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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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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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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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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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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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
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财政局
2.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孟乔兵 联系电话:0873-3177011)
3.项目建设地点:泸西县中枢镇既比村委会大雨杂村小组、石洞村委会格来河村小组共2个村小组
4.项目建设内容:
既比村委会大雨杂村小组:对门坡硬化道路长756.8米;对门岔路硬化道路长134.5米;松树地段硬化道路282.88米;砂石路95.12米;坝心田间路砂石路219米;公房至坝塘硬化道路340米;排洪渠513.15米。
石洞村委会格来河村小组:硬化道路278.33米;砂石路184.5米;沟渠133.5米。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122,348.88元,其中:申请补助资金2,120,000.00元。
(二)项目背景
项目区涉及既比村委会大雨杂、石洞村格来河2个村小组。气候温和,降雨充沛,是发展干果,水果生产和畜牧养殖的理想地区,适宜种植烤烟、包谷、油菜等农作物。受益2个村委会2个村小组,733户2603人,耕地面积4043亩,项目区域种植油料作物耕地面积2400亩,涉及农户180户。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1)县财政根据项目实际统筹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重点用于完善粮油收购、仓储、流通、加工等方面的支出,增强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后劲。
(2)加强项目区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粮油的生产和运输条件。
2. 产出指标
产油主产区硬化道路里程约1839米,新建沟渠总长约522米,工程建设施工100%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保证项目工程在工期内及时完成,预算总投资212.41万元。
3. 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可解决2个村委会2个村小组4043亩良田的交通及田间排灌任务,改善油料种植面积2400亩,预计产值156万元,预计净增纯收入82万元。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可使项目区人均纯收入达16500元以上。
(2)社会效益指标:保证产粮(油)主产区建制村通车率100%,通往产粮(油)主产区硬化路率100%。受益2个村委会2个村小组,共733户2603人。
(3)生态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将极大改善灌溉条件和交通条件,减少水土流失。同时减少农田灌溉用水量,节约保护地下水资源,提高土壤蓄水、保水能力,对于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合理开发和利用农业自然资源,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可持续影响指标:加强道路、水利设施建设,改善交通水利条件,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建立永久性的道路水利设施非常必要,以改善农田的生产条件,项目实施后将大幅改善项目区土地产业结构调整问题,达到提高产量,增加收入的目的,更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加强泸西县中枢镇2020年产油大县中央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的管理,中枢镇成立实施项目领导小组,由中枢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负责项目实施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建设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单位。采取包工包料由施工方承担建设。各项工程规格质量要求按照施工设计要求执行,建设单价按双方签订合同内容执行。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2020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实施
1.实行进度监测制。项目建设建立监测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
2.严格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参考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管好用好资金把握资金投向。
(三)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工期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1月31日。通过我部门组织对泸西县中枢镇2020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泸西县2020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绩效自评打分100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立项情况分析
《(云南·红河)泸西县中枢镇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评审通过。
2019年12月27日,红财建发〔2019〕156号文件:“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预下达2020年产粮(油)大县中央奖励资金部分预算的通知”分配产油大县奖励资金2,120,000.00元。
2020年1月1日,泸财建经费〔2020〕 2号文件分配产油大县奖励资金2,120,000.00元。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等。
(二)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保证资金足额到位,未出现挪用、拖欠和挤占现象,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报告,使资金发挥投资效益。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中枢镇财政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核查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资料和凭证的,坚决不予报账;对于项目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要求核算到项目,做到账务清晰,并接受各级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2.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预算总投资2,124,100.00元(其中:产油大县奖励资金212万元),合同签订金额为2,113,696.39元。
项目投资总金额2,122,348.88元,年度安排资金2,12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120,000.00元,实际支出资金2,12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资金来源 |
本年度计划安排金额 |
实际到位金额 |
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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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金额 |
到位率 |
支出金额 |
支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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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油大县奖励资金 |
2120000 |
2120000 |
100% |
2120000 |
100% |
其他整合资金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2124100 |
2120000 |
100% |
2120000 |
100% |
表2-1:2020年度泸西县中枢镇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单位:元)
本年度到账金额小计 |
本年度实际到账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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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时间 |
到账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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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4000 |
2020/4/20 |
2120000 |
红财建发〔2019〕156号文件 |
2021/5/9 |
64000 |
质保金 |
表2-2:2020年度泸西县中枢镇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资金到账明细(单位:元)
本年度预算支出金额 |
本年度实际支出金额 |
实际支出占预算支出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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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时间 |
