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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31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1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三塘乡2020年李子箐、箐门片区果蔬交易市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泸西县三塘乡2020年李子箐、箐门片区

  果蔬交易市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三塘乡人民政府

  2、项目建设地点:李子箐村委会小阿棚小组,小地名(平田)

  3、项目建设内容:在李子箐、箐门片区新建铝板瓦大棚(铝板瓦及钢架)1900 m2,地磅1座;500m3冷库1座;管理用房100 m2;厕所30m2;配套水电设施;场地平整4000 m2;铺垫层沙4000 m2;c30混凝土场地硬化2500 m2;围墙300m。

  4、项目投资计划:项目预计总投资190万元,实际总投资190万元,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0万元。

  5、项目建设期限: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二)项目背景

  三塘乡李子箐村委会,距离三塘乡政府12公里,国土面积有40.59平方公里。有耕地6183.00亩,其中人均耕地1.41亩;有林地14841.9亩。辖小阿棚、李子箐、阿洞村、周依村、槐花树、阿永吉、大阿棚、支锅山8个村民小组,现有村民1124户4392人,建档立卡户204户878人,项目区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养殖为主。可适宜种植的农作物和经济作物较多,但种植的作物仅属于粗放型,经济基础薄弱,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生产水平较为落后。粮食作物主要有玉米、小麦,经济作物主要有苹果、烤烟、蔬菜、中药材等作物。

  箐门村委会距三塘乡政府所在地柴村7公里,距县城13公里。辖箐门、大湾半孔、小湾半孔、毕块、烂泥箐、菊畹共6个村民小组,现有村民1018户407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88户759人,辖区平均海拔2215米,年平均气温15℃,年降水量900毫米左右,耕地面积5423亩,退耕还林面积745.1亩,林果面积608亩,林地面积1347.3亩,牧草地面积26542.3亩。喀斯特地貌特征明显,属于典型的彝汉杂居高寒山区贫困村,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畜牧业为主。

  在李子箐、箐门片区通过“村党总支+合作社联农户连龙头企业”的模式,引导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水果和蔬菜种植面积。通过项目的实施,能提升果蔬产品品质,促进果蔬产品销售,推动果蔬产业的发展。通过果蔬产业的发展引领、带动群众真正实现物质脱贫、精神脱贫的精准脱贫成效,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加快项目区脱贫致富进程。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年度预算目标

  通过泸西县三塘乡李子箐、箐门片区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的实施,能为农副产品的交易提供便利,增加项目区农产品交易量,确实推动果蔬种植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高农副产品的单价。通过果蔬产品交易增值激发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交易市场每年按照6.5%的固定资产收益支付给村集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壮大资产收益扶贫。

  2、产出指标

  新建铝板瓦钢架结构大棚1480 m2,地磅1座;500m3冷库1座;管理用房110 m2;厕所30m2;配套水电设施1座;场地平整4732m2;铺垫层沙4000 m2;c30混凝土场地硬化2500 m2;围墙282m。

  3、效益指标

  该项目建成后,农产品均可进入中心分级分拣、集中交易,每年洋芋、蔬菜、苹果交易6万吨,每吨收取交易费5元,合作企业可向进场收购的经销商收取进场交易费、过磅费用30万元,收入稳定,有能力按合作协议向村集体支付租赁费用,增加村集体收入,而且能带动贫困群众提高产品价值,增加收入,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一条好路子。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项目由泸西县三塘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并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兵    三塘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徐猛刚    三塘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

  谢林志    三塘乡党委副书记

  杨留勇    三塘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李  俊    三塘乡财政所所长

  梁  泽    三塘乡项目办主任

  赵红章    三塘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施雄辉    三塘乡扶贫专干

  段进辉    三塘乡李子箐村党总支书记

  王云兴    三塘乡箐门村党总支书记

  杨建云    三塘乡李子箐村委会主任

  刘家书    三塘乡箐门村委会主任

  办公室设在三塘乡扶贫办,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2、成立项目执行小组。项目执行小组,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扶贫办及相关涉及部门组成,具体负责项目建成后配套管理、技术指导、实地查看、培训实施等内容,执行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林志   三塘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留勇   三塘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梁  泽   三塘乡项目办主任

  赵红章   三塘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施雄辉   三塘乡扶贫专干

  白  玲   三塘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泸西县三塘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宣传、发动、组织实施。

  3、成立项目资金监管小组。项目资金监管小组,由乡纪委、财政所人员组成,负责全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春荣    三塘乡纪委书记

  副组长:李  俊    三塘乡财政所所长

          周志洪    三塘乡纪委副书记

  成  员:赵  东    三塘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王兴波    三塘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何宥谕    三塘乡农经站站长

          赵露花    三塘乡农经站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三塘乡财政所,具体负责项目资金全程监督管理。

  项目实施必须按照国家、省、州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执行,实行计划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领导小组负责制,做到集中布置,统一规划、统一施工,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的基本程序进行办理,按工程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确保合格,争创优良,按期完工。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建设采取磋商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由云南恒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取包工包料承担建设。各项工程规格质量要求按照施工设计要求执行,建设单价按双方签订合同内容执行。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实施

