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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8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5
  • 时效性
    有效

白水镇2020年插花安置农户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白水镇2020年插花安置农户补助项目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

2、项目实施单位白水镇人民政府

3、项目计划总投资资金770万元

4、项目内容:该项资金用于宜居乡村房屋建设补助。(1)退出省级规划搬迁户:152号和85号文件纳入省级规划,后调出规划的为109户,按照宣传政策每户应补助6万元;(2)152号、85号文件和原址拆除重建退出省级规划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后,识别为错评户剔除国家扶贫系统的为9户,根据易地搬迁协调小组会议决定,错评户按照非贫困户标准给予每户2万元补助;(3)根据152号和85号文件要求,未纳入省级规划的无论贫困户还是非贫困户本村插花安置的补助标准为户均2万元;(4)根据152号和85号文件要求,未纳入省级规划的同步搬迁户补助标准为户均2万元;(5)根据152号和85号文件要求,未纳入省级规划的进城购房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4万元,非贫困户户均补助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泸西县易地扶贫搬迁二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泸办发〔2015〕151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第一批(4亿元贷款)搬迁计划任务的通知》(泸办发〔2015〕152号)下达我镇易地扶贫搬迁468户任务,经落实,实际实施了632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62户,非贫困户170户。除省级规划的137户外,其余495户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要求调整为宜居乡镇房屋建设,所需补助由县级解决,依据《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泸办发〔2016〕85号)补助政策及相关会议要求测算,需补助资金1668万元,已补助642万元,还需解决1026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项目实施前期,按照上级部门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指标要求,结合白水镇实际,制定相对应的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做好搬迁农户各项目摸排工作及项目前期公式公告、政策宣传。

2. 组织实施。

镇扶贫办根据白水镇易地扶贫搬迁验收兑补情况,将未兑补农户进行筛查,并对补助金额进行核对。

3. 分析评价。

该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实现了其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96%。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泸财预〔2020〕409号文件安排。该项目资金770万元于2020年4月26日拨付到账。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于2020年5月28日支付302户宜居乡村插花安置农户768万元,结余2万元年底收回额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实行报帐制,按工程进度拨款,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审计监督,防止挤占、挪用,保证项目资金足额到位。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投资,要全部用于与搬迁群众密切相关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必要的生活设施及社会事业等,不得用于生产经营中的设备和运输工具购置、加工项目、蔬菜大棚等建设项目以及土地和私房占征用补偿费、前期工作、项目管理费。

白水镇财政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核查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资料和凭证的,坚决不予报账;对于项目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要求核算到项目,做到账务清晰,并接受各级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认真组织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白水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按照实施方案批复意见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搞好搬迁户的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搞好迁入地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材料供应,协助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材料数据上报工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搬迁类型为整体搬迁,实行集中安置,安置户行政管理隶属关系不变。

镇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单位和直接参与者,有关土地、山林的划拨调换契约协定,解决纠纷,均由镇政府具体负责,超越权限的问题,由镇政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该建设项目涉及面大,建设任务繁重,根据泸西县永宁乡实际情况和往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经验,必须按统筹安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积极稳妥地实施好迁入区的项目建设,使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脱贫致富。

2.质量管理。建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有关部门质量监督责任,推行工程质量监理制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3.进度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按时按计划完成,基本做到第一年实施工程建设,第二年组织群众搬迁,第三年搬迁群众稳定发展,随后收入逐年增加,逐步走上脱贫致富和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下达资金770万元,补助农户768万元,结余2万元年底收回额度。

2. 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的实施进度

该项目已实施完毕根据《泸西县易地扶贫搬迁二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泸办发〔2015〕151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第一批(4亿元贷款)搬迁计划任务的通知》(泸办发〔2015〕152号)文件精神已实施完毕。

2)项目完成质量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案设计合理,施工合同执行有力,工程质量由专人负责监管,均通过了验收并投入使用。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建设,故项目准确的完成了预期建设目标,预期各工程目标均按质按量建设完成,完成率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贫困群众从以前居住的土坯房、茅草房、危旧房搬进了宽敞明亮、安全牢固的新房,解决了他们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搬迁群众完全脱离了生存环境恶劣的特定“贫困空间”,从根本上阻断了贫困的代际传递。这些事实充分证明,易地搬迁让老年人更加幸福,让年轻人更有希望,让小朋友更加阳光。充分体现了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的综合效益,为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促进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有力拉动了贫困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有效提升了贫困地区城镇化率。在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全面改善了贫困地区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条件,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大幅提升。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补助金的发放帮助贫困农户减轻建房压力,加快了宜居乡村建设进程,同时兑现了政府承诺,显示了政府帮助农户建造美好家园的决心和信心,是国家政策真正惠及普通百姓,

通过我部门组织对泸西县白水镇2020年插花安置农户补助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泸西县白水镇2020年插花安置农户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绩效自评打分99.97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强化监管,确保质量

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管到位,白水镇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督管理。并建立了全过程、经常化的监管机制,明确了挂钩领导,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工程业务人员作为驻工地监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监督。同时,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施工场地,抓好项目工程各个环节的把关验收,组织初验、终验及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

项目建设坚持层层审批原则,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始终坚持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拟定拨款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

                                           202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