支出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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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000 |
2020/10/12 |
630000 |
预付款 |
29.7% |
2020/10/30 |
1314600 |
进度92% |
91.7% |
|
2021/5/9 |
175400 |
进度100% |
100% |
表2-3:2020年度泸西县中枢镇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支出明细表(单位:元)
(三)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项目按照云南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实行领导小组负责制,做到集中布置,统一规划、统一施工,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的基本程序进行办理,按工程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确保合格,争创优良,按期完工。
2.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招投标情况:
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7日 进行招标公告或发送邀请书。
2020年9月14日 确定正式参加4家投标的投标人。
2020年9月17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单位为:泸西县工程建筑建材有限责任总公司。
(2)相关合同订立情况
2020年9月25日与泸西县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工期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1月30日,合同金额为2,113,696.39元。
2020年9月30日与云南锐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泸西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项目建设公示情况
2020年9月6日,在既比村委会和石洞村委会张贴“泸西县中枢镇2020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资金)公示”,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
2020年10月9日,在既比村委会和石洞村委会张贴“泸西县中枢镇2020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建设中)公示”,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
2021年2月23日,在既比村委会和石洞村委会张贴“泸西县中枢镇2020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竣工)公示”,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
(4)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于2020年9月30日开工,截至2020年11月30日,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既比村委会大雨杂村小组:大雨杂村对门坡道路长约760m;对门岔路1长约73m;对门岔路2长约105m;大雨杂村水井至水沟边排洪沟渠长约522m。完成开挖路基土方,开挖沟槽土方,原路基碾压,道路粗砂垫层,M7.5浆砌石,路面C30砼硬化,正在进行收尾工作,工程进度约为95%。
石洞村委会格来河村小组:白虎山道路长271m,宽5m;沟渠271m。完成开挖路基土方,开挖沟槽土方,右边M7.5浆砌石排水沟,左边M7.5浆砌石挡墙,原路基碾压,道路粗砂垫层,路面C30硬化进入收尾工作,工程进度约为90%。
(5)项目验收情况
2021年2月25日,由项目办组织,施工队,监理人员,村委会以及村小组成员参加泸西县中枢镇2020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项目工程进度100%,验收合格率100%。
(6)项目结算情况
2021年1月20日,《泸西县中枢镇2020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书》对工程建设内容及工程量、相关挖方、填方断面图等进行详细描述。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为2,122,542.90元。
(7)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2020年11月25日由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编制《泸西县中枢镇2020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核结果表明,该项目履行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组织施工、竣工初验等建设程序。审定结算造价为2,122,348.88元。
2021年3月1日由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泸西县中枢镇2020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评价为: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基本完备。工程建设管理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资金管理符合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挤占、挪用现象。送审金额为2,122,542.90元,审定金额2,122,348.88元。
(8)项目移交情况
2021年2月26日,2泸西县中枢镇2020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认为工程质量合格,将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1,704,265.03元)移交给泸西县中枢镇既比村民委员会管理,将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418,083.85元)移交给泸西县中枢镇石洞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监管,确保质量
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管到位,中枢镇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督管理。并建立了全过程、经常化的监管机制,明确了挂钩领导,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工程业务人员作为驻工地监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监督。同时,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施工场地,抓好项目工程各个环节的把关验收,组织初验、终验及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
项目建设坚持层层审批原则,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始终坚持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拟定拨款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评价组 机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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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所属单位/处室 |
备注 |
组长 |
孟乔兵 |
镇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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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杨振勇 |
副镇长 |
中枢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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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 |
项目组长 |
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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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治国 |
主任 |
中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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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利斌 |
所 长 |
中枢镇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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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邦云 |
中枢镇项目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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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恭凯 |
扶贫专办 |
中枢镇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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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慧晨 |
中枢镇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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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
附件【附件2.xlsx】
附件【泸西县中枢镇2020年中央产油大县中央奖励资金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