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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37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2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本单位于2019年1月30日成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人,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2020年连人带编调出1人,退役士兵安置1人,现有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员15人。

  2. 部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世界一流、中国最优“绿色食品牌”目标,依托低纬度高原独特气候优势,抓实品牌创建、产品推荐等工作,着力加快全县高原特色产业标准化、现代化、市场化、品牌化发展。

  (二)负责年度“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识)认证的规划及组织实施。

  (三)牵头做好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所需本地绿色原料的规划及组织实施。按照“规模化布局、园区化推进、组织化引领、品牌化打造、融合化发展”的思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产业规划布局,有序发展高原特色产业;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新型工业、旅游服务业融合发展。

  (四)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发展烤烟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县烤烟生产规划;做好烤烟生产、督查、考评等工作。

  (五)以“红高原·泸西”地域品牌为引领,指导高原特色产业品牌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适时发布市场经济信息,组织开展产业会展、商品促销等活动,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加快品质优势向品牌优势、市场优势、发展优势转化,培育特色产业。

  (六)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与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研究拟订果、菜、花等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研究拟订果、菜等产业的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花卉从种植到进入批发交易市场前的相关工作。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花卉进入销售环节的品牌创建、产品推荐等工作。

  3.2020年重点工作。

  抓实烤烟生产、品牌建设工作,抓好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好部门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按要求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年度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做好保密等工作。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抓实烤烟标准化育苗、大田移栽等工作,确保每年完成烤烟种植面积15万亩左右,完成烟叶收购40万担左右,为财政提供税源保障、为群众增添致富砝码。

  2、强化宣传、主动服务,每年完成“三品一标”认证不少于5个。

  3、持续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4、加强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树牢风险防范意识、科学有效处置舆情,弘扬社会正能量。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本单位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收入33170903.63元,支出33170903.63元;上年安排收入2186686.99元、支出2186686.99元,相比上年增加30984216.64元,增长了14.16倍,主要是因为本年较上年增加了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本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收入31099021.90元,支出34129701.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3382727.40元,其他资金支出746974元。上年收入2661958.67元,支出40896192.30元,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增加28437063.23元,增长了10.68倍,支出减少6766490.90元,减少了16.55%,收入增加是因为项目资金收入纳入预算,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本年已实施的多个项目款项还未支付。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总额为2197元,均为公务接待费用,因财政未安排年初预算数,无预决算对比。上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55208元,与上年相比下降了53011元,下降96.02%。公务接待批次5次、接待40人次。比上年下降的原因是本年规范了公务接待。

  (四)财政拨款收入31099021.90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2042864.99元,占总收入的6.56%;项目支出收入29065156.91元,占总收入的93.44%;项目支出收入占比较大。财政拨款支出33382727.40元。其中基本支出2042864.99元,占总支出的6.11%;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016799.99元,占基本支出的98.7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065.00元,占基本支出的1.28%;项目支出31339862.41元,占总支出的93.88%;支出中项目支出占比较大,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占比较大。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年未结转和结余4484562.88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56727.91,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024834.97元。基本支出结转全部为其他资金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3451663.41元和其他资金结转573171.56元。结转和结余较大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正在实施中,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2.资产情况。

  本年未资产总计5915175.54元,包括流资产5262815.97元(货币资金),非流动资产652359.57元(固定资产净值377347.03、无形资产净值3673.57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271338.97元。负债总计815153.09元,包括应缴财政款5565.38元,其他应付款809587.71元。上年未资产总计13326149.46元,包括流资产17539.20元(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净额7612000元,非流动资产5696610.26元(固定资产净值474886.51、在建工程4950384.78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271338.97元。负债总计717297.00元(其他应付款)。与上年相比,资产减少7410973.92,减少55.61%,主要是因为上年在建工程已完工交付使用;负债与上年相比增加97865.09元,增加12%,变动不大,都是代扣职工的绩效工资、工程完工履约保证金退还,扣质量保证金、应付财务审计费用等。

  3. 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2379838.99元,其中:人员经费2023108.99元,公用经费356730元。

  4. 项目支出。

  2020年项目支出31749862.41元。

  二、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切实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了解2020年度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整体支出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通过评价,在部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等方面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支出,提升预算配置的科学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为下一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逐步推开进行经验性积累奠定基础。

  (二)绩效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评价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组织业务科室相关人员收集大量泸西县高特中心的相关资料,全面了解部门整体、项目收支及执行情况。

  2. 组织实施。

  根据绩效评价要求,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要求进行研究和布署,领导班子、中心各科室全程参与,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

  (三)绩效自评结论

  对照《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等有关要求进行分析评价,认为: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整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单位的项目工程建设均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实施,工程质量合格;财务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基本合理;工程初期运行正常,效益发挥良好;资料、档案基本齐全,整理规范,项目绩效指标达到预期目标,经深入实地对受益区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当地群众及受益企业调查了解,群众对本项目的实施均表示满意,绩效评价为好,满意率在90%以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总体投入情况分析

