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中枢镇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
二期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孟乔兵)
3.项目建设地点:大兴村委会、石洞居委会、龙甸居委会、阿平村委会。
4.项目建设内容:为加快泸西县中枢镇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整治行动,循序渐进的建成村庄垃圾收运设施、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全面启动城乡环卫一体化,最终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卫生保洁运行模式。
购置垃圾清运车4辆,道路清洗车1辆,以解决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
5. 项目实际投资:项目总投资624,600.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环卫基础设施更新,改变垃圾收运方式落后,清运机械及辅助设施普遍不足,设备陈旧不配套,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的现状。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效率,有效及时的改变街道和道路的环境卫生。将环卫工人从苦、脏、累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清运工作人员每天须填写《垃圾清运车清运记录表》,垃圾清运车不得私自借用。各村委会必须按规定购买垃圾清运车交强险和车船税,并适当增加其他商业险,确保车辆合法运行。各村委会垃圾清运车使用管理情况,以及2020年垃圾收费制度和保洁制度建立(2020年7月底前必须建立)情况,将作为2020年安排垃圾清运车的重要依据。各村委会要根据本制度,制定清运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各村委会要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工具附件无损坏丢失。如发现垃圾清运车部件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修复,禁止车辆带病运行。垃圾清运车运输过程中不得抛洒、不泄漏,确保道路清洁卫生。垃圾清运车实行专车专用,只能运送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垃圾清运车每日清理一次,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保持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垃圾清运车停放整齐,并每周进行一次清洁保养,做到车容整洁。垃圾清运车操作人员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等设施,不得野蛮清运或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垃圾必须到乡镇或村委会指定的地点倾倒,严禁私自倾倒。
二、项目经济性分析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到位624600.00元)
2020年5月19日,额度拨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二期建设项目资金624,600.00元。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资金执行624600.00元)
2020年9月29日,额度付垃圾车4辆*128700元/辆和路面养护车1辆*109800元/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二期建设项目)移交给中枢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管理资金624,600.00元。2020年4辆清洁卫生车辆,分别分配至大兴村委会(车牌号:云GTQ053)、石洞居委会(车牌号:云GGV054)、龙甸居委会(云GUZ073) 、阿平村委会(车牌号:云G9D977)、中枢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路面养护车(车牌号:云GTQ053)。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定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兵装改[2018]150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9]17号)文件的要求,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把握资金投向,管好用好资金,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决不允许出现挪用、拖欠和挤占现象,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报账制,加强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工作,实行全程跟踪资金运行。
三、年度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一)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项目资金2020年用于购买4辆清洁卫生车辆(资金使用514800.00元),分别分配至大兴村委会(车牌号:云GTQ053)、石洞居委会(车牌号:云GGV054)、龙甸居委会(云GUZ073) 、阿平村委会(车牌号:云G9D977)、路面养护车1辆(资金使用109800.00元)分配至中枢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车牌号:云GTQ053)。
2.质量指标:中枢镇人民政府制定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长效管理办法。购买4辆清洁卫生车辆、路面养护车1辆货物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垃圾清运车和道路清洗车采购验收投入时间2020年5月。
2020年政府采购执行率100%;资金执行624600.00元;项目实施达到预期产出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有了清洁卫生车辆的配置,有效提高了大兴、石洞、龙甸、阿平四个村(居)委会的环卫基础设施更新,改变垃圾收运方式落后,清运机械及辅助设施普遍不足,设备陈旧不配套,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的现状。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效率,有效及时的改变街道和道路的环境卫生。将环卫工人从苦、脏、累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显著改善。明显改了善城乡人居环境。
2生态效益指标
在生态效益方面明显改善了大兴、石洞、龙甸、阿平四个村(居)委会垃圾裸堆、露天焚烧,对土壤、水体、空气等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各村(居)委会宣传引导,研究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化工作。
3可持续影响指标
建立了长期长效管理机制,并将乡村垃圾保洁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在全镇范围内实行垃圾收费制度。
(三)项目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95%;环卫工人满意度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评价组 机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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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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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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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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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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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乔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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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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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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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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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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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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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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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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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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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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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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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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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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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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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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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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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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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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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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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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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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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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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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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中枢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二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单位名称:(盖章)
2021 年 7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