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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9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9
  • 时效性
    有效

2020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0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林业和草原

  2.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中枢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负责人:杨帆

  3.项目建设地点:中枢镇辖区内52个集体小组

  4.项目建设内容:

  对泸西县中枢镇辖区内52个集体小组严格遵循天然林形成规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原则,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尽量减少人工干扰。

  5.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138,340.00元,其中:《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兑现资金的通知》(泸林草联发〔2020〕2号)安排分配中枢镇辖区内52个集体小组138,340.00元。

  二、项目经济性分析

  (一)项目资金安排和支出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到位138,340.00元)

  2020年413日额度收到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拨入2020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泸财资环经费〔2020〕32号)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138,34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执行138,340.00元)

  2020年5月14日,额度支付森林资源管护资金138,340.00根据文件资金分配中枢镇辖区内52个村集体小组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遵照2016年天然林停伐保护区划的地块、面积、按照规定进行兑现,不得随意调整,更不得脱离补助任务随意切块兑现,确保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付,严禁截留,挤占。串用、挪用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年度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一)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2016年天然林停伐保护区划的地块、面积——13834亩,严格按照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进行兑现。2020年底资金执行率为100%;项目实施达到预期产出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中枢镇辖区内52个村集体小组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加强监管与考核,天然林管护资源生态环境情况得到明显改善,对减少水土流失有一定效果。能够持续发挥显著生态作用,使天然林资源得到保护保障、经济持续发展,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益绩效指标。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有关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评价组 机构职位

  

  姓   名

  职务/职称

  所属单位/处室

  组长

  孟乔兵

  镇  长

  中枢镇人民政府

  副组长

  张  猛

  书记

  中枢镇纪委

 

  杨振勇

  副镇长

  中枢镇人民政府

 

  赵金伟

  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党建办主任等

  中枢镇人民政府

  成员

  曾利斌

  所长

  中枢镇财政所

 

  杨帆

  主任

  中枢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周慧晨

  工作人员

  中枢镇财政所

       
       
       
       

  附件:2020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单位名称:(盖章)

  2021 年 7 5



附件【附件1:2020年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