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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8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5
  • 时效性
    有效

白水镇综合种植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白水镇综合种植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人:赵绍成)

2、项目实施单位:白水镇人民政府(负责人: 燕  斌)

3、项目建设地点:白水镇果衣、平田、直邑、无浪4个村委会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补助种植青储饲料183亩,涉及贫困户31户127人。

5、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计划总投资约9.15万元,均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9.15万元。

6、项目建设期限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项目实施后,能推动白水镇种植业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带动项目区群众增加经济收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为其他地区提供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将惠及白水镇建档立卡户31户127人。

2.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1)经济效益带动项目区群众增加经济收入预计项目丰产后青储饲料每亩年产量可达到4500公斤;按每公斤0.4元计,项目年产值可达32.94万元;预计实现利润可达20万元。按覆盖的3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算,可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增加收入6452元。

2)社会效益增加就业,促进绿色经济发展,拉动生产发展,实现群众生活富裕;白水镇综合种植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推动种植业发展。更好地彰显党的扶贫政策在民间深处春意盎然、繁花蔟锦,促进政治文明和乡风文明。

3)扶贫效益。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引导和鼓励有条件和意愿的贫困群众积极发展产业,进一步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加快项目区脱贫致富进程。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31户127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镇农科站组织相关人员联合村委会、小组成员进行实地考察、勘测,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申报工作。

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组织实施。

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时节时令组织相关农户进行青储饲料种植,并定期考察作物生长情况,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验收。

2. 分析评价。

该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实现了其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96%。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泸开组〔2020〕46号文件安排,该项目资金9.15万元于2020年8月25日拨付到账。

3.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于2020年9月37日兑付给31户农户,其中30户每户补助3000元,1户补助1500元。

4.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20〕12号)的要求,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拨付跟着进度走”的原则,把握资金投向,按照“集中投放,专款专用,项目到村,效益到户”的原则,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报帐制,加强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工作,实行全程跟踪资金运行,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资金问题的发生。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工程实施进度拨付,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实行银行转账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白水镇财政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核查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资料和凭证的,坚决不予报账;对于项目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要求核算到项目,做到账务清晰,并接受各级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管理。为了组织实施好白水镇综合种植项目,白水镇人民政府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2、成立项目技术小组,负责项目的管理及技术指导,办公室设在白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中的技术指导。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严格项目计划。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及投资计划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做好项目痕迹资料管理,健全各种项目档案。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公告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实行项目验收制及后续管理制度。项目按照建设周期完成后,须按照实施方案对项目及时进行验收,按照《关于印发泸西县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泸开组〔2018〕83号)以及《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开组〔2020〕13号)规定,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提请县级主管部门验收。项目实施乡镇、村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办法,后续管理办法由乡镇监督、村组管理、群众实施。

3、为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成立资金管理(监管)领导小组,资金管理(监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严格资金专项管理。按照《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开组〔2020〕13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政发〔2018〕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把握资金投向,按照“集中投放,专款专用,项目到村,效益到户”的原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帐制,管好用好资金,专人管理。 

5、严格公示公告。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文件要求,对项目资金投入数量、建设内容及资金到位情况,在白水镇政务公开栏、项目村村务栏上进行公示、公告,通过公示增加项目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使项目造福于民。实行分阶段公示公告扶贫资金项目,在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通过门户网站、广播、公示牌(栏)和其他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项目概要、项目建设时限、资金规模及构成、资金来源、受益对象、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理单位及责任人、质量要求等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并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资料的归档备案,强化痕迹管理,完善单体项目台账。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白水镇综合种植项目投资概算

补助种植青储饲料183亩,补助标准按500元/亩,该项目预算总投资9.1万元

序号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单位

补助标准(元/亩)

投资概算

备注

总投资(万元)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1

果衣村委会

种植青储饲料

84

500

4.2

4.2

 

2

平田村委会

种植青储饲料

24

500

1.2

1.2

 

3

直邑村委会

种植青储饲料

69

500

3.45

3.45

 

4

无浪村委会

种植青储饲料

6

500

0.3

0.3

 

合计

183

 

 

9.15

9.15

 

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为:直邑村委会种植青储饲料补助面积69亩,无浪村委会种植青储饲料补助面积6亩,果衣村委会种植青储饲料补助面积84亩,平田村委会种植青储饲料补助面积24亩。

2. 项目完成质量

   该项目严格按照玉米种植节令督促农户进行进行作物种种植,确保作物成活率,确保了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该项目严格按照玉米种植节令督促农户进行进行作物种种植,确保作物成活率,确保了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种植农户实现了农作物种植收入。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实现了相关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户均收入增加,有效推动了种植业发展,引导和鼓励有条件和意愿的贫困群众积极发展产业,进一步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加快项目区脱贫致富进程。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现了相关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户均收入增加,有效推动了种植业发展,引导和鼓励有条件和意愿的贫困群众积极发展产业,进一步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加快项目区脱贫致富进程。

通过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泸西县白水镇综合种植产业扶贫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2020年泸西县白水镇综合种植产业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绩效自评打分100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产业种植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作物生长种植节令实施,认真做好种植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做好降水、作物生长规律等知识收集,才能确保作物成活率。

 

 

 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

                                           202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