  1、在职人员控制情况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核定的人员编制为15人,截至2020年底,共有在职人员15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

  2、经费年初预算及实际下达情况

  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批复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收入33,170,903.63元,其中:基本支出2,410,903.63元,项目支出30,760,000.00元。2020年县级财政共下达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经费合计31,099,021.90元,其中基本支出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减少了368,038.64元,基本支出合计2,042,864.99元;项目经费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减少1,703,843.09元,项目经费合计29,056,156.91元。

  3、预算执行情况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6,912,242.20元,本年收入合计31,699,022.08元,年度支出合计31,129,701.40元,预算执行率为98.20%。其中:基本支出年度下达2,042,864.99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93,701.730元,年度支出共计2,379,838.99元。其中:人员经费年度下达2,016,799.99元,年度支出2,016,799.99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日常公用经费年度下达26,065.00元,年度支出26,065.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年度下达29,056,156.91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118,540.47元,年度支出共计31,749,862.41元,预算执行率为109.27%,项目结余4,024,834.97元。

  4、年末结余结转情况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资金结转结余4,481,562.88元,结转结余分别为基本支出456,727.91元,项目支出4,024,834.97元。2019年度资金结转结余6,912,242.2元,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2,430,679.32元,说明年度执行情况比上年有明显提升。

  5、政府采购执行率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年初申报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000.000.00元,为工程类采购。实际完成政府采购5,728,200.00元,其中: 货物类15,900.00元,工程类5,712,300.00元。2020年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57.28%。

  (二)部门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已制定单位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的岗位责任制、财务审核报批、财产物资管理、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及相关项目管理审批等方面做出了规定。经实地抽查,相关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制度建立比较完善。

  (2)资金使用合规性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的资金支付按照审批权限进行了相关审核、审批,相关的发票、单据基本完整。存在部分项目未按资金文件用途使用,具体情况见存在的问题。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在预决算编制完成后,均按照财政预决算统一规定时间,对本部门的财政预决算资金通过泸西县政府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4)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及基础信息完善性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上报会计资料和信息及时。

  2、资产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结合单位自身情况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加强资产管理的制度和规定,资产购置严格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资产管理的安全性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资产保存完整,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资产管理运行基本安全。

  (3)固定资产利用情况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年初固定资产总额668,898.00元,本年新增固定资产3,900.00元,无形资产4,100.00元,年末在用固定资产总额672,698.00元,无形资产总额4,100.00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全部在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部门产出情况分析

  1、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党建,强基固本

  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全面加强组织、思想、廉政和作风建设,为全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在组织建设上,按照五个标准化建设要求,全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突出 “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经常化、制度化,严格按照“1+5+X”要求,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从严从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紧紧依托智慧党建平台,开展网上党员身份认证、宣传教育、党员管理、党务公开等工作,有效提升党建工作的信息化、精细化、服务化、高效化和科学化水平。在思想认识上,要求中心党员干部职工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理想信念坚如磐石。一年来,共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4次,报送外宣信息30篇(条),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专题讲座等学习教育活动8场45人次,领导班子成员撰写心得体会文章3篇。在作风建设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发生。在措施落实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干部任免、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均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策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做到严格程序、规范决策,为全县高原特色产业品牌化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年来,严格按照原则程序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究部署会议4次、“三重一大”决策会议6次,研究制定了中共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健全完善了《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中共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等,开展节前提醒谈话、驻村工作队员谈话、“一岗双责”谈话等45余人次,上报党风廉政建设信息4条,网评文章10篇,跟帖50次。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成员单位作用,积极筹措资金2万元,帮助中枢镇焰山社区开展“金秋圆梦”慰问活动,共慰问焰山社区优秀贫困生37人。

  (二)抓疫情防控,坚决打赢防疫战争

  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决打赢防疫战争。一是严格扫码排查,为健康保驾护航。高风险时期,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均通过红河防疫二维码认真填报了个人情况,坚持每天上下班出入扫码、体温检测,每天通过办事通智慧社区管理平台填报个人健康状况。按时统计上报社区返乡人员排查情况、项目复工复产人员情况,与中枢镇焰山社区31家经营主体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62份,要求所有返乡人员都要扫码登记、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为本人和他人健康保驾护航。二是开展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筑牢疫情“防控网”。充分发挥城市党建大党委成员单位作用,组织开展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当好疫情防控宣传员、示范员、战斗员。累计发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手册》《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等宣传资料700余份;有效劝阻群众集体性活动8起,引导劝告群众50人次,重点排查人员300余人;自筹资金购买二氯异氰脲酸钠消毒药品,组织中心干部职工62人次,对焰山社区街道开展消毒5次,喷洒消毒药剂6500余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6次,清理环境卫生死角10处,清运垃圾1.8吨;组织15名干部职工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捐资2300元,以实际行动为疫情防控贡献了一份力量。

