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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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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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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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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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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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 1 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宗教科。2020年末,县民宗局实有在职干部职工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享受原职级待遇1人,科员1人,高级工1人。
2.部门职责。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2)协调全县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少数民族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4)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6)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解决或协调的各项事务。
(7)依法加强对全县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人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8)协助县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9)承办州民宗委、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2020年重点工作。
(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2)维护和谐稳定,筑牢安定团结局面。
(3)巩固发展根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步伐。
(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5)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6)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按《泸西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收入情况、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用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年末结转结余情况等)。
(1)2020年总收入252.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71万元,占总收入97.65%,其他收入5.94万元,占总收入2.35%。2020年总支出25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7万元,占总支出64.56%;项目支出89.4万元,占总支出35.44%。
(2)“三公”经费本年支出0.72万元,上年决算数1.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支出0.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规范三公支出,压缩三公开支。
(3)年未结转结余资金1.14万元。
2.资产情况。截至 2020 年 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 38.2 万元,较上年增长 -5.40%。负债总额 1.49 万元 ,较上年增长 287.22%。净资产 36.71万元 ,较上年增长 -8.22 %。
3.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157.31万元,占总支出的 63.7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8.6万元,占总支出的60.2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71万元,占总支出的3.53%。
4.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89.4万元,占总支出的 36.24%。
二、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了解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单位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而不断提高我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二)绩效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目标公开、自评和跟踪监控相关事项的通知》(泸财〔2021〕105号 )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明确了绩效目标。
2.组织实施。局绩效评价工作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按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和相关的工作程序和步骤,通过以下步骤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1)核实数据。对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0年度和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20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单位员工进行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6)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1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四)绩效自评结论
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目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都得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总体投入情况分析
1.预算编制(2分):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组织人员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财政局报送了部门年度预算。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2分。
2.目标设定
(1)绩效目标合理性(5分):局财务人员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并按时间要求报送县财政局。申报绩效目标内容完整,手续齐全,符合相关格式要求。绩效目标制定指向明确,表述清晰,符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5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5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按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可行的6项,即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加快民族地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自身建设、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绩效目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5分。
3.年初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2分):本单位2020年度编制人数为7人,实际在职人员为7人,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 X100%=100%。 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2分。
(2) “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3分) : 2020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16万元,2019年度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为24.75万元。本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 X100%。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3分。
(3) 项目支出安排率情况(3分) : 2020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项目支出总额为188.03万元,年度预算安排的“保运转支出+保民生支出+保稳定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总额为188.03万元。本单位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安排率=〔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额/(年初预算安排的保运转支出+保民生支出+保稳定项目+项目支出) X100%。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3分。
(二)部门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
(1)年初预算完成率(5分):本单位年初预算188.03万元,本年追加预算58.68万元,预算安排数为246.71万元,本年底预算实际支出数为246.71万元;预算完成率= (预算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X 100%=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2)年初预算调整率(3分):本单位年初预算188.03万元,本年追加预算58.68万元,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批复的年初预算数)X 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3)结转结余控制率(5分):本单位年初结转结余0.76万元,本年结转结余1.14万元,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X 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4)“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本单位本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0.72万元,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1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 X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5)政府采购执行率(2分):本单位本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0.43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0.4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X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2分。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2分):本单位2020年度预决算信息已在网上公开,且本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严格按照规定的模板、规定的时限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2分。
2.资金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5分):本单位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内部预算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厉行节约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15分):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15分。
3.资产管理
(1)制度建设(3分):本单位建立了相应的资产管理制度,保障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同时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完好率,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3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7分)。本单位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本年度无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7分。
(三)部门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履职
1.职责履行(5分):2020年度,本单位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务实推进工作创新,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2.完成及时情况(5分):2020年度,本单位所有工作任务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X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3.重点工作办结率(5分):贯彻落实全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现目前国家民委已经命名红河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本部门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X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为5分。
(四)部门效果分析
履职效益
1.效益(10分):2020年度,本单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强化工作措施,着力巩固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努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全县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本次绩效自评,我单位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本单位内部职工发放问卷调查各10份共30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看,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本部门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服务承诺以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满意度分别为:服务对象为98.60%、社会群众为96%、部门内部职工为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导致年内预算有所追加,预算控制率不理想,影响单位评分及评价等次。
(二)整改情况
我局将在2021年的工作中立行立改,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年初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强化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沟通,提前做好规划,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二)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三)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改善评价计分标准的不合理性,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单位通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有利于我们强化支出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编制预算时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责、规划和任务进行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7月24日
附件【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