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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9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6
  • 时效性
    有效

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小组产业扶贫种植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小组

  产业扶贫种植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1.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负责人:陈红武

  2.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孟乔兵

  3.项目建设地点泸西县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和羊格黑小组

  4.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344.64亩优质高原梨基地,总共涉及11个地块,主要内容包括高原梨果树种植的苗木、农膜、肥料、定植大穴、栽植、回塘、抚育管理等环节建设。

  5.项目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400,000.00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000.00元。

  项目背景

  西华村委会位于泸西县中枢镇,属于半山区。距离镇政府5.50公里, 国土面积13.10平方公里,海拔1750.00米,年平均气温15.10℃,适宜种植烤烟、稻谷、小麦等农作物。有耕地4448.46亩,其中人均耕地1.15亩;有林地5972.00亩。全村辖5个村民小组,有农户1212户,有乡村人口4193人,其中农业人口4193人,劳动力2500人。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烤烟、务工。全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33户489人,项目实施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5户353人,已全部脱贫。

  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大力推动该村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发展优质高原梨种植产业,让贫困地区群众直接受益,夯实贫困村发展的基础,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的能力。项目的实施惠及丁合村和羊格黑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13户49人,一般农户140户585人,增加贫困户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贫困群众脱贫后收入持续稳定。

  2.产出指标

  建设330亩优质高原梨基地,其中丁合村小组80亩、羊格黑小组250亩,主要内容包括高原梨果树种植的苗木、农膜、肥料、定植大穴、栽植、回塘、抚育管理等环节建设

  3.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项目优质梨种植挂果后,平均亩产雪花梨2吨,年产量可达660吨,合作企业按每公斤2.00元收购,实现经济总收入1,320,000.00元。经测算,扣除生产管理经营成本660,000.00元,实现净利润660,000.00元,农户土地入股量化分红554,400.00元(净利润84%),剩余105,600.00元作为集体经济净收益,该收益全部分配给丁合村和羊格黑小组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每个小组52,800.00元,用于村庄公益事业建设支出。

  (2)社会效益指标:项目的实施惠及丁合村和羊格黑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13户49人,一般农户140户585人,增加贫困户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贫困群众脱贫后收入持续稳定。

  (3)生态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将使用有机肥,合理耕植,提高土地利用率

  (4)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的实施增加贫困户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贫困群众脱贫后收入持续稳定。

  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组建成立2020年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小组产业扶贫种植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中枢镇人民政府镇长孟乔兵为领导小组组长,中枢镇人大主席胡国生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孟乔兵    中枢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胡国生    中枢镇人大主席

  成  员:常志林    中枢镇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田永春    中枢镇扶贫专干

  曾利斌    中枢镇财政所所长

  王家忠    中枢镇西华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

  加强落实责任,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层层包抓责任制,将任务指标逐项分解,落实到村、农户和山头地块,责任到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

  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建设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单位。采取包工包料由施工方承担建设。各项工程规格质量要求按照施工设计要求执行,建设单价按双方签订合同内容执行。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小组产业扶贫种植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实施

  1.实行进度监测制。项目建设建立监测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

  2.严格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参考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管好用好资金把握资金投向。

  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工期为2020年5月30日至2020728日。截至2020年1028日,工程进度约为100%,资金支付进度约为100%。

  通过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小组产业扶贫种植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小组产业扶贫种植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绩效自评打分100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决策立项情况分析

  《2020年泸西县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0年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小组产业扶贫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经评审通过。

  2020312日,泸开组〔2020〕12号文件:“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的通知”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000.00元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等。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成立资金管理(监管)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中枢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曾利斌   中枢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杨丽波   中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组长

  张  俊   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组长

  田永春   中枢镇扶贫专干

  办公室设在中枢镇财政所,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管理。

  按照《泸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开组〔2020〕13号)和《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政发〔2018〕140号)》文件要求,项目坚持“集中投放,专款专用,项目到村,效益到户”的原则,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帐制,管好、用好资金,把握资金流向。实行全程跟踪资金运行,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资金问题的发生。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工程实施进度拨付,并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进行收支拨付和账务核算。

  中枢镇财政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核查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资料和凭证的,坚决不予报账;对于项目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要求核算到项目,做到账务清晰,并接受各级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资金管理(监管)领导小组要按照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要求,项目批准后,对项目资金投入数量、建设内容及资金到位情况,在中枢镇政务公开栏、项目村村务栏上进行公示、公告。通过公示,增加项目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项目管理者和建设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造福于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预算总投资400,000.00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000.00元。),合同签订金额为397,680.00结算金额为400,753.02元,审定金额为400,753.02

  项目投资总金额400,753.02(其中:乡镇自筹753.02元)年度计划安排资金4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00.00元,实际支出资金4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资金来源

  本年度计划安排金额

  实际到位金额

  实际支出

  到位金额

  到位率

  支出金额

  支出率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400,000.00

  400,000.00

  100%

  400,000.00

  100%

  表2-1: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小组产业扶贫种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表(单位:元)

  本年度到账金额小计

  本年度实际到账金额

  到账时间

  到账金额

  备注

  432,000.00

  2020/4/9

  400,000.00

  泸开组〔202012号文件

  2020/5/28

  20,000.00

  履约保证金

  2020/12/16

  12,000.00

  质保金

  表2-2: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小组产业扶贫种植项目资金到账明细(单位:元)

