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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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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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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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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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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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20年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0年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2号)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 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试行)的通知》(红工信发[2018]42号)《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认定2020年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红工信〔2020〕115号)文件、《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148号)文件精神,泸西县申请获得:2020年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项目,该项目资金90万元。被认定2020年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9户,分别为:泸西县阿庐旅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泸西县金龙铸造厂、泸西县三塘供销股份合作社、云南红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泸西县克明废旧物资加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泽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泸西恒兴木业有限公司、泸西文胜火腿有限公、泸西县树林中草药种植场。分别各奖励每户企业资金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项目通过奖励补助企业,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提高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2020年兑现新认定9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0万元)奖励。
2.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20年兑现新认定9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0万元)奖励。项目通过奖励补助企业,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提高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通过扶持培育出1-2户规模以上企业。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2021年3月已对该项目9户企业绩效评价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 分析评价。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2号)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 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试行)的通知》(红工信发[2018]42号)要求,经过县工信、财政、税务、环保、应急等部门联合组织推荐、踏勘,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按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并报经州级部门审核同意,认定了泸西县9户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通过实施,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更加为企业逐步走上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发展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下达2020年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90万元,于2020年12月28日前分别各户企业10万元已全部拨付9户企业。
2.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用于企业受疫情的影响,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资金拨付到企业后,及时用于企业支付工人工资、购买原材料、化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缴纳电费等发展企业上,为企业逐步走上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发展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实际,企业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拨付按照审批程序和办理手续办理,主管部门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推动9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企业有违背认定情况或有失信记录的,将取消红河州“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称号,2年内不得列为重点扶持对象。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本次一并下达绩效目标。请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要求,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 项目完成质量。
推动9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企业文化,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为企业逐步走上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发展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企业项目得到较好发展。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泸西县2020年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项目向上申请了10户,预期目标100%,完成审批认定9户,完成预期目标率9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推动9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企业文化,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为企业逐步走上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发展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企业项目得到较好发展,同时带动了就业发展。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详见附件5)。
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的实际完成率,已完成100%;质量指标的质量达标率,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时效指标完成及时性,2020年12月28日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企业;成本指标的成本节约率,工信局为完成项目计划安排,已支出90万元。故产出指标得分48分。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指标,2020年,计划培育形成10家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年泸西县认定了9户企业为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无可持续性政策不影响指标。故效益指标得28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的企业满意度,企业满意度100%,故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10分。总分为86分,自评等级为良。(详见附件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及做法:一是吃透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2号)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 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试行)的通知》(红工信发[2018]42号)要求,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和要求。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工作。经过县工信、财政、税务、环保、应急等部门联合组织推荐、踏勘,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三是向社会公开公示。按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并报经州级部门审核同意,认定了泸西县9户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存在的问题:由于受疫情影响,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费用超出项目预算金额,企业资金紧缺,影响了项目后期发展,导致大多数企业负担过重运转困难。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附件1-1:2020年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