电费138.00元、工会经费2050.00元、其他交通费4221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51,574.62元,其中,流动资产47,476.76元,固定资产4,097.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654.3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702.20元,固定资产减少-9,952.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16 | 4.75 | 0.41 | 0.4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我中心由上级主管部门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9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