  (三)持之以恒抓帮扶,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2020年,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严格按照省、州脱贫成效考评组反馈的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精准帮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等,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树牢“四个意识”,提高帮扶能力,实实在在地把脱贫攻坚工作抓紧、抓实。二是定期开展走访,密切联系群众。组建了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脱贫攻坚工作小分队,定期走访挂联贫困村、贫困户。聚焦贫困群众所需所盼,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提供教育、医疗、社保等政策宣传服务、帮助他们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三是持之以恒抓引导,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积极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动脱贫意识,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摆脱“等靠要”思想,帮助贫困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烤烟等产业,推动“造血”和“输血”同步,激发贫困户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确保已脱贫群众稳步增收、不返贫。一年来,共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开展贫困群众走访140人次,划拨法土、习峨等贫困村烤烟生产组织经费6万元,并将法土村委会纳入了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基本烟田规划范畴,计划帮助法土村委会实施烟区水利工程,配套机耕路、水池、管网等,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划拨驻村工作队员经费 1.175万元,组织派驻村工作队员开展了健康体检、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四)抓产业、树品牌,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1.抓实烤烟生产,全力保税源稳增收

  坚持烤烟支柱不动摇,以“烟叶强、烟区美、烟农富”为目标,突出优质、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主线,聚焦“好田好地种好烟”,全面推进泸西烟草高质量发展,为泸西财政提供税源保障、为群众增收增添砝码。

  (1)烤烟生产任务圆满完成。全县共完成烤烟指导性种植面积14.7万亩(其中:田烟1.25万亩、地烟13.45万亩)。涉及8个乡镇,62个村委会,230个村组,10374户烟农。完成种植任务的100%,户均面积达14.25亩(较2019年同比增加1亩)。共打造示范样板103片28595.2亩,其中:州级样板4片5779亩,县级样板10片8375.8亩,乡镇样板21片5229.8亩,技术员样板68片9210.6亩,烤烟种植碎片化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2)“四化”推动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育苗专业化。全县共组织安排20片烤烟育苗基地,采取专业化集中育苗、漂浮育苗方式,分3批次开展烤烟育苗10955棚(母棚),出苗率100%。二是整地理墒机械化。组织机耕服务队,调集多台大型机耕起垄机、微耕机开展大田整地理墒14.7万亩,极大地缩短了整地理墒时间,既减轻了烟农的劳动强度,又缓解了烟农的劳动力不足的压力。三是病虫防控绿色化。成立了植保专业服务队,购置无人机13台,定期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全面禁止使用高风险、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加强农药施用量管控,强化烟叶生产全过程的药品使用安全性;大力推广化肥减量、秸秆还田等土壤保育技术,构建以烟蚜茧蜂、性诱剂等病虫害立体绿色防控体系,提高烟叶安全性。四是烟叶烘烤节能化。在金马镇建设了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厂,购置生物质燃烧机1100台,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烘烤(利用秸秆、木质边角料、烟梗等制成生物质燃烧颗粒燃料),实现烟叶烘烤节能化、清洁化。

  (3)烤烟收购任务超额完成。通过严把烟叶质量、精准预约收烟、科学调整合同、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等举措稳步推进烤烟收购工作。共收购烟叶40.87万担,其中:上等烟比例 74.90 %、均价 30.97元/kg,烟农售烟收入6.33亿元(较2019年增加 0.22亿元),实现烟叶税1.39亿元,为全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烟农增收提供了强力支撑。

  2.抓实品牌建设,推动产业品牌化绿色化发展

  以“打造世界一流中国绿色食品牌”为目标,依托全县气候、资源、区位、产业、人文等优势,坚守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全力做好绿色有机品牌文章。

  (1)抓项目储备。围绕国家省州“发展大产业、培育新主体、建设新平台”政策要求,主动抓实绿色食品牌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上报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绿色食品牌重点项目4个,涉及计划投资10.55亿元,上报红河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个,涉及计划投资15亿元。

  (2)抓绿色创品牌。通过深入基地、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动员引导,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线下线上工作对接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2020年,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下达我县2020年度“三品一标”认证任务10个,目前完成13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个,绿色食品认证10个,有机产品认证1个,完成年度任务指标的130 %。名牌建设取得新成效,云南宏升蔬菜种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菜心荣获云南省蔬菜“十大名品”。

  (3)抓服务提升。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做好企业“一对一”品牌建设服务工作,实施“一企一策”“一企一档”动态管理,切实打造“上下联动、政企互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积极会同泸西建行开展绿色食品牌“一部手机云企贷”推广工作,有效解决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难题。截至11月18日,建行泸西支行通过“一部手机云企贷”APP为71户小微企业实现授信,授信金额2439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239万元;为龙头企业云南天露、泸西希康银杏、红河恒达、红河天成、红河青源等企业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近亿元。

