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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8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0年项目支出

  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自2019年2月成立以来,我局坚持工作职能职责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全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谋划和推动机关事务工作,为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提供有力后勤保障的服务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机关事务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提升保障水平和管理效能,机关事务工作迈上新台阶,推进泸西高质量跨越发展添砖加瓦。

  (二)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的实施是为更好的完成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一是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运行得到进一步规范;

  1. 按照《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管理运行方案(试行)》,选用车况较好的车辆80辆,其中:县委机关办公区停放20辆,县政府机关办公区60辆,用于保障各部门机要通信和应急工作;保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到公共交通无法保障的地区下乡、调研、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等公务活动。

  2. 加强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自2020年1月正式启用彩立方公务用车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化平台通过对每辆车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终端,对用车人信息,运行状态,监控状况,实时位置以及运行轨迹进行监控。

  3. 实行用车预约、申请、审批制度。明确县级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须提前1天预约,同时,提供公务活动内容、用车时间、乘车时间和乘车地点等信息。实行24小时服务制度,确保公务用车出行。

  4. 加强司勤人员管理。按照《泸西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试行)》,经常性教育司勤人员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调配,严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出行。

  5. 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实行车辆定点停放,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统一停放在县委、县政府办公区停车场内。及时缴纳车船使用税、办理车辆保险、油卡充值、ETC充值等手续,及时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县级领导及各部门工作需要。

  6. 严格执行车辆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外出差公务用车收费标准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外县域范围内下乡公务用车收费标准执行。

  二是使县委、县政府大院办公场所环境进一步优化;

  1. 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及周转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起草了《泸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泸西县易地调动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2. 周转房管理及维修维护。县政府大院22幢房屋由于建筑年代时间过长,墙面严重脱落,存在安全隐患,2020年5月完成房屋鉴定工作,同时在5月初维修、改造了一套周转房,对周转房水电维修5次。

  3. 水电设备设施管理。经常性的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对供排水管道进行维护检修,对下水道清淤除障,对便槽、供电线路等相关公共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检修,有效预防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了办公大楼、公共区域各套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4. 安全保卫管理。由于县委和政府大院的特殊性,我局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始终以“提高警惕、警钟长鸣”为宗旨,充分结合巩固“平安公务大楼”建设成果的契机,强化物防技防措施,增强安保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对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

  5. 稳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强节能宣传。在机关大院醒目位置张贴节约资源能源小常识,在机关大楼各卫生间、办公楼水槽旁等耗能设施设备处设置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等提示标识。通过多种方式在机关大院内努力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带头做到并引导大院干部职工自觉养成节能的良好习惯。

  三是公务接待、会务服务进一步规范;

  1. 标准化会务服务逐步走上轨道。通过参加州级培训和与周边兄弟县市交流学习打开了会务服务人员视野,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仪容仪表、礼貌用语、迎宾礼仪、会务接待、宴会服务等进行实操培训。

  2.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圆满完成各项接待任务。严格按照《泸西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泸西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相关规定,强化接待人员业务能力,做到既严格执行规定,又提供周到细致的接待服务。

  (三)项目资金安排和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2020年度拨付县政府管护及机关食堂劳务经费补助1482400元(泸财预〔2020〕347号),拨付省委巡视组及省督查工作经费199699元(泸财预〔2020〕311号),2020年拨付项目资金1682099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事业支出-项目支出-201030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机关服务-县政府大院管护及机关食堂劳务费经费补助 1482400元(泸财预〔2020〕347号),用于保障单位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县委县政府大院卫生保洁物业管理支出、政府机关大院保安服务支出、政府机关大院绿化养护支支出。 其中:办公费支出1194元;物业管理费支出239236元;维修维护费112177元;培训费634元;公务接待费1640元,材料费7337元;劳务费628983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4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051元;办公设备购置212348元;大型修缮138000元。

  事业支出-项目支出-201039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科目拨付省委巡视组及省督查工作经费199699元(泸财预〔2020〕311号)用于列支省委巡视组及省督查工作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15176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936元。

  (四)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等进行了自我评价。

  2.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经局会议研究具体实施情况,指定公共设施管理科具体负责,同时按项目进度与财务科对接付款方式,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的原则落实好项目各项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二、年度(季度)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通过政府管护及省委巡视、督查项目实施,保障了机构改革后县级党政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及加强完善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接待、会务服务等工作。