  本年度预算支出金额

  本年度实际支出金额

  实际支出占预算支出的比例

  支出时间

  支出金额

  备注

  420,000.00

  2020/5/28

  119,304.00

  预付款

  29.83%

  2020/7/7

  159,072.00

  进度70%

  69.59%

  2020/9/28

  40,000.00

  进度100%

  79.59%

  2020/10/28

  81,624.00

  进度100%

  100%

 

  2020/12/17

  20,000.00

  退履约保证金

 

  表2-3: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小组产业扶贫种植项目支出明细表(单位:元)

  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项目按照云南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实行领导小组负责制,做到集中布置,统一规划、统一施工,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的基本程序进行办理,按工程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确保合格,争创优良,按期完工。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招投标情况:

  2020年5月17日  确定正式参加4家投标的投标人。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施工单位为:泸西县鼎恒建工有限公司

  2020年521日  发出中标通知书

  (2)相关合同订立情况

  2020年5月25日,与云南锐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泸西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签约监理酬金为3,000.00元。

  2020年5月26日与泸西县鼎恒建工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工期为2020年5月30日至2020728日,合同金额为397,680.00元。

  (3)项目建设公示情况

  2020年315日,在西华村委会张贴“泸西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0年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小组产业扶贫种植项目(资金)公示”,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

  2020年615日,在西华村委会张贴“泸西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0年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产业扶贫种植项目(建设中)公示”。对项目进度进行公示。

  2020年111日,在西华村委会张贴“泸西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0年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产业扶贫种植项目(竣工)公示”。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公示。

  (4)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于2020年5月30日开工,截至2020年1027日,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7月6日,对羊格河小组高原梨果树种植已完成250亩(共计种植高原梨果树苗14000株)。

  截至2020年924日,对丁合村小组高原梨果树种植已完成75亩(共计种植高原梨果树苗4200株)。

  截至2020年10月27日,对丁合村小组高原梨果树种植已完成81.63亩(共计种植高原梨果树苗4571株),对羊格河小组高原梨果树种植已完成263.01亩(共计种植高原梨果树苗14728株),合计种植高原梨344.64亩(共种植高原梨果树苗19299株)。

  (5)项目验收情况

  2020年1020日,由项目办组织,施工队,监理人员,c财政所,村委会以及小组成员参与2020年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产业扶贫种植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工程进度100%,梨树苗栽植行距4米,株距3米,验收合格率100%。

  (6)项目结算情况

  2020年7月28日,《2020年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产业扶贫种植项目竣工结算书》内容包括项目竣工工程量复核签证表,竣工结算表,计量签证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为400,753.02元。

  (7)项目审计情况

  2020年10月25日,由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2020年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产业扶贫种植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工程报审结算造价为400,753.02元,审增或审减金额为0元,审定结算造价为400,753.02元。

  2020年10月31日,由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20年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产业扶贫种植项目资金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立项审批手续基本完备。工程建设管理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及公示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资金管理符合规定,做到转款专用,未发现挤占、挪用现象。

  (8)项目移交情况

  2020年10月21日,2020年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产业扶贫种植项目经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认为工程质量合格,将工程项目财产(资产金额400,753.02元)移交给泸西县中枢镇西华村民委员会管理。

  (四)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建设344.64亩优质高原梨基地,总共涉及11个地块,主要内容包括高原梨果树种植的苗木、农膜、肥料、定植大穴、栽植、回塘、抚育管理等环节建设。

  (五)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优质梨种植挂果后,平均亩产雪花梨2吨,年产量可达689.28吨,合作企业按每公斤2.00元收购,实现经济总收入约为1,370,000.00元。经测算,扣除生产管理经营成本690,000.00元,实现净利润680,000.00元,农户土地入股量化分红571,200.00元(净利润84%),剩余108,800.00元作为集体经济净收益,该收益全部分配给丁合村和羊格黑小组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每个小组54,400.00元,用于村庄公益事业建设支出。项目的实施惠及丁合村和羊格黑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13户49人,一般农户140户585人,增加贫困户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贫困群众脱贫后收入持续稳定。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强化监管,确保质量

  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管到位,中枢镇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督管理。并建立了全过程、经常化的监管机制,明确了挂钩领导,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工程业务人员作为驻工地监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监督。同时,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施工场地,抓好项目工程各个环节的把关验收,组织初验、终验及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

  项目建设坚持层层审批原则,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始终坚持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拟定拨款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评价组 机构职位

  

  姓   名

  职务/职称

  所属单位/处室

  组长

  孟乔兵

  镇  长

  中枢镇人民政府

  副组长

  张  猛

  书记

  中枢镇纪委

 

  杨振勇

  副镇长

  中枢镇人民政府

 

  赵金伟

  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党建办主任等

  中枢镇人民政府

  成员

  曾利斌

  所长

  中枢镇财政所

 

  常志林

  主任

  中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田永春

  扶贫专干

  中枢镇人民政府

 

  张  俊

  项目组长

  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饶烜宁

  工作人员

  中枢镇纪委办公室

 

   周慧晨

  工作人员

  中枢镇财政所

       

  附件:1.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附件【附件1.xls
附件【附件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