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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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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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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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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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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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三塘乡2020年方摆村自然能提水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泸西县三塘乡2020年方摆村自然能提水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三塘乡人民政府
2.项目建设地点:三塘乡方摆村委会大方摆村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采用自然能+市电模式提水,自然能提水提系统:自然能动力管道全长1180m,新建自然能设备房一间,自然能提水系统定制一套,提水管道全长16352m。市电提水系统:建设2座泵站,分别建设100m³、200m³取水池一座,引水渠道15m,新建3000m³高位水池一座,配套消毒设施。
4.项目投资计划:项目预计总投资2698.21万元,安排我乡上海帮扶资金500万元,用于购买安装自然能提水系统一套(定制)、建设设备室一座、部分动力管道铺设。
5.项目建设期限:2020年6月至2020年10月
(二)项目背景
三塘乡位于泸西县东南部,东与丘北县隔江(南盘江)相望,南接永宁乡,西连中枢镇,北与向阳乡、白水乡毗邻。土地总面积216平方公里,辖李子箐、箐门、阿定、连城、隆德、三塘、俱久、方摆8个村民委员会48个村民小组。乡政府驻地柴村,距县城31.5公里,全乡总耕地面积34747亩。有6476户24766人乡村人口,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622户6621人。项目拟建阿鲁哨坝塘地处红河州泸西县三塘乡连城村委会阿鲁哨村,坝塘距离三塘乡政府所在地8km,距离泸西县县城28km,坝塘坝址旁边有乡村道路通过,交通便利。水池提水水源位于三塘乡大方摆村委会大方摆村村脚一龙潭水源出流,水源出流常年稳定。水源属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阿鲁哨坝塘位于三塘乡连城村委会阿鲁哨村村头的山头,阿鲁哨坝塘径流区径流面积为0.01km2,坝塘由于位置较高,基本无天然径流,阿鲁哨坝塘蓄水主要依靠自然能从方摆龙潭提水蓄水。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大方摆龙潭的水质好,流量充沛,通过项目实施,每年提水量至少50万立方米,相当于三塘乡目前两座小(二)型水库蓄水总量的2个倍,项目的建设,解决项目区农村人畜生活供水、农田灌溉供需水,改善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巩固三塘乡脱贫成效,为下一步乡村振兴打下夯实的基础。工程主要作为三塘乡生活用水补充水源,覆盖三塘乡8个村委会48个村民小组,7728户26245人,18500头大牲畜用水。
2.产出指标
项目规划建设自然能提水提系统:自然能动力管道全长1180m,新建自然能设备房一间,自然能提水系统定制一套,提水管道全长16352m。市电提水系统:建设2座泵站,分别建设100m³、200m³取水池一座,引水渠道15m,提水管线长16352m,新建3000m³高位水池一座,配套消毒设施。
3.效益指标
项目的建设,完全解决项目区农村人畜生活供水、农田灌溉供需水,改善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巩固三塘乡脱贫成效,为下一步乡村振兴打下夯实的基础。工程主要作为三塘乡生活用水补充水源。项目覆盖三塘乡8个村委会48个村民小组7728户26245人及18500头大牲畜用水。年补水量38.12 立方米。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为了组织好泸西县三塘乡方摆村委会2020年泸西县三塘乡方摆村自然能提水建设项目,三塘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项目执行小组、项目资金监管小组,把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上,真正做到责任明确,目标清晰,奖惩分明。
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塘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李 兵 三塘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谢林志 三塘乡党委副书记
王春荣 三塘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宋贵祥 三塘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李 俊 三塘财政所所长
施雄辉 三塘乡扶贫办负责人
何宥谕 三塘乡农经站负责人
梁 泽 三塘乡水管站、项目办负责人
段光明 三塘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张 鹏 三塘乡水管站工作人员
赵红章 三塘乡农科站负责人
张顺福 三塘乡林业站负责人
熊德敏 方摆村总支书记
张云鹏 方摆村委会主任
唐明光 三塘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树华 连城村总支书记
赵文龙 连城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乡党委、政府相关工作决策部署,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扶贫办,由施雄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资料收集和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2、成立项目执行和技术保障小组。项目执行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建成后配套管理、技术指导、实地查看、培训实施等内容,执行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宋贵祥 三塘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副组长:施雄辉 三塘乡扶贫办负责人
成 员:梁 泽 三塘乡项目办负责人
段光明 三塘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张顺福 三塘乡林业站负责人
赵红章 三塘乡农科站负责人
张 鹏 三塘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乡扶贫办,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到实地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收集有关详细资料,并对项目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及今后发展目标作认真分析。建立项目建设法人制、公示制,使项目建设公开化、公正化,提高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建立项目区群众投工投劳方式及保障制度。制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做好项目管理,健全各种项目档案。
3、成立项目资金监管小组。项目资金监管小组,由乡纪委、财政所人员组成,负责全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春荣 三塘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宋贵祥 三塘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李 俊 三塘乡财政所所长
