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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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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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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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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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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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20年白水镇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0年白水镇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
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依据白水镇自然灾害情况和现行中央、省级财政自然灾害救灾政策规定,及时使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解决灾民的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困难。
(二)项目绩效目标
用于自然灾害中解决灾民各项困难。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泸财建经费〔2020〕118号文件安排资金7万元,于2020年7月6日拨付到账。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于2020年10月22日支付抗旱救灾专用车辆维修费3.48万元,结余3.52万元年底收回额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乡镇救灾情况拨付,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实行银行转账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白水镇财政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核查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资料和凭证的,坚决不予报账;对于项目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要求核算到项目,做到账务清晰,并接受各级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该项目用于白水镇自然灾害情况和现行中央、省级财政自然灾害救灾政策规定,及时使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解决灾民的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方面困难,根据白水镇2020年自然灾害受灾情况,未发生损害农户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发生,未实施补助,根据实际情况,列支了抗旱救灾专用车辆的维修费用,确保顺利对干旱地区实施生活用水供应,有效缓解群众用水困难。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资金使用部分达到预期目标,但由于资金使用进度慢,未真正全部实现资金效益。
通过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白水镇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2020年白水镇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绩效自评打分80.58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良”。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资金使用坚持层层审批原则,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资金实际用途,并结合乡镇实际工作情况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有效杜绝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