  三、影响项目绩效目标的主要问题

  (一)公务用车持续运转存在保障隐患。由于财政困难,大部分单位不能按期缴纳公务用车使用费,加之部分车辆老化严重,里程最多的达50余万公里,隐藏的修理等费用较大,在暂不能购买新车的情况下,持续保障难度较大。加之县级部门财政困难,全县各预算单位均不能保障预算内支出,导致公务用车使用费无法按时收缴,截至目前累计400余万元公车使用费未收缴,导致平台运转极度困难。

  (二)公共设备设施逐渐老化,管理维修维护难度大。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及周转房投入使用年代过长,大楼设施随着时间长、使用频率高,维修量及维修费用呈逐年增加的态势。而且大楼内设备设施分布零散,并且很多设备技术含量要求很高,需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试维修,导致维修维护经费成本投入越来越大,逐步显现出工作量大、人员调度紧张、经费投入高的问题。

  (三)治安综合管理任务重,服务满意度众口难调。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涉及范围较宽,安全保卫执勤点多而散,外来办事的车辆和人员络绎不绝,加之疫情防控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任务艰巨,面临新的挑战。

  四、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预测、后续工作计划

  (一)强化用公务用车运行费管理与使用。一是对部分车况不佳、隐藏修理费用高的车辆及时处理,待车辆购置相关政策出台后分批在限编内购买;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统计各单位、各部门的用车情况,记录空闲的车辆和驾驶员,将情况如实上报相关领导,把空闲的车辆用起来。

  (二)全力提升公共设施管理水平。强化公共设施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公共设施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对县委、县政府大院相关物业管理水平。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设专人负责,开拓员工的创新意识,增强责任意识。

  (三)全力加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力度。一是制定泸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四统一的要求,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集中清理,严格按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清理和整改超标用房;二是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办公用房和周转用房建立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进一步盘活县委、县政府大院以外的独立办公用房,对闲置或超标的,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内调剂使用。

  (四)全力提升公务接待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有效发挥接待工作在全县经济发展和对外交往中的“窗口”、“桥梁”作用。一是认真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红河州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以及《泸西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泸西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规范接待标准,明确接待分工,简化接待流程。二是学习借鉴州机关事务局及接待办、弥勒、蒙自和河口等县市做法,整合全县各机关公务接待场所,制定统一的接待标准。三是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与各酒店完善接待协议,严格接待标准。四是强化公务接待过程管理、采购管理和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强化接待纪律。

  (五)全力提高会议服务质量。对县委、县政府综合性会议室及县会务中心进一步完善相关设施设备,不断加强会议服务人员专业化培训,切实提高会议服务水平。

  (六)全力盘活日常财务收支管理。一是财务科人员将谨记不踏红线,不打擦边球,时时以财经纪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作标准,在处理账务时知法知规做好每一笔分录,做到对工作负责,对领导负责,对自己负责。在支出这一环节,我们量入为出,以预算确定支出范围,以收定支,做到支出有预算,以收支预算管理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二是做好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工作。认真贯彻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好资产清查工作,认真核对梳理,对新购符合登记固定资产的办公用品进行卡片录入,对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过户车辆进行数据核对,完成固定资产入账工作,做到卡片账与登记账一致,登记账与报表数据相符,完成好固定资产管理各环节的工作。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制定工作目标。

  绩效评价是由单位领导和全体职工实施的、旨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单位可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服务目标所制定的政策和程序。为更好地达到绩效评价预期效果,单位制定绩效目标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达到管理和服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二是可靠性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三是提高管理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实现单位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坚持绩效评价基本原则 。

  1.坚持全面性原则。绩效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因为,在绩效评价程序的所有环节中,有一个环节没有发挥作用,所有起作用的环节,也会变得无用或作用较小。

  2.坚持重要性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在所有项目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重点项目业务领域。

  3.坚持适应性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与单位实际情况相匹配,绩效评价不能拷贝,也不能克隆。别人的成功经验,拿过来不一定能用,单位发展的不同阶段、外部环境的变化,绩效评价都要随之变动。通过对绩效评价一定时期的实施,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一是单位领导加强了对绩效评价的认识,对项目绩效评价的实施带动了其他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通过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落实,明确了单位职责;三是取得一定的信息基础,信息与沟通是行政事业单位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项目绩效评价相关的信息,并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单位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六、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单位应当按照绩效评价要求,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评价体系,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实现绩效评价体系全面、有效实施。

  (二)建立绩效评价制度,促进内部信息共享。针对绩效评价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单位应当按照绩效评价要求积极开展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单位绩效自我评价情况应当作为部门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进行报告。积极推进绩效评价信息公开,通过面向单位内部和外部定期公开绩效评价相关信息,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及时可靠的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绩效评价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考评问责力度。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是绩效评价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绩效评价;通过自我评价,评估绩效评价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绩效评价。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

                            2021年 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