施雄辉 三塘乡扶贫专干
周志洪 三塘乡纪委副书记
何宥谕 三塘乡农经站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三塘乡财政所,具体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日常管理。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泸西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泸开组【2020】13号文件的要求,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拨付跟着进度走”的原则,把握资金投向,按照“集中投放,专款专用,项目到村,效益到户”的原则,管好用好资金。设立专户,专项管理,封闭运行。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报账制,加强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工作,实行全程跟踪资金运行,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资金问题的发生。
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长为资金使用第一责任人。项目资金到达后,由乡人民政府设立专项建设资金账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乡纪委、乡财政所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群众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项目资金一律按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封闭运行的原则进行,项目资金按工程实施进度如实拨付。项目组要做好项目会计账务,并接受项目领导小组的管理、监督。资金出库遵照拨付会签核准制度。项目竣工后,先由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县扶贫办验收。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该项目由泸西县水利局下属单位泸西县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确定委托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实施建设。各项工程规格质量要求按照施工设计要求执行,建设单价按双方签订合同内容执行。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实施
1.实行进度监测制。项目建设建立监测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
2.严格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参考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管好用好资金把握资金投向。
(三)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020年6月至2020年10月。项目在计划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完成及时率100%,工程进度约为100%,资金支付进度约为100%。
通过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泸西县三塘乡方摆村自然能提水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2020年泸西县三塘乡方摆村自然能提水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立项情况分析
《泸西县三塘乡大方摆自然能提水工程实施方案》(上海帮扶资金项目)经评审通过。
2020年4月30日,泸开组﹝2020﹞36号文件:“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分配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二)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泸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开组〔2020〕13号)和《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政发〔2018〕140号)文件要求,项目坚持“集中投放,专款专用,项目到村,效益到户”的原则,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管好、用好资金,把握资金流向。实行全程跟踪资金运行,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资金问题的发生。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工程实施进度拨付,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实行银行转账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三塘乡财政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核查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资料和凭证的,坚决不予报账;对于项目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要求核算到项目,做到账务清晰,并接受各级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资金管理(监管)领导小组要按照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要求,项目批准后,对项目资金投入数量、建设内容及资金到位情况,在项目村村务栏上进行公示、公告。通过公示,增加项目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项目管理者和建设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造福于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合同签订金额为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500万元:2020年7月23日根据施工进度申请支付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建筑工程款1,020,000.00元,2020年7月27日支付设备购置款3,924,280.00元;2020年7月27日支付55,720.00元工程款。
(三)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为加强项目的管理,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乡扶贫办,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2)技术指导:乡扶贫办做好项目建设规划指导、项目落实、资金使用分配、组织验收等工作。成立项目技术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办,负责项目的管理及技术指导。严格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参考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3)实行进度监测制:项目建设建立监测机制,项目实施乡镇要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同时按时向上级上报项目实施进度报表。
(4)严格实行项目验收制:扶贫资金实施的项目完成后,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20〕13号),项目竣工后,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其中,单个项目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验收,金额在200万以下的由实施乡镇、部门验收,并向县级报备相关验收报告等验收材料。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验收须作出的定性结论。
