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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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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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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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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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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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设有:主任1名,副主任4名,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项目科、产业金融科、社会扶贫科,下设泸西县精准扶贫管理中心1个事业编制。泸西县扶贫办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
2. 部门职责。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扶贫开发工作的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拟订全县中长期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扶贫项目和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承担同上级扶贫部门的业务联系,为泸西县扶贫开发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负责整乡推进、整村推进、安居房、易地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负责协调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及革命老区项目。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与对口帮扶单位沟通协调,负责中央和省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负责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泸单位定点扶贫的情况收集、台账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2020年重点工作。
抓好攻固提升工作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的总体安排部署,使扶贫工作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完成脱贫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转变。压实行业扶贫部门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遏制返贫现象,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现稳定长效脱贫,真正打好打赢高质量脱贫攻坚战。
落实贫困人口动态滥测工作
认真落实《泸西县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县贫困人口的监测和管理。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动态监测管理机构,将未脱贫户,已脱贫的低保户、大病重病户、残疾人户、重灾户和非建档立卡户中的“边缘户”作为监测对象。重点关注“两摸底”边缘户435户1638人,脱贫监测户998户4089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到位。认真落实《泸西县贫困对象动态监测防控致贫返贫基金管理细则(试行)》建立防控致贫返贫基金,对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和有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实施专项救助,切实解决农村户籍人口(含“农转城”人口)因病、因学、因灾或其他重大事故致贫返贫问题,坚决防止返贫。
着力做好项目库建管用
一是依据省州要求、资金到位情况和后续巩固提升需求扎实开展项目库动态调整,不断提高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县级项目库的科学性、指导性、精准度;二是认真落实“六定”措施要求,把资金定到项目、计划定到项目、审批一次定到项目、公示公告定到项目、责任定到项目、督查考核指向定到项目,全面加强并规范项目库建设管理使用,加快扶贫措施、扶贫项目落地、落实、见效,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基础。
强化扶贫资金投入
坚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谋划好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等项目,积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争取社会帮扶资金,保障扶贫资金有效投入。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泸西县扶贫办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已制定单位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的岗位责任制、财务审核报批、财产物资管理、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财务审计及相关项目管理审批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收入情况、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用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年末结转结余情况等)。
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批复泸西县扶贫办部门财政收入92,909,087.14元,其中:基本支出2,849,087.14元,项目支出90,060,000.00元。
2020年县级财政共下达泸西县扶贫办财政经费合计15,004,429.02元,其中基本支出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减少了79,356.35元,基本支出合计2,769,730.79元;项目经费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减少77,773,125.51元,项目经费合计12,286,874.49元。
泸西县扶贫办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5,026,342.88元,本年收入合计15,040,262.40元,年度支出合计15,056,605.28元,预算执行率为100.1%。其中:
基本支出年度下达2,769,730.79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040,262.40元,年度支出共计15,056,605.28元,预算执行率为100.1%。其中:人员经费年度下达2,600,819.53元,年度支出2,600,819.53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日常公用经费年度下达168,911.26元,年度支出168,911.26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项目支出年度下达12,286,874.49元,年度支出共计12,286,874.49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结余15,010,000.00元。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7.8万元,下降39.39%。支出决算为21,054.00元,完成预算的17.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054.00元,完成预算的17.5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开展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接待费用支出下降。
3. 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6,132,515.44元,其中,流动资产15,910,704.37元,固定资产221,811.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
4.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年度下达2,769,730.79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040,262.40元,年度支出共计15,056,605.28元,预算执行率为100.1%。其中:人员经费年度下达2,600,819.53元,年度支出2,600,819.53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日常公用经费年度下达168,911.26元,年度支出168,911.26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5.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年度下达12,286,874.49元,年度支出共计12,286,874.49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了解2020年度泸西县扶贫办整体支出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通过评价,在部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等方面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支出,提升预算配置的科学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为下一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逐步推开进行经验性积累奠定基础。
(二)绩效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绩效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财绩〔2011〕95号);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6〕100号);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泸财〔2013〕29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省、州相关财政财务法律、制度、规定和行业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下达文件等;
2. 组织实施。
由泸西县扶贫办对所辖的专项项目开展自评,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对本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打分,最后根据评价、打分的结果撰写泸西县扶贫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泸西县扶贫办2020年部门整体执行的绩效情况基本达到预期。2020年泸西县扶贫办主要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资金、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动态监测管理机构,将未脱贫户,已脱贫的低保户、大病重病户、残疾人户、重灾户和非建档立卡户中的“边缘户”作为监测对象。重点关注“两摸底”边缘户435户1638人,脱贫监测户998户4089人等方面有序开展工作。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履职效果,也得到了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认可。
(三)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1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四)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泸西县扶贫办填报的资料情况,对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泸西县扶贫办部门整体支出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并打分,最终泸西县扶贫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综合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好”。其中:投入情况得分18分,过程管理情况得分50分,产出情况得分15分,效果情况得分15分。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总体投入情况分析
泸西县扶贫办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5,026,342.88元,本年收入合计15,040,262.40元,年度支出合计15,056,605.28元,预算执行率为100.1%。其中:
基本支出年度下达2,769,730.79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040,262.40元,年度支出共计15,056,605.28元,预算执行率为100.1%。其中:人员经费年度下达2,600,819.53元,年度支出2,600,819.53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日常公用经费年度下达168,911.26元,年度支出168,911.26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项目支出年度下达12,286,874.49元,年度支出共计12,286,874.49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结余15,010,000.00元。
(三)部门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由泸西县扶贫办对所辖的专项项目开展自评,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对本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打分,最后根据评价、打分的结果撰写泸西县扶贫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泸西县扶贫办填报的资料情况,对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泸西县扶贫办部门整体支出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并打分,最终泸西县扶贫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综合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好”。其中:投入情况得分18分,过程管理情况得分50分,产出情况得分15分,效果情况得分15分。
(四)部门产出情况分析
泸西县扶贫办2020年部门整体执行的绩效情况基本达到预期。2020年泸西县扶贫办主要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资金、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动态监测管理机构,将未脱贫户,已脱贫的低保户、大病重病户、残疾人户、重灾户和非建档立卡户中的“边缘户”作为监测对象。重点关注“两摸底”边缘户435户1638人,脱贫监测户998户4089人等方面有序开展工作。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履职效果,也得到了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认可。
(四)部门效果分析
泸西县扶贫办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已完成,目标责任的履职情况良好。2020年度实施项目8个,已完成的项目有8个。项目分别为: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②其他扶贫支出。
泸西县扶贫小额贴息扶贫专项资金,根据泸财整合经费〔2020〕13号、泸财整合经费〔2020〕112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11,789,237.99元,用于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补助,截止2020年12月31日,支付财政资金11,789,237.99元。补助类项目做到应补尽补、精准补贴,确保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泸西县扶贫办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履职效果,也得到了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认可,但仍存在项目预算申报时调研论证不够充分,预算执行中存在调整;目前扶贫动态事业普遍存在事务繁杂、工作量大、工作实际操作难度较高、高素质专业人员缺口较大的问题。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泸西县扶贫办2020年部门整体执行的绩效情况基本达到预期。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履职效果,也得到了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认可,但仍存在项目预算申报时调研论证不够充分,预算执行中存在调整;目前扶贫动态事业普遍存在事务繁杂、工作量大、工作实际操作难度较高、高素质专业人员缺口较大的问题。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明确职责分工,专人负责,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各相关科室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的同时,抓好财务科分配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3.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我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财务制度及配套措施,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进一步完善了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7月25日
附件【附件: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