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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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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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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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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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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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高龄津补贴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泸西县高龄津补贴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泸西县2020年全县共有9521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申报高龄津补贴,其中80-99周岁9503人,100周岁以上18人,80-89周岁老年人按660元每人每年发放,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5800元每人每年发放。九九敬老节采购33351.7元糕点对全县集中供养老年人进行了走访慰问;采购2548元的蛋糕、5187元被子对13名健在的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共使用资金6417466.7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实施高龄津贴项目,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老年人优待制度,不断提高我县高龄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
2.项目绩效的阶段性目标
项目规划2020年发放10552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被贴,其中80-99周岁10522人,100周岁以上30人,80-89周岁老年人按873元每人每年发放,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5400元每人每年发放全年预计发放资金9347706元。
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对高龄津贴的绩效目标完成、财政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管理制度及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等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印发绩效评价工作文件。县财政局印发了《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1〕58号)。二是研究设计了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一是泸西县民政局依据2020年“高龄津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和自评。二是根据泸西县民政局自查和自评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到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到项目实施地进行现场调查和问卷调查。
3.分析评价。一是根据《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1〕58号)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二是通过调查了解,收集评价所需的基础资料。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次泸西县民政局2020年“高龄津贴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三是收集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核实评价基础数据,对绩效评价指标项目进行打分,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抽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泸西县民政局2020年“高龄津贴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评价自评结果:自评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泸西县高龄津贴发放项目是根据2009年《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红政办发〔2012〕160号)文件要求实施的。
(二)项目过程情况
在整个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中,县民政局及早安排和部署,上年底根据上年发放人数基数的1.05%为增长比例测算出本年度应发人数,同时做好所需资金的预算报财政配套。第三季度根据上级资金到位及县级基金配套情况,制发《泸西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计工作的通知》(泸民发〔2020〕16号)文件下发省州驻泸单位县级各门及各乡镇,通过省州驻泸单位县级各门、各乡镇以及县民政局近两个月的知共同努力,为全县申报高龄津补贴的9521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6417466.70元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
1.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0年我县收入高龄津贴补助资金合计6419446.70元,全年支出6417466.70元。
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制度建立情况。及时建立健全高龄津贴资金管理制度、基金内控制度,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经办人员为成员的基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二是资金管理执行情况。高龄津贴工作人员由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人员及局财务规划人事科人员组成,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在具体业务中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把高龄津贴资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并在农村信用社设立支出户,做到收支分离、管理分开、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基金安全。高龄津贴申报时实行上报单位公示、主管单位审核、县民政局审批,杜绝私吞、挤占、挪用、冒领现象,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及社会监督。2020年高龄津贴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四)项目产出情况
2020年我县为全县9521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了6417466.70元高龄津贴,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老年人优待制度,提高我县9542名高龄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
(五)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我县为全县9521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了6417466.70元高龄津贴,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老年人优待制度,提高我县9521名高龄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使受益群体的满意度达到了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 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基金管理方面,实行收支两条线,专人专管,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做到“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加强了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
2.在待遇的发放过程中实行线上推送的社会化方式发放。
(二)存在问题
1.高龄津贴上级补县资金下达时间晚,而且下达资金跟预算资金有很大的出入,不能及时发放资金。
2.补助资金少,对高龄老人的健康生活水平改善和缓解负责赡养高龄老人子女的经济压力缓解作用不大。
(三)建议
1.加强对高龄津贴制度的宣传,让全县所有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知晓高龄津贴制度,让每个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都能申报享受到高龄津贴。
2.加强顶层设计,让高龄津贴制度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整合资金筹集及发放渠道,以便省出更多的人力物力。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泸西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