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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37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2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泸西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泸西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两个,分别为: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泸西县救助管理站。设有:办公室、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科、规划财务与人事科、婚姻登记中心、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9个科室。泸西县民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2. 部门职责。

  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承担全县社会组织登记与管理,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行政区划调整与管理,城乡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以及婚姻等专项社会管理工作等。

  3.2020年重点工作。

  3.1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实现应兜尽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方案》,紧盯预脱贫户、重点监测户、疑似问题户、兜底保障户,开展了多轮次的以纠错补漏为主要目标的排查、核实、档次调整的动态管理工作。1至11月,全县共新增纳入农村低保对象770户1461人(其中:新增纳入建档立卡户对象802人),停发346户631人。全县共计在册农村低保对象达6970户11462人,农村低保对象中与建档立卡人数重合的有3055户6206人(其中:整户施保973户2938人)。对部分在保农村低保对象,根据收入减少、支出增加情况及时通过提档补差的方式提高保障水平,1至11月,全县共完成196人农村低保对象提档。全县继2020年1月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后,于2020年6月再次提高低保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500元/人.年,按A档375元/人.月,B档230元/人.月,C档190元/人.月施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832元/人.月。启动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1至9月落实133325人次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临时价格补贴438.0249万元,补贴资金全部通过社银一体化系统快速直达保障对象手中,兜住民生底线。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严格政策管理,规范救助程序,1-10月共落实临时救助2165户5470人439.5746万元,其中乡镇就近就便及时审批2005户5242人366.0846万元。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中央、省、州、县反馈的兜底保障问题全部实现整改清零。

  3.2全面打响殡葬改革攻坚战。围绕6月1日零时全县全区域实行殡葬改革节点,抓实抓细改革准备工作:一是抓实改革宣传动员。在全县范围内各村(居)组、城区张贴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倡议书、全面推进殡葬改革通告3000余份,发放入户告知书、殡葬改革知识问答、全面推进殡葬改革通告40万余份,发放《殡葬政策汇编》至各乡镇、部门、单位1200本,为殡葬改革工作宣传造势。全县党员、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签订《泸西县带头执行殡葬改革承诺书》23657份,助推殡葬改革。二是抓紧殡葬设施建设完善。采购3台火化炉、冷藏冰棺12组、殡仪车6辆、骨灰寄存福位800个,解决设施不足问题。县级财政筹资365.0908万元支持公益性公墓手续办理和建设,民政局督促、指导、协调乡镇加快建设进度,建成投入使用公益性公墓21个(可用墓穴13298穴),其中:中枢镇1个,三塘乡2个,向阳乡2个,永宁乡2个,午街铺镇1个,金马镇7个,旧城镇2个,白水镇4个。三是加强殡葬改革队伍建设。全县搭建起由87个村(居)委会社会救助协理员和县级部门各1名殡葬改革联络员的信息网络,做到信息收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抓实殡葬业务人员储备,年内分两次完成12名殡葬业务人员的招聘、培训,全部就位开展工作。四是从源头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组织乡镇考察玉溪殡葬改革经验,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运营方,由运营方与乡镇签订合作协议,负责全县乡镇公益性公墓墓材、骨灰接送、安葬服务,实现全县公益性公墓墓材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运作模式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从源头上规范殡葬管理,有效制止了攀比之风。五是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建立《泸西县殡葬改革遗体跟踪处置制度》《泸西县关于“三沿六区”活人墓、大墓、豪华墓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建立违规殡葬信息举报制度》《对违规土葬坟墓实施强制拆除的方案》《关于做好殡仪服务项目和惠民殡葬补助申办及节地生态安葬宣传引导工作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的通知》等改革配套措施,为改革行稳致远奠定坚实基础。六是全面推进改革如期实施。通过近一年改革准备,全县自今年6月1日零时起全区域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实施。至11月25日,全县城乡死亡人员1228人,除31名回族按国家规定允许土葬外,其余1197人遗体全部运至殡仪馆,其中火化1171具、待火化26具,骨灰安葬1006穴(含节地生态安葬19人)。对4起殡葬违规行为及时、坚决进行处置。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除国家允许土葬的10个少数民族外,全县火葬率现保持在100%。我县成为红河州十三县市中首个实现全区域火葬改革的县。

