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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9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9
  • 时效性
    有效

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1.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负责人:赵绍成  联系电话:0873-6621797

  2.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孟乔兵 联系电话:0873-3177011

  3.项目建设地点泸西县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小组

  4.项目建设内容在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新建彩钢瓦大棚1200平方米,场地回填毛块石6789.9立方米,场地粗砂垫层2611.5立方米,场地C25砼硬化1557.3立方米,M7.5浆砌石挡土墙696.5立方米,开挖外运淤泥3133.8立方米。

  5.项目投资计划项目预计总投资2,000,000.00元,实际总投资2,011,723.41元,其中:上海援滇资金2,000,000.00元。

  6.项目建设期限20205302020926

  (二)项目背景

  中枢镇新寨村委会距离中枢镇政府所在地5公里。全村国土面积2.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405亩,其中水田1210亩、旱地 1195亩。平均海拔1869米,年平均气温14.5℃,年降雨量900—1100毫米,属温带气候类型土地平整,水源通畅,交通便利,适宜种植的农作物有水稻、水果、蔬菜;适宜种植的经济作物有香芹、青蒜、藕、巴西蘑菇等。全村辖黄草洲、陆良寨、新寨子、神树坡4个居民小组,有农户1729户6037人,2019年全村经济总收入73,654,20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325.00元。全居委会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0户386人,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水果蔬菜为主。

  项目区陆良寨村,属于坝区。全村有农户686户2382人,其中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3户142人,全村经济总收入19,770,60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300.00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4,426.00元。项目区交通条件较好,群众思想素质高,劳动者多年进行果蔬种植产业,对种植的技术相对较为成熟,同时项目区使用土地符合土地使用要求。项目区种植果树200多亩、蔬菜4000多亩,每年产值水果400多吨、蔬菜1.2万吨。在项目区建设果蔬交易市场,可带动全镇的果蔬种植产业发展,提高项目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1在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新建彩钢瓦大棚1200平方米推动全县水果、蔬菜种植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帮助贫困群众靠扶贫项目发挥自我创造力

  2增加村集体收入用于乡村公益事业建设为贫困群众提供了务工机会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

  2.产出指标

  新建架彩钢瓦大棚1200平方米,场地回填毛块石6581.25立方米,场地粗砂垫层1300立方米,场地C25砼硬化3207立方米,M7.5浆砌石挡土墙695.5立方米,开挖外运淤泥3900立方米。保证工程完成及时率100%,且验收合格率达100%。

  3.效益指标

  项目资金投入建成后,可增加村集体收入140,000.00元,村集体收益主要用于乡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惠及全村4个村小组1729户603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0户386人,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300,000.00元。同时还为贫困群众提供了务工机会,项目每年需劳动力1000人次,可为贫困户增加务工收入100,000.00元。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组  长:孟乔兵   中枢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胡国生   中枢镇人大主席

       中枢镇党委书记

  杨振勇   中枢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张  俊   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组长

  田永春   中枢镇扶贫专干

  曾利斌   中枢镇财政所所长

  念自明   中枢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田海云   中枢镇新寨村书记、主任

  张建林   中枢镇新寨村副书记

  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项目实施必须按照国家、省、州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执行,实行计划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领导小组负责制,做到集中布置,统一规划、统一施工,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的基本程序进行办理,按工程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确保合格,争创优良,按期完工。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建设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单位。采取包工包料由施工方承担建设。各项工程规格质量要求按照施工设计要求执行,建设单价按双方签订合同内容执行。

  为保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红河分院对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提供专业可行的施工图。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云南翰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实施

  1.实行进度监测制。项目建设建立监测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

  2.严格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参考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管好用好资金把握资金投向。

  (三)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9月26日。项目在计划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完成及时率100%。截至2020年10月22日,工程进度约为100%,资金支付进度约为100%。

  通过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小组果蔬交易分拣包装车间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2020年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小组果蔬交易分拣包装车间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绩效自评打分95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立项情况分析

  《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上海市徐汇区对口支援泸西县项目)经评审通过。

  2020年4月30日,泸开组〔2020〕36号文件:“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分配上海对口帮扶资金2,000,000.00元。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集体决策等。    

  (二)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成立由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的项目督查资金管理(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      中枢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曾利斌    中枢镇财政所所长

    员:李树森    中枢镇纪检专干

  杨丽波    中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田永春    中枢镇扶贫专干

  办公室设在中枢镇财政所,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管理。

  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沪合组办〔2018〕20号)要求、《泸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开组〔2020〕13号)和《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政发〔2018〕140号)》文件要求,项目坚持“集中投放,专款专用,项目到村,效益到户”的原则,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帐制,管好、用好资金,把握资金流向。实行全程跟踪资金运行,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资金问题的发生。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工程实施进度拨付,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实行银行转账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中枢镇财政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核查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资料和凭证的,坚决不予报账;对于项目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要求核算到项目,做到账务清晰,并接受各级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资金管理(监管)领导小组要按照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要求,项目批准后,对项目资金投入数量、建设内容及资金到位情况,在中枢镇政务公开栏、项目村村务栏上进行公示、公告。通过公示,增加项目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项目管理者和建设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造福于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2,000,000.00元(上海援滇资金2,000,000.00),合同签订金额为1,988,200.00元,审定金额为2,006,723.41元。

  项目投资总金额2,000,000.00元,年度计划安排资金2,000,000.00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00元,实际支出资金2,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资金来源

  本年度计划安排金额

  实际到位金额

  实际支出

  到位金额

  到位率

  支出金额

  支出率

  上海对口帮扶资金

  2.000,000.00

  2.000,000.00

  100%

  2.000,000.00

  100%

  表2-1:2020年度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表(单位:元)

