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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37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23
  • 时效性
    有效

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泸西县民政局具体负责“临时救助支出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管理,制定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制度;并严格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2号)、《红河州民政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红民社救〔2019〕5号)文件精神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每月通过社会化发放临时救助金。2020的,全年共实施临时救助2475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规范实施临时救助,实现及时高效、解急救难,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国家的温暖,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坚持应救尽救、适度救助、公开公正、统筹衔接、规范高效的原则,并根据救助对象家庭困难情况分类救助,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县民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2号)、《红河州民政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红民社救〔2019〕5号)文件精神开展临时救助工作。

  3.分析评价。根据项目全年实施情况进行核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县财政局对预算的“临时救助支出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全额拨付,县民政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户社会化发放救助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临时救助支出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全县困难户临时救助,全年共计救助2475户、发放救助金额5128434.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民政局提出预算,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并拨款。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

  2.项目完成质量。

  全额发放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共计救助2475户5128434.35元。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目标,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形成了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工作格局,切实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缓解了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该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反响好,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维护的社会的稳定,项目评价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1.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泸西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泸民发〔2020〕5号)合理下放审批权限至各乡镇,严格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分类分档救助,针对不同的困难情形和困难程度制定了相应的救助标准,细化了救助方式。。

  2.规范资金发放渠道。打通资金发放“最后一公里”,充分利用“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录入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人银行卡号,做到社会化发放,直接将救助金额支付到救助对象银行账户。

  (二)存在的问题

  1.宣传不够。由于临时救助政策宣传方式和途径单一,部分群众对临时救助政策认知不够透彻,把医疗救助、助学救助等混为一谈。。

  2.主动发现不够。目前临时困难救助主要依靠救助对象申请,主动发现并实施救助的情况较少,造成部分不了解政策或因残疾、生病等原因自身无法申请的困难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

  (三)意见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方式。多部门开展宣传、制作宣传资料,让困难群众了解各类救助政策,发生困难时能及时得到相应的救助。

  2.充分利用各级基层民政人员和“民政协理员”进行排查摸底,逐渐将临时救助方式转变为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并充分利用“政府服务平台”等网上申请方式,方便因残、因病无法外出申请的困难群众,做到“应救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