  3.3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阶段性成效。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织密民政服务机构防控网。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科室根据职责抓实机关、殡葬、儿童福利院、养老机构、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等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对儿童福利院、养老机构采取完全封闭式管理措施,公墓采取停止春节祭扫、暂停举办遗体告别仪式,婚姻登记采取取号、预约登记、限定人数进入登记区域等非常规措施,坚决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二是优先保障民政服务机构防控物资。多方协调争取防控物资支持,共计发放机关、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殡葬管理中心、救助站额温枪13支、消毒药品60瓶、口罩2275个,奠定防控基础。三是做好疫情期间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制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保护和生活保障救助工作的函》下发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将五类特殊困难群体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做好因疫情防控造成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四是做好社区联防联控。按照社区大党委安排,组织全局职工进行责任街道疫情期间外出劝导工作120人次,分组对责任小区进行宣传、排查和防控二维码、健康二维码登记,按时上报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五是做好疫情防控捐赠统计工作。对接红十字会、县防控办,做好社会各界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统计上报工作,疫情期间,全县共收到疫情防控捐款3560743.36元(其中51570元捐给武汉市红十字会,2587119元用于本县内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民政系统疫情取得阶段性成效,未发生病毒感染、传播情况,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3.4 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一是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全年共组织召开16 次党组会议,对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定。筑强民政队伍战斗堡垒,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0次,召开支部委员会9次,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二是抓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民政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围绕目标任务、整改原则、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一一销号整改,全局共修订建立完善制度5个,反馈意见全部实现销号整改。三是从严从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泸西县民政局廉政风险隐患责任分解及防控措施清单》《泸西县民政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修订完善《泸西县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在科室中全覆盖开展廉政风险隐患交叉检查,形成廉政风险交叉检查隐患清单,督促各科室根据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年内,局党组先后4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下属事业单位和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1份,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4份,组织开展提醒(谈心)谈话97人次,开展廉政家风访谈40人次,上廉政党课5场次。四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围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最新理论成果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8次。聚焦殡葬改革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4次,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干部职工计算机、微信、QQ使用和信息发布管理,落实保密和网络安全管理措施,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五是严格人事干部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对全县106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协理员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不合格1名工作人员予以辞退。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对4名中层干部进行了推荐、考察。六是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问题反馈责任单位认真整改。依法依规做好来信来访,妥善解决人民群众诉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两会信访维稳“零报告”制度,未发现不稳定情况。

  3.5 各项民政业务工作扎实开展

  3.5.1 社会救助工作。坚持实行低保动态化管理,截至10月31日,全县在册城市低保对象1971户2641人、农村低保对象6970户11462人,已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177.334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345.2458万元、农村低保3832.0890万元);全县在册城市特困人员307户307人,发放城市特困347.456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392户392人,发放农村特困资金413.1197万元;落实城乡临时救助共救助2165户,保障5470人,发放资金439.5747万元。

  3.5.2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工作。一是着力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发《泸西县敬老院管理规范(试行)》《泸西县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管理方案》《泸西县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任务分解》,规范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管理。二是完成养老服务系统的数据录入完成工作,截止11月底,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61030人,其中60~79周岁的老年人44840人,80~99周岁的老年人9506人,100周岁以上的18人;全县失能老人3010人,特困人员699人,留守老人470人。三是认真甄别,实行孤儿动态管理。新增社会弃婴6人、孤儿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人,核减散居孤儿6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人。截止11月25日,泸西县登记备案的孤儿等特困儿童共计144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66人,机构供养儿童2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4人,感染艾滋儿童8人。共受理收养登记申请6件,依法办结收养登记6件。四是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3317名,农村留守老人470名,农村留守妇女143名,均已系统录入完毕。

  3.5.3  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根据农村低保规范化动态管理情况,借助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在册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4675人,共计发放补助金额354.25万元。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组织开展街面巡查36次,接待和劝导救助127人,护送返乡7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截止2020年11月25日办理符合条件准予登记结婚2829对,办理符合条件准予登记离婚962对,补发结婚登记证785对,补发离婚登记证62本,登记合格率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9%以上。启动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