  (五)抓项目建设,以项目促发展惠民生

  1.实施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确保“三元地区”村集体有稳定收入。投资531.36万元,实施“三元地区”产业转型升级蔬菜大棚建设项目2个,具体为:泸西县白水镇“三元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巨木村100亩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投资255.63万元)、泸西县白水镇“三元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桃园村100亩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投资275.73万元)。项目采取“党总支+合作社联农户连龙头企业”的模式,大棚建成后分别移交桃园、巨木村农业综合服务社管理,作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措施,有效解决村集体“空壳”问题。泸西县白水镇“三元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巨木村100亩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泸西县白水镇“三元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桃园村100亩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下旬开工建设,2020年4月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2.实施烟水工程项目,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投资1064.05万元,实施泸西县白水镇烟水工程项目。新建机耕道路28条27.1公里、排洪沟渠7条4.6公里。该项目受益总耕地面积3.5万亩,其中烤烟示范区面积为1.76万亩。项目于2019年12月下旬正式开工建设,2020年5底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烟区烤烟生产水平,为烤烟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3.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积极营造文明吸烟良好氛围。投资115万元,实施2020年泸西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积极营造文明吸烟良好氛围,为吸烟者提供洁净的吸烟环境,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吸烟的好习惯。先后在县政务管理局、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阿庐文化广场、全县公交车站台、县融媒体中心等地建设吸烟亭5座,吸烟室18个,吸烟点4处,配备了电视、沙发、茶几、烟雾净化器、智能点烟器、立柱烟蒂收集器等设备。该项目于2020年9月完工并投入使用。

  2、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已完成,目标责任的履职情况良好。

  3、项目完成情况

  本单位2020年绩效目标挂接项目5个,均已实施完成。分别为:

  ①2020年绿色生态烟叶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根据红财预发〔2020〕21号文件,财政下拨资金318,700.00元,用于田间鲜烟叶农殘快速检测、STP项目试点、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共支出318,700.00元。

  ②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补贴专项资金项目,根据红财预发〔2020〕20号文件,财政下拨资金8,000,000.00元,用于2260优质烟叶工程保险补贴和烟农直补,共支出8,000,000.00元。

  ③2019年第二期“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补贴专项资金项目,根据红财预发〔2020〕5号文件,财政下拨资金2,000,000.00元,用于2260优质烟叶工程差异化烟农直补,共支出2,000,000.00元。

  ④省级2020年K326品种种植补助资金项目,根据红财预发〔2020〕6号文件,财政下拨资金1,012,500.00元,用于K326品种的烟农直补,共支出1,012,500.00元。

  ⑤省级2020年K326品种种植补助资金项目,根据红财预发〔2020〕7号文件,财政下拨资金1,237,500.00元,用于K326品种的烟农直补,共支出1,237,500.00元。

  (四)部门效果分析

  1.履职效益情况

  补助类项目做到应补尽补、精准补贴,确保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烟农,大大提高了烟农的收入。大棚建设项目完工后分别移交桃园、巨木村农业综合服务社管理,作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措施,有效解决村集体“空壳”问题。可实现集体年收入30万元以上,能够带动周边村民发展蔬菜种植和到基地务工,增加收入。

  3. 群众满意度

   就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日常行政管理情况、党风廉政情况和领导班子情况对全体职工进行了询问。职工对泸西县民政局近年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基本满意,对领导班子工作能力和党风廉政工作情况也基本持肯定意见。就项目实施地区部份获益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进行了询问,满意度90%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预算申报时调研论证不够充分,预算执行中存在调整。

  2、绩效管理基础信息工作有待加强,绩效核算有待改进。

  (二)整改情况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规范预算绩效信息基础工作管理,倡导绩效痕迹管理模式,完善健全绩效信息记录表单、台账,完善绩效执行报告制度;建立绩效评价信息体系,定期、适时采集项目绩效管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统计和分析工作,为持续开展绩效跟踪和评价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制,形成由领导监督、部门负责人、科室人员落实档案管理的工作机制,做到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办、质量有监督有保障的格局。

  三、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评价,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预算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及时发现项目在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取得的成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为单位绩效评价管理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组织保障得力,责任明确。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召开会议,明确提出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要求,对评价依据,评价目的,考评对象,方法步骤,工作进度做出具体安排,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了自评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项目到位;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确保自评质量。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按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在总结以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各个项目二、三级指标的设置及评分标准的业务指导,反复与各项目单位进行商讨,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定指标,以便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三是执行评价规则,强化自评实效。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各级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履行部门主体责任、确保评价客观真实。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1:2020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2日



附件【附件1-1:2020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