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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34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就业中心主要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发就业岗位,对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刚失业人员就业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城乡各类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发布。做好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及企业在职职工、新招聘员工的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管理工作。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全县就业创业形势保持稳中有进。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78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62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01%,控制在4.2%以内。开发公益性岗位898个,安置就业898人,青年见习人数47人,新增高新技能人才数150人;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3100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8500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0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人次;“贷免扶补”扶持创业人数503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415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15020万元。

  2. 抓政策落实稳定就业。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自5月1日起由19%降至16%,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加大稳岗补贴力度,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3. 抓技能培训改善就业。一是实施下岗失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下岗失业职工转岗培训管理,为其提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二是实施企业职工岗前培训。面向企业职工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为云南宏升蔬菜种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培训;三是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紧紧围绕市场需求,结合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技能需要,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让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至少掌握1—2项就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

  4. 抓平台建设促进就业。一是搭建与省外地区间的劳务对接平台。利用好沪滇对口帮扶项目,加大与上海等先进地区的劳务协作,全县共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沪滇劳务协作”、“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夏日阳光就业行动”等现场招聘会8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万个,达成就业意向2200余人次;二是搭建“互联网+”就业平台。委托泸西绿精灵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发“金马通”智慧用工APP,搭建劳务用工大数据平台,实现注册农户3497人,农业企业84家,发布用工信息1608条,6542人次通过APP实现报名务工,兑现劳务费92.17万元,并在中枢、金马、白水三个乡镇推广运用。三是搭建专业机构服务平台。支持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职业推荐、咨询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县内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和优化配置,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输出劳动力1324人。

  5. 发展产业带动就业。依托全县18.1万亩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果、菜、花、药、畜”五大优势品牌,以及浙江海亮、深圳果蔬、广东宏升等32家入驻泸西的重点龙头企业、35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46个新型产业,吸纳2万余人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务工人员年人均收入近2万元;依托泸西推行“党总支+合作社联农户连龙头企业”的“村社合一、社企互融”发展模式,在全县80个农业综合开发服务社经营范围中增加劳务经济服务项目,搭建“基层党组织+劳务合作社+农村劳动力”的效益共享劳务输出平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带领劳动力参与合作组织产业发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安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635,197.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197.4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13.9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635,197.42元。其中:基本支出635,197.4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13.9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5,197.42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3.9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我中心2018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197.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长-13.9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外交(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国防(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公共安全(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教育(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科学技术(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1,79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相关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466,244.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79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76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403.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及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关支出情况: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22,032.20元,支付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21,371.1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节能环保(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城乡社区(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农林水(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交通运输(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金融(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住房保障(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其他(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债务还本(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中心2019年无债务付息(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本中心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执行,所以我中心今年未产生此项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中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中心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我中心2019年无公务用运行维护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中心2019年无国内接待费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中心2019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90.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71.17%,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公务交通补贴未计入机关运行经费核算,2019年计入机关运行经费核算。(相关使用情况:工会经费1230.00元、其他交通费28,5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5,739.19元,其中,流动资产155,216.48元,固定资产522.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666.2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00元,固定资产减少-62,666.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57

15.52

0.05

   

0.0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我中心由上级主管部门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