  本年度到账金额小计

  本年度实际到账金额

  到账时间

  到账金额

  备注

  2,258,000.00

  2020/5/29

  198,000.00

  履约保证金

  2020/6/1

  2,000,000.00

  泸开组〔202036

  2020/11/4

  60,000.00

  质保金

  表2-2:2020年度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资金到账明细表(单位:元)

  本年度预算支出金额

  本年度实际支出金额

  实际支出占预算支出的比例

  支出时间

  支出金额

  备注

  2,198,000.00

  2020/6/5

  596,000.00

  预付款

  29.8%

  2020/8/6

  176,000.00

  进度43%

  38.6%

  2020/8/28

  620,000.00

  进度78%

  69.6%

  2020/9/30

  397,380.00

  进度90%

  89.469%

  2020/10/22

  210,620.00

  进度100%

  100%

  2020/11/5

  198,000.00

  履约保证金退还

 

  表2-3:2020年度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支出明细表(单位:元)

  (三)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为加强项目的管理,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2)技术指导:成立项目技术小组,办公室设在中枢镇项目办,负责项目的管理及技术指导。严格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参考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3)实行进度监测制:项目建设建立监测机制,项目实施乡镇要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同时按时向上级上报项目实施进度报表。

  (4)严格实行项目验收制:扶贫资金实施的项目完成后,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验收须作出的定性结论。

  (5)实行项目移交制: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实行项目移交制度,由县扶贫办向镇办理移交手续。镇、村制定要建立项目后续管理机制,制定后续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的使用管理,让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6)严格项目监管: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泸西县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公告公示制度: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工作,增强项目的严肃性、公开性、透明度,切实维护好群众“三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现结合泸西县中枢镇实际情况,建立并推行公告公示制度。

  (8)项目后续管理:项目建成后,由乡镇将所有实施的项目移交给项目村,由镇和村(组)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后续管护责任书和《村规民约》,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管理,认真维护。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招投标情况:

  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9日 进行招标公告或发送邀请书。

  2020年5月15日  确定正式参加4家投标的投标人

  2020年5月21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单位为:泸西县鼎恒建工有限公司

  (2)相关合同订立情况

  2020年5月7日与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红河分院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金额为20,000.00元。

  2020年5月20日与云南翰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金额为30,000.00元。

  2020年5月27日与泸西县鼎恒建工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工期为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9月26日,合同金额为1,988,200.00元。

  (3)项目建设前公示情况

  2020年5月5日,在新寨村委会张贴“泸西县2020年上海帮扶资金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资金)公示”,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

  (4)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监理机构(云南翰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月进度付款申请表明细如下:

  申请时间

  工程量

  工程进度

  申请支付金额

  支付进度

  2020/7/25

  1. 回填毛块石6789.9立方米

  2. 场地粗砂垫层2611.5立方米

  3. 开挖外运淤泥3133.8立方米

  43%

  176,000.00

  38.6%

  2020/8/25

  1. 完成全部场地回填毛块石、场地粗砂垫层、开挖外运淤泥

  2. 完成新建彩钢瓦大棚88.3%的工作

  77.8%

  620,000.00

  69.6%

  2020/9/25

  1. 完成场地C25砼硬化、M7.5浆砌石挡土墙

  2. 完成新建彩钢瓦大棚等工作

  100%

  397,380.00

  89.47%

  表3-1:项目监理机构(云南翰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月进度付款申请表明细

  (5)项目验收情况

  2020年10月30日,由项目办组织,施工队,监理人员,村委会以及小组成员参与2020年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验收。项目工程进度100%,验收合格率100%。

  (6)项目建设后公示情况

  2020年10月20日,在新寨村委会张贴“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竣工)公示”,对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

  (6)项目审计情况

  2020年10月20日由红河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中心出具《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审核后工程总造价为2,006,723.41元。

  2020年10月31日,由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20年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资金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评价为:立项审批手续基本完备。工程建设管理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及公示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资金管理符合规定,做到转款专用,未发现挤占、挪用现象。

  (8)项目移交情况

  2020年10月30日,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经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认为工程质量合格,将工程项目财产(资产金额2,006,723.41元)移交给中枢镇新寨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

  为提高工程项目的生产效益,做到产权明晰,管护到位,永续利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2020年10月30日,由新寨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定《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后续管理办法》。

  (四)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在陆良寨村果蔬交易市场新建彩钢瓦大棚1200平方米,场地回填毛块石6789.9立方米,场地粗砂垫层2611.5立方米,场地C25砼硬化1557.3立方米,M7.5浆砌石挡土墙696.5立方米,开挖外运淤泥3133.8立方米。

  (五)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因项目还未投入使用,不能明确项目效益情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监管,确保质量

  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管到位,中枢镇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督管理。并建立了全过程、经常化的监管机制,明确了挂钩领导,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工程业务人员作为驻工地监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监督。同时,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施工场地,抓好项目工程各个环节的把关验收,组织初验、终验及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

  项目建设坚持层层审批原则,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始终坚持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拟定拨款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评价组 机构职位

  

  姓   名

  职务/职称

  所属单位/处室

  组长

  孟乔兵

  镇  长

  中枢镇人民政府

  副组长

  张  猛

  书记

  中枢镇纪委

 

  杨振勇

  副镇长

  中枢镇人民政府

 

  赵金伟

  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党建办主任等

  中枢镇人民政府

  成员

  王永清

  主任

  中枢镇党政办公室

 

  曾利斌

  所长

  中枢镇财政所

 

  常志林

  主任

  中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田永春

  扶贫专干

  中枢镇人民政府

 

  张  俊

  项目组长

  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饶烜宁

  工作人员

  中枢镇纪委办公室

 

   周慧晨

  工作人员

  中枢镇财政所

  附件:1.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附件【附件2.xlsx
附件【附件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