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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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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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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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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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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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9日组建并挂牌,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7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3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7名。
1、行政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泸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通知》(泸编〔2018〕11号),初步核定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实际配备3人,目前行政人员在编在职6人。
2、事业单位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股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核定事业编制7名,目前在编在职人员7人,3个事业单位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具体为:泸西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际在编在职5人;泸西县烈士陵园管理所核定工勤事业编制2名,实际在编在职2人;泸西县光荣院暂不核定编制,工作人员由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目前还未投入运行,待运行后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外聘5名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
9、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10、完成州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我局2020年预算收入51295282.5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2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49765896.03元(其中:抚恤30815784.7元、退役安置4694188.35元、社会福利11127754.4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347625.59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25984.7元、)卫生健康收入1406342.51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2625.01元、优抚对象医疗1243717.5元)、住房保障支出121844元。预算收入(按经济分类)为基本收入51031641.43元,其中:工资福利收入1671123.68元、商品和服务收入855901.72元、对个人的家庭的补助收入36707180.68元、资本性收入(基本建设)11127204.4元、资本性收入670230.95元。
(二)预算资金拨付情况。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51295282.54元,2019年底财政拨款结转37412.44元,财政拨款支出51031641.43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资金301053.55元。
(三)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全年基本支出2086084.93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1671123.68元,其中:基本工资483718元、津贴补贴493221元、奖金36448元、绩效工资14319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8002.08元、职业年金缴费32743.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1013.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1611.3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332.39元、住房公积金121844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33238元。其中:在职公用经费57694.4元、工会经费14920元、会议费500元、公务接待费723.6元、其他交通费用59400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723.25元。其中:退休费243813.01元、生活补助32650元、医疗费补助5260.24元.
2、项目支出情况:全年项目支出48945556.5元。
①抚恤支出30815784.7元,其中:死亡抚恤943962.9元、伤残抚恤3293019.8元、在乡复员退伍生活补助5551929.3元、优抚事业单位支出65243元、义务兵优待金1935216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659580.7元、其他优抚支出18366833元。
②退役安置4694188.35元,其中:退役士兵安置1691997.74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补助经费1705246.91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费174905.7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122038元。
③社会福利支出11127754.4元。其中:泸西县光荣院建设资金1562654.4元、泸西县荣誉军人休养院9565100.00元。
④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738126.85元。拥军优属493.9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737632.95元。
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984.7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325984.7元。
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1243717.5元。
(四)非税收入征缴情况。我局没有非税收入。
(五)资金结存情况。资金结存585,536.43元。
二、绩效目标管理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020年通过《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编制填录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设置产出绩效指标57条(其中:数量指标37条;质量指标13条;时效指标4条;成本指标3条),社会效益指标5条,满意度指标4条。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合格,具体指标值设置科学、规范、完整。附《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9个,部门项目数9个。其中: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的县本级项目支出金额61.89万元,县本级项目支出金额61.89万元;按要求填报中央、省、州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的挂接项目支出3673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金额3673万元。
通过《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填录了项目绩效目标。我部门2020年所涉项目9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总体情况良好,绩效目标的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指标值设置情况科学,规范,合理,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内容情况完整规范。
(三)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单位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申报、审批程序操作执行,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或挪用以及从资金中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费用等非正常现象。切实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补助资金公平、公正使用,确保各类优抚对象、退役军人切实享受到国家的安置政策。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严格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优抚条例》等所规定的标准核定和使用资金。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资金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各类优抚对象得到了妥善安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贴和城镇重点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新增生活补助、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各类优抚对象补助进行了补助,预期目标完成程度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一是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作用;二是通过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缓解当前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确保重点优抚对象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改善生活 质量。三是通过发放优抚金让重点优抚对象找到了归属感和荣誉感。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我部门组织对退役安置、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自评打分99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经验及做法:对我县重点优抚对象的数据及类别核查核实,清楚掌握我县各类优抚对象的人数动态。通过乡镇上报、单位入户走访了解,及时掌握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情况,得于及时的解决帮扶。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核实核查进行困难帮扶。
存在问题和建议:我县重点优抚对象3560人,人均年龄普片偏高,动态监测难以掌握,对发放优抚经费未能及时掌握死亡情况,导致死亡后还继续发放优抚资金。核查跨度时间较长。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7月25日
附件【退役军人事务局附件1-1: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