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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8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5
  • 时效性
    有效

白水镇黑龙村集体经济全覆盖高密植优质苹果种植基地产业扶贫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白水镇黑龙村集体经济全覆盖高密植优质苹果种植基地产业扶贫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1、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项目实施单位:白水镇人民政府

  3、项目申报文号:泸政发〔2020〕28号

  4、项目计划总投资兵装集团帮扶资金120万元,实际审定总投资1,200,222.51元。

  5、项目建设地点:白水镇黑龙村

  6、项目建设内容:在白水镇黑龙村委会实施高密植优质苹果种植基地产业扶贫项目,通过补助资金120万元种植苹果苗木21800株(苹果苗木为玉华藻富,单价约55元/株),约可发展高密植优质苹果种植基地110亩。

  7、项目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8月

  8、项目区基本情况:黑龙村委会位于白水镇中部,属于半山半坝区,是白水镇政府所在地,距离县城十五公里。东至既庶、无浪村委会,南至益谷村委会,西至巨木、桃园村委会,北至无浪村委会、师宗县彩云镇。辖黑龙、大孟泽、小孟泽、大衣、小五队、竹溪、大兴安、小兴安8个村民小组,截止2018年底,有农户1394户4953人,其中农业人口4511人,劳动力人口4200人,主要居住汉族、彝族、回族等民族。全村国有土地面积19.1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5344亩,林地5318亩,平均海拔1810.00米,年平均气温14.20℃,年平均降水量972.00毫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土壤多为酸性红壤、沙壤土,适于烤烟、水稻、蔬菜、玉米、水果等种植,猪、牛、山羊、鸡养殖等。2018年全村经济总收入871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058元。粮食总产量4284吨,人均有粮865公斤。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项目实施后,能推动白水镇苹果种植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带动项目区群众增加经济收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贫困户入股分红方式,解决收入不稳定问题;同时带动项目区群众就地务工,解决剩余劳动力,为其他地区提供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将惠及黑龙村委会1146户491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10户470人。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1)2020年3月,完成项目方案编制、申报和前期准备工作;

  (2)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量的80%;

  (3)2020年7月,实施工程扫尾工作,完善台账的收集、整理;

  (4)2020年8月,全面完工,开展项目验收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镇项目办组织相关人员联合村委会、小组成员进行实地考察、勘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完成项目方案编制、申报工作。

  2.组织实施。

  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建设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经磋商小组确定泸西县金水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人。各项工程规格质量要求按照施工设计要求执行,建设单价按双方签订合同内容执行。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云南锐尔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泸西分公司对2020年白水镇黑龙村高密植苹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分析评价。

  该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实现了其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96%。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泸政发〔2020〕28号文件安排,该项目资金120万元于2020年7月20日拨付到账。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于2020年7月23日支付启动资金96万元;2020年12月9日支付工程款2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 严格资金专项管理。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9〕17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政发〔2018〕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把握资金投向,按照“集中投放,专款专用,项目到村,效益到户”的原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帐制,管好用好资金,专人管理。

  (2)严格公示公告。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红开组〔2018〕7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9〕17号)》文件精神,做到项目规划建设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参与权,把政策扶持,政府引导和群众广泛参与结合起来,项目的规划、实施、投资,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示、公告,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一是扶贫资金要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根据项目性质、资金多少公开项目资金来源和实施情况,公开到村,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实行分阶段公示公告扶贫资金项目,在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通过门户网站、广播、公示牌(栏)和其他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项目概要、项目建设时限、资金规模及构成、资金来源、受益对象、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理单位及责任人、质量要求等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并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资料的归档备案,强化痕迹管理,完善单体项目台账。三是建立群众参与工作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项目实施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项目确定后应告之群众。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成立项目技术小组,负责项目的管理及技术指导,办公室设在白水镇项目办,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中的技术指导。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严格项目计划。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及投资计划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

  2.严格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参考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3. 做好项目痕迹资料管理,健全各种项目档案。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档案管理,按照项目实施特点,适当地选择采取文字或图表、摄影、照片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同时按照档案产生在哪一级就由哪一级管理的原则,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4.严格项目监管。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示公告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严格实行项目验收制及后续管理制度。项目按照建设周期完成后,须按照实施方案对项目及时进行验收,按照《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222号)以及《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政发〔2018〕140号)规定,单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由县级验收,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由乡(镇)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将项目材料一并报主管部门。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项目移交,项目实施乡镇、村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办法,后续管理办法由乡镇监督、村组管理、群众实施。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该预计总投资120万元,均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帮扶项目,实际审定总投资1,200,222.51元。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的实施进度

  该项目开工日期为2020年6月5日,竣工日期为2020年11月2日,项目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完成及时率100%。截至2020年12月9日,资金支付进度约为100%,项目完成结算、验收、审计等全部工作。

  (2)项目完成质量

  该项目由泸西福龙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承包实施。实施过程中,方案设计合理,施工合同执行有力,工程质量由专人负责监管,各个项目在工程竣工后,均通过了验收并投入使用。并请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故项目准确的完成了预期建设目标,预期各工程目标均按质按量建设完成,完成率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实施后,能推动白水镇苹果种植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带动项目区群众增加经济收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贫困户入股分红方式,解决收入不稳定问题;同时带动项目区群众就地务工,解决剩余劳动力,为其他地区提供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村委会实现9万元分红给黑龙农业综合开发服务社,壮大了村集体经济。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后,推动白水镇苹果种植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带动项目区群众增加经济收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贫困户入股分红方式,解决收入不稳定问题;同时带动项目区群众就地务工,解决剩余劳动力,为其他地区提供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实现了合作社分红,壮大了地区村集体经济。

  通过我部门组织对黑龙村委会实施高密植优质苹果种植基地产业扶贫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黑龙村委会实施高密植优质苹果种植基地产业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绩效自评打分91.93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强化监管,确保质量。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管到位,白水镇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督管理。并建立了全过程、经常化的监管机制,明确了挂钩领导,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工程业务人员作为驻工地监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监督。同时,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施工场地,抓好项目工程各个环节的把关验收,组织初验、终验及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项目建设坚持层层审批原则,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始终坚持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拟定拨款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