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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9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9
  • 时效性
    有效

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

  车间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负责人:赵绍成  联系电话:0873-6621797)

  2.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孟乔兵  联系电话:0873-3177011)

  3.项目建设地点: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阿平村小组

  4.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彩钢瓦房496.84平方米(大蚕房382.36平方米,小蚕房97.48平方米),消毒水池六个、新建蚕桑养殖架子配套设施一项。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67,350.60元,其中:兵装集团帮扶资金560,000.00元。

  (二)项目背景

  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属泸西县55个贫困村之一,现有有农户890户,有乡村人口3231人,其中农业人口3231人,劳动力2996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2300人。2014年全村经济总收入25,630,00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515.00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全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32户906人;未脱贫建档立卡户1户4人。

  项目区交通条件较好,群众积极性高,劳动者对新型产业发展的接受能力较强,同时项目区使用土地符合土地使用要求。同时项目区土质、气温、适宜栽桑养蚕,在项目区建设蚕桑养殖车间,可带动全镇的蚕桑养殖发展,提高项目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1)新建养蚕房:彩钢瓦房屋建筑面积466.44平方米;养蚕架子设施:养蚕架子设施一项。

  (2)通过2020年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的实施,栽桑养蚕示范基地将进行整体租赁,有效利用山坡地、贫瘠地,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60,000.00元,用于村庄公益事业建设。同时,栽桑养蚕示范基地每年需用工约1200余人次,年可增加群众务工收入120,000.00元。项目实施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232户906人。

  2.产出指标

  新建养蚕房:彩钢瓦房屋建筑面积466.44平方米;养蚕架子设施:养蚕架子设施一项。工程验收合格率以及完成及时率为100%。项目总投资560,000.00元。

  3.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39,200.00元,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50,000.00元。同时还为贫困群众提供了务工机会,合作公司需用工1200人次,以项目区贫困人口优先录用,可为贫困户增加务工收入120,000.00元。

  (2)社会效益指标:村集体收益主要用于乡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32户906人,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户185人。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为了组织实施好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中枢镇人民政府成立了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孟乔兵    中枢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胡国生    中枢镇人大主席

  杨振勇    中枢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张  俊    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组长

  田永春    中枢镇扶贫专干

  曾利斌    中枢镇人民政府财政所所长

  唐从方    中枢镇阿平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

  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建设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单位。采取包工包料由施工方承担建设。各项工程规格质量要求按照施工设计要求执行,建设单价按双方签订合同内容执行。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实施

  1.实行进度监测制。项目建设建立监测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

  2.严格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参考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管好用好资金把握资金投向。

  (三)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9月26日。项目在计划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完成率100%。截至2020年12月1日,工程进度约为100%,资金支付进度约为100%。

  通过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绩效自评打分100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立项情况分析

  《中国兵装定点扶贫泸西县项目(2020年度)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评审通过。

  2020年4月28日,泸开组办〔2020〕20号文件:“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准实施2020年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项目的通知”分配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帮扶资金560,000.00元。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等。

  (二)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成立资金管理(监管)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猛   中枢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曾利斌   中枢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杨丽波   中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组长

  张  俊   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组长

  田永春   中枢镇扶贫办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中枢镇财政所,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管理。

  按照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定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装改〔2018〕150号)文件,结合《泸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开组〔2020〕13号)和《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政发〔2018〕140号)》文件要求,项目坚持“集中投放,专款专用,项目到村,效益到户”的原则,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帐制,管好、用好资金,把握资金流向。实行全程跟踪资金运行,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资金问题的发生。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工程实施进度拨付,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实行银行转账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中枢镇财政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核查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资料和凭证的,坚决不予报账;对于项目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要求核算到项目,做到账务清晰,并接受各级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资金管理(监管)领导小组要按照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要求,项目批准后,对项目资金投入数量、建设内容及资金到位情况,在中枢镇政务公开栏、项目村村务栏上进行公示、公告。通过公示,增加项目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项目管理者和建设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造福于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预算总投资560,000.00元(兵装集团帮扶资金560,000.00元),签约合同价为552,160.00元,结算金额为572,343.32元,审定金额为567,350.60元。

  项目投资总金额567,350.60元,年度计划安排资金5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60,000.00元,实际支出资金56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资金来源

  本年度计划安排金额

  实际到位金额

  实际支出

  到位金额

  到位率

  支出金额

  支出率

  兵装集团帮扶资金

  560,000.00

  560,000.00

  100%

  560,000.00

  100%

  表2-1: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表(单位:元)

