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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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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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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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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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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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依据省财政厅、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泸西县政协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州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0〕167号)和《州政协关于分配省拨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经费的函》文件,2020年下达泸西县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项目预算资金10万元,各项绩效指标为: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专门抽调相关人员对照要求负责资金的使用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组织过程
项目下达后,泸西县政协组织相关人员,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按质按量按要求完成资金的使用。
(三)分析评价
2020年泸西县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经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使用,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综合评价结论
对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0〕167号)和《州政协关于分配省拨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经费的函》文件等有关要求进行分析评价,认为:我单位2020年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经费使用精准,无违规操作行为,经对政协委员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100%。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0〕167号)和《州政协关于分配省拨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经费的函》文件要求,县级财政拨入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目前已支付资金1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项目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所有下达资金均拔入到专户,实行专户专账管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征订相关报刊杂志。2020年度共征订上级政协分配任务共计71310元,用于政协委员及时了解和学习上级部门相关政策,真正做到上行下执。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对照各项绩效指标,2020年度专项资金使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资金下达晚,在使用时不能及时处理某些问题。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主要经验。一是组织保障得力,责任明确。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明确提出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要求,对评价依据,评价目的,考评对象,方法步骤,工作进度做出具体安排,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自评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确保自评质量。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按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在总结以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三是执行评价规则,强化自评实效。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评价客观真实。
(二)工作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健全完善制度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资金使用标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巩固评价成效。以开展专项资金重点评价为契机,强化结果应用,及时整理、归纳、分析评价结果,把结果应用到实际,巩固评价成效,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更好的促进基层政协履职能力建设。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泸西县政协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