(5)实行项目移交制: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实行项目移交制度,由县扶贫办向乡办理移交手续。乡、村制定要建立项目后续管理机制,制定后续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的使用管理,让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6)严格项目监管: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公告公示制度: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工作,增强项目的严肃性、公开性、透明度,切实维护好群众“三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现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并推行公告公示制度。
(8)项目后续管理:项目建成后,由乡镇将所有实施的项目移交给项目村,由镇和村(组)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后续管护责任书和《村规民约》,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管理,认真维护。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泸西县水利局委托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泸西县三塘乡大方摆提水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立项审批,同时由三塘乡人民政府编制《泸西县三塘乡大方摆自然能提水工程实施方案》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报上海市徐汇区对口支援泸西县项目补助资金,以上申报项目实为一个项目,由泸西县水利局下属单位泸西县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实施招标,确定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施工。承包合同确定工期为2020年6月至2020年10月,合同金额为500万元。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提供的工程月进度付款申请表明细、发票、项目办提交资金拨付审批表、报账表拨付资金。
我乡对该项目负责购买安装自然能提水系统一套(定制)、建设设备室一座、部分动力管道铺设等部分的实施建设。
3、公示情况
在三塘乡政务公开栏、项目村委会张贴“2020年泸西县三塘乡方摆村自然能提水建设项目(资金)公示”,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通过公示,增加项目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使项目造福于民,增加“12317”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项目建成后设置公示碑。
4、项目验收情况
工程完工后,由乡人民政府组织自检自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组织验收,验收后经审计部门(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整理完善项目资料报请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验收。项目工程进度100%,验收合格率100%。项目完工后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四)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自然能提水提系统:自然能动力管道全长1180m,新建自然能设备房一间,自然能提水系统定制一套,提水管道全长16352m。市电提水系统:建设2座泵站,分别建设100m³、200m³取水池一座,引水渠道15m,提水管线长16352m,新建3000m³高位水池一座,配套消毒设施。
(五)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提水工程项目采用自然能+市电模式提水,自然能提水系统是一套全自动的无需人员值守的系统,可以远程操控,可以24小时运行,只要方摆龙潭水不断流,水就会源源不断的送到高位水池。前3年的维护保养由厂家(淼汇科技)公司来做,主要是每年两次的更换机油,比较简单,操作方便。旱季采用市电泵站提水,解决三塘乡人民群众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的现状,减少群众农业生产用水投入的成本,对三塘乡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及全乡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大作用。项目的建成将使当地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享受到水利工程带来的利益,农民群众渴望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项目建成对于营造泸西及其周边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至关重要,在生态建设、经济建设以及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项目实施后,通过水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的建立,为泸西提供最大的生态支持,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该项目建设中,为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开展,我乡积极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培训,严格保证项目正常进行。
(一)强化监管,确保质量
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管到位,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督管理。并建立了全过程、经常化的监管机制,明确了挂钩领导,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工程业务人员作为驻工地监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监督。同时,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施工场地,抓好项目工程各个环节的把关验收,组织初验、终验及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
项目建设坚持层层审批原则,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始终坚持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拟定拨款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三)突出主体,群众参与。
项目规划建设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参与权,把政策扶持,政府引导和群众广泛参与结合起来,项目的规划、实施、投资,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告、公示,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群众的主体意识。让干部群众树立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苦干实干,建设美丽家园的思想,让群众知道自觉积极筹资投劳,投入项目建设。造就“国家补助,政府协调,部门服务,群众参与,苦干实干”的良好氛围,尽力做到实施一个村,巩固一个村,发展一个村。
泸西县三塘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附件【三塘乡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