  本年度到账金额小计

  本年度实际到账金额

  到账时间

  到账金额

  备注

  632000.00

  2020/6/23

  170,000.00

  泸开组办〔202020

  2020/5/29

  55,000.00

  履约保证金

  2020/11/19

  390,000.00

  泸开组办〔202020

  2020/11/25

  17,000.00

  质保金

  表2-2: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资金到账明细(单位:元)

  本年度预算支出金额

  本年度实际支出金额

  实际支出占预算支出的比例

  支出时间

  支出金额

  备注

  615,000.00

  2020/6/24

  165,648.00

  预付款

  29%

  2020/12/1

  394,352.00

  进度100%

  100%

  2020/11/23

  55,000.00

  履约保证金退还

 

  表2-3: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支出明细表(单位:元)

  (三)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项目按照云南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实行领导小组负责制,做到集中布置,统一规划、统一施工,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的基本程序进行办理,按工程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确保合格,争创优良,按期完工。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招投标情况

  2020年5月21日  确定正式参加4家投标的投标人。

  2020年5月25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单位为:云南省弥勒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相关合同订立情况

  2020年5月26日与云南省弥勒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工期为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9月26日,合同金额为552,160.00元。

  2020年9月30日与云南省红河州工程建筑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项目建设公示情况

  2020年5月6日,在阿平村委会张贴“泸西县2020年兵装集团帮扶资金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资金)公示”,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

  2020年6月15日,在阿平村委会张贴“泸西县2020年兵装集团帮扶资金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建设中)公示”,对项目进度进行公示。

  2020年10月20日,在阿平村委会张贴“泸西县2020年兵装集团帮扶资金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竣工)公示”,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

  (4)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于2020年5月30日开工,截至2020年11月10日,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新建彩钢瓦房466.44平方米,新建蚕桑养殖架子配套设施设施一项。截至2020年6月5日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截至2020年11月10日完成项目建设全部内容。

  (5)项目验收情况

  2020年10月30日,由项目办组织,施工队,监理人员,村委会以及村小组成员参与2020年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验收。工程内容为:大蚕房382.36平方米,小蚕房94.48平方米,消毒水池6个。项目工程进度100%,验收合格率100%。

  (6)项目结算情况

  2020年10月10日,出具《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竣工该结算书》。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为572,343.32元。

  (7)项目审计情况

  2020年11月6日由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工程报审结算造价为572,343.32元,审减金额为4,992.72元,审定结算造价为567,350.60元。

  2020年12月10日由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资金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报告》。该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基本完备。工程建设管理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及公示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资金管理符合规定,做到转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

  (8)项目移交情况

  2020年12月18日,中中枢镇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认为工程质量合格,将工程项目财产(资产金额567,350.60元)移交给中枢镇阿平村民委员会管理。

  (四)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新建养蚕房:彩钢瓦房屋建筑面积466.44平方米;养蚕架子设施:养蚕架子设施一项。工程验收合格率以及完成及时率为100%。项目总投资560,000.00元。

  (五)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50,000.00元,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150,000.00元。同时还为贫困群众提供了务工机会,合作公司需用大于10人次,以项目区贫困人口优先录用,。村集体收益主要用于乡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32户903人,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户185人。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监管,确保质量

  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管到位,中枢镇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督管理。并建立了全过程、经常化的监管机制,明确了挂钩领导,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工程业务人员作为驻工地监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监督。同时,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施工场地,抓好项目工程各个环节的把关验收,组织初验、终验及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

  项目建设坚持层层审批原则,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始终坚持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拟定拨款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评价组 机构职位

  

  姓   名

  职务/职称

  所属单位/处室

  组长

  孟乔兵

  镇  长

  中枢镇人民政府

  副组长

  张  猛

  书记

  中枢镇纪委

 

  杨振勇

  副镇长

  中枢镇人民政府

 

  赵金伟

  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党建办主任等

  中枢镇人民政府

  成员

  曾利斌

  所长

  中枢镇财政所

 

  常志林

  主任

  中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田永春

  扶贫专干

  中枢镇人民政府

 

  张  俊

  项目组长

  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饶烜宁

  工作人员

  中枢镇纪委办公室

 

   周慧晨

  工作人员

  中枢镇财政所

       

  附件:1.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附件【附件2.xlsx
附件【附件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