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2.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中枢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负责人:杨帆)
3.项目建设地点:中枢镇辖区内52个集体小组
4.项目建设内容:
对泸西县中枢镇辖区内52个集体小组,严格遵循天然林形成规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原则,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尽量减少人工干扰。
5.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138,340.00元,其中:《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兑现资金的通知》(泸林草联发〔2020〕2号)安排分配中枢镇辖区内52个集体小组138,340.00元。
二、项目经济性分析
(一)项目资金安排和支出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到位138,340.00元)
2020年4月13日额度收到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拨入2020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泸财资环经费〔2020〕32号)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138,34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执行138,340.00元)
2020年5月14日,额度支付森林资源管护资金138,340.00。根据文件资金分配中枢镇辖区内52个村集体小组。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遵照2016年天然林停伐保护区划的地块、面积、按照规定进行兑现,不得随意调整,更不得脱离补助任务随意切块兑现,确保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付,严禁截留,挤占。串用、挪用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年度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一)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2016年天然林停伐保护区划的地块、面积——13834亩,严格按照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进行兑现。2020年底资金执行率为100%;项目实施达到预期产出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中枢镇辖区内52个村集体小组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加强监管与考核,天然林管护资源生态环境情况得到明显改善,对减少水土流失有一定效果。能够持续发挥显著生态作用,使天然林资源得到保护保障、经济持续发展,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益绩效指标。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评价组 机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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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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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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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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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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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乔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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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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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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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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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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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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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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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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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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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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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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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党建办主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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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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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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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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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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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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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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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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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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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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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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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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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单位名称:(盖章)
2021 年 7 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