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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8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泸西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内设22个机构,其中:综合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7个、派出所9个、拘押收教场所3个。本年度无机构变动。

  人员核定编制24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44人;实有在职人员345人,其中:行政人员330人、工勤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50人,其他人员11人。

  2. 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承担着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职能。

  3.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泸西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州局党委提出的“五个重塑”,牢牢抓住队伍建设“牛鼻子”,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以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1.聚焦从严管党治警,着力锻造一支公安铁军。

  2.聚焦国家政治安全,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3.聚焦扫黑除恶斗争,深化开展“六清”行动。

  4.聚焦破案主责主业,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5.聚焦基层基础建设,做实做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

  6.聚焦源头防范管控,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水平。

  7.聚焦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高公安法治化工作水平。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嵌入部门预算,一级预算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库项目和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管理,项目资金经项目挂接才能划拨。2020年部门项目数14个,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3个,所涉及项目支出金额2923.33万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收入情况、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用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年末结转结余情况等)。

  2020年泸西县公安局总收入11946.5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72.10万元,其他收入874.41万元。

  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227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9.08万元,项目支出2923.33万元。

  三公经费总额261.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1.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90万元增加71.47万元,同比上年决算数171.69万元增加89.78万元,增加原因为2020年增加3辆公务用车金额为72.88元,运行维护费减少1.41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共产生1个批次、2人接待费用,比年初预算数40万元减少39.5万元,同比上年决算数0.19万元减少0.14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2020年泸西县公安局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40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96.5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306.01万元。

  2.资产情况。

  2020年泸西县公安局资产合计16946.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50.97万元,非流动资产15195.96万元;负债合计4164.3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003.19万元,受托代理负债161.12万元;净资产合计12782.62万元。

  3.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8,569.70万元增加779.38万元,增长9.09%,增加原因是落实民警两项津补贴使人员经费增加。

  4.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1,782.49万元增加1140.84万元,增长64.00%,增加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增加。

  二、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绩效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认真履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做好绩效自评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统筹协调,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统筹推进部门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提高工作质量。

  (三)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1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四)绩效自评结论

  自评分值为89.19分,自评结果为良。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总体投入情况分析

  在预算编制方面,泸西县公安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和规范组织人员按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此项内容无扣分;在目标设定中绩效目标合理性及明确性有所欠缺,此项内容扣分为2分;年初预算配制方面,“三公经费”变动率为52%,扣分1.44,项目支出安排率9%,扣分2.72分。投入指标扣分共计6.16分。

  (二)部门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结转结余控制率为45%,得分1.34,扣分3.66;资金管理方面,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此项无扣分;资产管理方面资产账实相符工作不到位,扣分1分。过程指标扣分共计4.66分。

  (三)部门产出情况分析

  我单位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及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工作任务完成及时,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产出指标得分为15分。

  (四)部门效果分析

  2020年云南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综合满意度泸西县位列全省第40位,满意率为96%,达到年初设定的90%指标。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20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主要原因是:资金到位较晚,部门资金未能及时支付。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支付。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泸西县公安局

                          2021年7月22日



附件【附件:2020年泸西县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