  1、实行进度监测制。项目建设建立监测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

  2、严格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参考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管好用好资金把握资金投向。

  (三)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项目在计划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完成及时率100%。截至2020年11月15日,工程进度约为100%,资金支付进度约为100%。

  通过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泸西县三塘乡李子箐、箐门片区果蔬交易市场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2020年泸西县三塘乡李子箐、箐门片区果蔬交易市场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立项情况分析

  《泸西县三塘乡李子箐、箐门片区果蔬交易市场项目实施方案》(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经评审通过。

  2020年7月23日,泸开组﹝2020﹞59号文件:“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第六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0万元。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                                                   集体决策等。

  (二)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泸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开组〔2020〕13号)和《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政发〔2018〕140号)文件要求,项目坚持“集中投放,专款专用,项目到村,效益到户”的原则,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管好、用好资金,把握资金流向。实行全程跟踪资金运行,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资金问题的发生。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工程实施进度拨付,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实行银行转账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三塘乡财政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核查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资料和凭证的,坚决不予报账;对于项目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要求核算到项目,做到账务清晰,并接受各级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资金管理(监管)领导小组要按照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要求,项目批准后,对项目资金投入数量、建设内容及资金到位情况,在项目村村务栏上进行公示、公告。通过公示,增加项目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项目管理者和建设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造福于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190万元,合同签订金额为190万元。

  项目投资总金额190万元,年度计划安排资金19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9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90万元:2020年9月24日支付57万元工程款,2020年9月30日支付76万元工程款,2020年11月20日支付51.3万元工程款,2021年2月9日支付5.7万元工程款。

  (三)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为加强项目的管理,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乡扶贫办,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2)技术指导:成立项目技术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办,负责项目的管理及技术指导。严格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参考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3)实行进度监测制:项目建设建立监测机制,项目实施乡镇要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同时按时向上级上报项目实施进度报表。

  (4)严格实行项目验收制:扶贫资金实施的项目完成后,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20〕13号),项目竣工后,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其中,单个项目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验收,金额在200万以下的由实施乡镇、部门验收,并向县级报备相关验收报告等验收材料。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验收须作出的定性结论。

  (5)实行项目移交制: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实行项目移交制度,由县扶贫办向镇办理移交手续。镇、村制定要建立项目后续管理机制,制定后续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的使用管理,让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6)严格项目监管: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公告公示制度: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工作,增强项目的严肃性、公开性、透明度,切实维护好群众“三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现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并推行公告公示制度。

  (8)项目后续管理:项目建成后,由乡镇将所有实施的项目移交给项目村,由镇和村(组)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后续管护责任书和《村规民约》,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管理,认真维护。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0年9月22日与云南恒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确定工期为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合同金额为190万元。由云南恒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月进度付款申请表明细、发票、项目办提交资金拨付审批表、报账表拨付资金。

  3、公示情况

  在项目村委会张贴“泸西县三塘乡李子箐、箐门片区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资金)公示”,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

  4、项目验收情况

  2020年11月,由项目办组织,施工队,监理人员,村委会以及村小组成员参与项目验收。项目工程进度100%,验收合格率100%。

  5、项目移交情况

  2020年11月,泸西县三塘乡李子箐、箐门片区果蔬交易市场项目经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认为工程质量合格,两村委会共同管理。

  (四)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新建铝板瓦钢架结构大棚1480 m2,地磅1座;500m3冷库1座;管理用房110 m2;厕所30m2;配套水电设施1座;场地平整4732m2;铺垫层沙4000 m2;c30混凝土场地硬化2500 m2;围墙282m。

  (五)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的实施,能大力推动全乡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发展果蔬种植业,转变传统的种植方式,经分拣提级,让贫困地区群众直接受益,符合脱贫攻坚“短平快”的产业布局。项目区0.8万亩苹果,按照亩产3吨,平均每公斤分拣后出售预计提高价格0.50元,可为群众增加收入1200万元;蔬菜1.2万亩,按照亩产4吨,平均每公斤分拣后出售预计提高价格0.20元,可为群众增加收入960万元;1万亩洋芋,按照亩产1.5吨,平均每公斤分拣后出售预计提高价格0.1元,可为群众增加收入150万元。并可以长期带动20余名建档立卡户长期在市场务工,月收入2000余元,户均增收2万余元。项目的实施能有力地促进群众果蔬种植增收,方便群众集中交易果蔬,效益非常明显。村集体通过场地租赁获取集体经济收益。项目实施是一项综合性的扶贫开发和治理,有利于农业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将为项目区群众打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有效转变群众生产方式。使项目区2142户8466人农民群众的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因项目还未投入使用,不能明确项目效益情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该项目建设中,为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开展,我乡积极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培训,严格保证项目正常进行。

  (一)强化监管,确保质量

  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管到位,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督管理。并建立了全过程、经常化的监管机制,明确了挂钩领导,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工程业务人员作为驻工地监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监督。同时,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施工场地,抓好项目工程各个环节的把关验收,组织初验、终验及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

  项目建设坚持层层审批原则,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始终坚持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拟定拨款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泸西县三塘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附件【三塘乡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