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1-02281
-
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8-05
-
时效性有效
2020年度白水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度白水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下属有5个行政办公室:白水镇党政办公室、白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白水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白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白水镇扶贫开发办公室,6个事业服务中心:白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白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白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白水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白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白水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1所即白水镇财政所,共12个部门机构。
白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
2.部门职责。
白水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2020年重点工作。
(1)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拓宽经济多元化增收渠道。优化区域产业布局,重点围绕“稳定粮食生产、巩固烤烟支柱产业、发展现代规模特色养殖、扩大蔬菜花卉种植、土地规范流转发展壮大特色产业”的工作思路,不断探索创新生产方式,带动全镇传统农业向高效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2)紧盯脱贫成效巩固,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奠定乡村振兴开局基础。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坚决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立足脱贫实际和乡村振兴发展要求,通盘考虑、统筹谋划,促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
(3)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吸引力,奠定全面加快发展根基。牢固树立抓项目建设就是抓地方发展的理念,充分运用区位优势资源,找准工作短板,重点围绕以完善农田水利、道路交通、活动场所配套设施、乡村振兴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有力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4)扎实开展源头防治,强化人居环境监督,加快美丽宜居白水建设。全面开展以污染源防治、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厕所革命”和村庄环境卫生监管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战工作。
(5)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增强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满意指数。进一步统筹发展社会事业,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我们努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目标导向,坚持优化发展教育理念,强化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基本医疗、教育均衡等基本公共服务。
(6)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营造和谐稳定社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积极开展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全面巩固当前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大好形势。
(7)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增强政府服务能力,弘扬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善作善成的干事创业作风。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嵌入部门预算,白水镇人民政府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同时加强项目库项目和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管理,项目资金经项目挂接才能划拨。2020年部门项目数49个,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9个,所涉及项目金额4623.11万元。
2.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2020年度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通过评价,在部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等方面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支出,提升预算配置的科学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为下一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逐步推开进行经验性积累奠定基础。
3.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财绩〔2011〕95号);
(4)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5)《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6〕100号);
(6)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泸财〔2013〕299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省、州相关财政财务法律、制度、规定和行业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下达文件等;
(8)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绩效公用经费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泸财[2021] 71号)。
4.绩效评价的原则、评价指标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和专家评议法、公众评议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详见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收入情况、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用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年末结转结余情况等)。
(1)2020年收入完成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3,198,704.12元,本年收入合计58,911,187.96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3,463,050.80元,其他收入5,448,137.16元。
(2)公用经费控制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2,395,100.0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总额20,384,000.00元,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2,395,100.00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总额为21,704,279.88元,其中:人员经费实际支出总额为18,578,192.21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总额为3,126,087.67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5.28%。
(3)“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20年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经批准的预算数为850,000.00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77,100.00元,减少427,100.00元,“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为33.44%。2019实际年统计数“三公经费”统计数为339,122.24元,2020实际年统计数“三公经费”统计数为263,793.82元,“三公经费”实际变动率为-22.22%。
——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辆运行费控制情况。2020年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批准数为450,000.00元,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11,499.82元,控制率为24.78%。
——公务接待费控制情况。2020年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批准数为400,000.00元,实际支出152,280.00元,控制率为38.07%。
(4)年末结余结转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末资金结转结余6,021,452.46元,结转结余分别为基本支出5,421,107.86元,项目支出600,344.60元。2019年度资金结转结余5,420,804.12元,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600,648.34元。
(5)政府采购执行率
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年初申报政府采购预算数为338,695.26元,其中:货物类236,863.00元,服务类101,832.26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338,695.26元,其中: 货物类236,863.00元,服务类101,832.26元。2020年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2. 资产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资产合计总额51,648,347.09元,其中:流动资产19,347,444.89元,包括:货币资金10,322,325.50元,其他应收款净额 9,025,119.39元;非流动资产32,300,902.20元,包括固定资产净值14,186,107.04元,在建工程4,120,000元,无形资产净值净值124,609.03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3,870,186.13。
3. 基本支出。
白水镇2020年度基本支出21,704,279.8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578,192.21元,公用经费支出3,126,087.67元。
4.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年度下达33,655,809.32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28,695.02元,年度支出共计34,384,159.74元,年末结转结余600,344.60元。
二、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了解2020年度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通过评价,在部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等方面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支出,提升预算配置的科学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为下一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逐步推开进行经验性积累奠定基础。
(二)绩效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由白水镇财政所牵头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汇总了大量白水镇人民政府的相关资料,全面了解部门整体、项目收支及执行情况。收集整理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各项数据,为自评工作做好数据支撑。
2. 组织实施。
财政所严格按照《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绩效公用经费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泸财[2021] 71号)及《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目标公开、自评和跟踪监控相关事项的通知》(泸财〔2021〕105号)文件精神,集合收集的各项数据及相关表册要求,认真对照各项自评指标认真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1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四)绩效自评结论
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整体执行的绩效情况基本达到预期。2020年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主要在攻坚克难,稳定经济运行;聚焦重点领域,以更高标准推进乡村建设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增强民生福祉,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履职效果,也得到了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认可。
根据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填报的资料,对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并打分,最终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2.31分。其中:投入情况得分20分,过程管理情况得分42.31分,产出情况得分15分,效果情况得分15分。
扣分说明如下:
过程管理指标合计扣7.69分。其中:年初预算完成率95.21%,根据评分标准扣0.24分;年初预算调整率为188.99%,根据评分标准扣3分;结转结余控制率11.08%,根据评分标准扣4.45分。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总体投入情况分析
白水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和规范组织人员按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充分结合部门职责、年度工作任务设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充分细化、量化。
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3.14%,“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2.22%,项目支出安排率为0。即投入指标得分17分。
(二)部门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完成率95.21%,年初预算调整率188.99%,结转结余控制率11.08%,“三公经费”控制率31.03%,政府采购执行率100%,严格按规定时限、模板公开预决算信息。
2.资金管理情况:资金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县级制定的预算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经费开支经过镇级主要会议评估、论证,并请示上级部门,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管理过程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资产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省、州、县制定的相关资产管理的制度执行,做到资产账实相符、配置合理,做到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三)部门产出情况分析
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100%,本部门重点工作办结率100%。
(三)部门效果分析
白水镇人民政府认真履行政府职责,积极承担社会发展管理责任,努力实现政府职能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8%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需大力培植财源,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增强财政增收后劲。找准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突破口和支撑点,培植和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增强财政增收后劲,实现财政增收,增加资金来源渠道,减轻财政压力。
(二)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竞争力不强,重大项目带动不足、资源优势、区位优势还没有充分转化为经济优势,农业大而不强、好产品没有形成大品牌,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进程缓慢。
(三)镇村管理标准化、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安全生产与环境治理存在薄弱环节,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与群众期望仍有差距。
(四)政府自身建设还需加强,部分干部担当精神、改革思维、攻坚劲头等,还不能适应新的发展要求。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建议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监察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精神,白水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结果为“良”,白水镇人民政府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议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安排预算资金。
(二)评价结果公开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无效低效支出,集中保障重点刚性支出,确保公共财政更多地用于保重点、保项目、保民生、促发展,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经济发展必须稳中求进,做好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坚持好刀用在刀刃上的原则,力求使财政资金发挥做大效益。
(三)始终把推动跨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把“抓项目、增投资”作为稳增长的重要引擎,坚持强保障、惠民生,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安全。
附件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附件3:2020年白水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表
附件4:2020年度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5: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5日
附件【2020年泸西县白水镇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