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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8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白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泸西县白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工作经费用于综治中心购买会议桌椅、文件柜1.8万元;背景墙、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栏制作5万元;重点部位地形沙盘制作2.6万元;档案盒、办公用品0.6万元,共计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在乡镇和农村围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一体化实战化运行、命案防控、社会治理、边境地区社会治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市域社会治理等重点任务开展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能够切实增强基层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矛盾能力,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水平。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1月13日泸财政法经费〔2020〕292号下拨资金1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于2020年11月16日列支广告制作费4.22万元;2020年11月18日列支重点部位地形沙盘制作费2.6万元;2020年12月10日列支报刊订阅费1368元,列支电费4332.41元。2021年共计支付73912.41元,结余资金26087.59元2021年3月31日重新拨付后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白水镇财政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核查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资料和凭证的,坚决不予报账;对于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要求核算到项目,做到账务清晰,并接受各级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工作经费由白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根据资金性质统筹安排,经相关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该项工作经费有利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建设,有利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及社会综合治安维稳率,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各项治理工作带来便利,同时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进行了宣传支持,增强民众社会治安维护意识。

  该项工作经费按照资金性质准确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资金情况,资金使用准确率100%。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资金使用合规,按照资金性质及时使用,发挥了资金效益。通过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白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2020年度白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绩效自评打分97.39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有效杜绝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