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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36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20
  • 时效性
    有效

2020年度泸西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0年度泸西县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泸西县财政局设有:局长1名,副局长4名(1名兼任泸西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1名兼任泸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24个科室,4个中心(事业编制)。

  截止2020年12月底统计,在职人员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8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2.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组织实施财税改革工作;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负责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部门规范性文件;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拟订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办法;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拟订泸西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泸西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0)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拟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负责拟订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全县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考核并根据其以营业绩进行奖惩。

  (1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有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县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19)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县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在县内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负责在中央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3)贯彻执行国家风险基金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加强对全县风险基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2020年重点工作。

  (1)强化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率。执行国家财政体制和管理制度,拟订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汇总编制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决算草案报送工作;编制县本级预算调整草案;负责县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

  (2)严格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组织预算执行、资金调度;组织实施县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县本级财政性资金的拨付,承担农业、水利、扶贫、移民、林业等方面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工作,突出重点,加大民生项目投入力度。

  (3)实施绩效管理,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精细管理水平。拟定县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县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拟定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审定县级各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目标。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0年,泸西县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目标设立了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完成全县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目标任务;

  (2)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完成目标任务;

  (3)组织完成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监管,提高效益;

  (4)牵头完成县级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5)完成政府债务风险指标相关工作任务;

  (6)牵头完成县级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考核。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

  (1)2020年总收入14,639,270.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32,696.68元,所占比例为99.96%,其他收入6,574.30元,所占比例为0.04%。2020年总支出14,635,636.19元,基本支出12,975,768.84元,所占比例为88.66%;项目支出1,659,867.35元(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所占比重11.34%。

  (2)公用经费情况

  2020年泸西县财政局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支出619,540.36元。

  (3)“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泸西县财政局“三公”经费总支出0元,与2019年“三公”经费39,533.00元比减少了39,533.00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函接待,本年无接待开支。

  (4)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020年年末结转3,842.49元,全部为非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余。

  2.资产情况。

  泸西县财政局2020年末资产18,857,031.51元,比2019年资产19,777,942.17元比减少920,928.66元,下降4.46%,减少原因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020年末负债482,525.53元,比2019年末负债393,941.17元增加28,118.83元,增长主要原因是王元华归还以前年度借款利息由于不在税局缴款时间内未缴非税。2019年年末净资产18,374,487.98元,比2019年年末净资产19,384,001.00元减少了1,009,513.02元,减少原因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基本支出。

  2020年末泸西县财政局基本支出12,975,768.84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353,288.97元,占95.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22,479.87元,占4.8%。

  4.项目支出。

  2020年泸西县财政局项目支出1,659,867.3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500.00元,占2.26%,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22,367.35元,占97.74%。

  二、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2020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我单位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二)绩效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包括了县财政局工作的重点项目。

  2.组织实施。

  我单位2020年预算执行完毕后,通开始收集数据,开展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1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四)绩效自评结论

  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的评分标准,我局对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绩效目标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各项工作均已完成。根据自评报告中自评得分、自评等级、自评结论等进行测评,2020年泸西县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2分。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总体投入情况分析

  1.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指标满分2分,针对预算编制规范性进行评价。此项评价得分为2分,扣0分,得分率100%。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和规范组织人员按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2.目标设定

  目标设定指标满分10分,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方面进行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0分,扣0分,得分率100%。部门按部门职责、年度工作任务设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能够细化整体目标为具体的工作任务,且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能够体现绩效目标的指标值。

  3.年初预算配置

  年初预算配置指标满分8分,从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项目支出安排率3个方面进行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8分,扣0分,得分率100%。

  (二)部门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1.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指标满分20分,从年初预算完成率、年初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预决算信息公开性6个方面进行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20分,扣0分,得分率100%。年初预算完成率、年初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均在控制范围内,按规定模板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2. 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指标满分20分,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2个方面进行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7分,扣3分,得分率85%。制定了泸西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和泸西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资金拨付执行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经费开支经过均经过党组会议通过,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指标满分10分,从制度建设、资产管理安全性2个方面进行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0分,扣0分,得分率100%。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账实相符,资产配置合理,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三)部门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履职

  部门履职指标满分15分,从职责履行、完成及时情况、重点工作办结率3个方面进行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3分,扣2分,得分率87%。由于2021年没有项目实施,故扣2分,得13分。

  (四)部门效果分析

  履职效益

  履职效益指标满分15分,从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个方面进行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2分,扣3分,得分率8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绩效意识不强,认识和重视程度都不够,对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认识,不利于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绩效自评目标不够规范。在绩效目标指标设定上普遍存在着与部门整体目标的关联度不够。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进一步深入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泸西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3日



附件【2020年泸西县财政局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