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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8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白水镇森林督查、林草资源防火及管护宣传补助资金

  泸西县白水镇森林督查、林草资源防火及管护宣传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补助资金用于林草资源防火及管护宣传补助;林区道路维修;购买苗木。

  (二)项目绩效目标

  做好全镇森林资源管护督查、森林和草原防火、护林员培训工作及林草资源管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林草资源管护、森林和草原防火各项措施,确保林草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1月4日收财政拨泸财〔2020〕16号森林督查、林草资源防火及管护宣传、护林员培训补助经费534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于2020年11月23日列支车辆燃油费640元,列支小华西村小组林草资源防火及管护宣传补助款5000元,列支上果衣村小组林区道路维修补助款12000元,列支师宗县孟林苗木生态园圆柏苗木款12000元,列支云南俊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核桃苗木款16000元,结余资金7760元于年底收回额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二款:“管护补助支出主要用于聘请公益林护林员的劳务费支出、管护人员培训,县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辖区内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资源定期调查和动态监测及档案建立、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管护政策法规宣传及碑牌制作、公益林补植补造和抚育、自然保护区科普宣传。林区道路建设和维护、管护站点建设与修缮、管护单位设备购置和能力建设、公益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支出。

  白水镇财政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核查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资料和凭证的,坚决不予报账;对于项目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要求核算到项目,做到账务清晰,并接受各级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补助资金由白水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结合白水镇2020年森林督查、林草资源防火及管护宣传工作进度调控使用,并将资金使用情况报相关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报财政所支付。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质量

  该项补助金已按照白水镇2020年森林督查、林草资源防火及管护宣传工作进度准确使用,资金使用准确率100%,准确按照资金文件精神实施,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用。

  2.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做好全镇森林资源管护督查、森林和草原防火、护林员培训工作及林草资源管护工作,有效保护我镇林草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我部门组织对白水镇森林督查、林草资源防火及管护宣传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白水镇森林督查、林草资源防火及管护宣传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绩效自评打分98.54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有效杜绝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