  3.5.4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民政职能,认真开展线索排查和移交线索核查,截至目前,县民政局共收到上级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0条,已完成核查9条,完成率90%。巩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收录地名成果2695条,并按要求整理录入成果表,进行图上作业标注修饰,挖掘整理地名文化27条,对20条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圆满完成第二次泸西县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及标准地名图、标准地名志、标准地名词典等地名普查工作成果的转化工作,稳妥推进地名普查成果的开发运用。指导全县12个扶贫易地搬迁安置点,完成2个村民小组设立及9个安置点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保障原大队干部和村公所干部基本生活及时足额发放,2020年度共发放保障原大队干部和村公所干部基本生活补贴共40.7174万元。

  3.5.5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及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注销、年检等工作。全县在册社会组织164个,其中,社会团体9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3个。年内,依法登记成立社会团体2个、依法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业务主管单位8个、到期换证5个、注销30个;依法变更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共7个,注销1个,到期换证13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积极学习云南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上线相关操作知识,完成管理员配置工作,统筹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根据民政职责,不断完善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窗口办事水平,提升群众满意率。

  3.5.6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初步统计,截止11月26日全县从事社会服务工作人员共有198人,其中持证社工数为15人。其中:中级社会工作师12名,助理社会工作师3名。

  3.5.7  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通过协调、对接,上半年投资844万元的泸西县金马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和投资336万元的泸西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获上级资金支持。目前,金马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正在做基础开挖工作,泸西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基础已建好,准备建设主体。向上级民政部门上报了泸西县中心敬老院等2个消防改造项目,向阳乡敬老院等5个提质增效项目,中心敬老院等2个护理型床位改造升级项目;向发改部门上报了红河州泸西县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等8个“十四五”项目谋划及金点子行动计划项目和泸西县养老护理院建设项目等11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嵌入部门预算,一级预算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库项目和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管理,项目资金经项目挂接才能划拨。2020年部门项目数19个,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9个,所涉及项目支出金额8408.19万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收入合计10094.2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626.90万元,经营收入1232.10万元,其他收入235.2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07.56万元。2020年度支出合计105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82万元,项目支出8316.12万元,经营支出1175.33万元。2020年末结转结余38.53万元。

  3. 资产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民政局资产总额为8843.76万元,包括流动资产546.9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60.39万元、其他应收款408.42万元,存货78.10万元;非流动资产8296.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1673.45万元,在建工程为1479.05万元,无形资产为1.00元,公共基础设施为5144.35万元。

  4. 基本支出。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民政局基本支出为1071.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60.6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1.14万元。

  5. 项目支出。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民政局项目支出总额为831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总额为7861.38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总额为243.65万元;其他资金项目支出211.10万元。

  二、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了解2020年度泸西县民政局整体支出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通过评价,在部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等方面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支出,提升预算配置的科学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为下一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逐步推开进行经验性积累奠定基础。

  (二)绩效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评价要求,收集了大量泸西县民政局的相关资料,全面了解部门整体、项目收支及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评价机构按照宏观目标与具体目标相结合,整体支出与各项支出相结合的原则,以“共性体系+业务体系+项目体系”的形式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

  2. 组织实施。

  (1)泸西县民政局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精神,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2号)、《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泸政发〔2020〕44号)和《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绩效公用经费考核办法(暂行)》(泸财[2021] 71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人员按要求进行2020年度泸西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

  (2)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根据泸西县民政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情况填报相关表格,对泸西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打分,最后根据评价、打分的结果撰写泸西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三)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1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四)绩效自评结论

  对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泸西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并打分,最终泸西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其中:投入情况得分19分,过程管理情况得分50分,产出情况得分15分,效果情况得分15分。(详见:附件1-1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泸西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执行的绩效情况基本达到预期。2020年泸西县民政局主要在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支出、儿童福利及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公墓搬迁及设施建设项目等方面有序开展工作。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履职效果,也得到了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认可。

  根据泸西县民政局填报的资料,对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泸西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并打分,最终泸西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投入情况得分19分,过程管理情况得分50分,产出情况得分15分,效果情况得分15分。评价结果见下表:

  评价结果表

                                                  单位:分

评价内容

投入情况

过程管理情况

产出情况   (职责履行情况)

效果情况

绩效评价总体得分

资料报送情况

评价结果

标准分

20

50

15

15

100

 

——

实际得分

19

50

15

15

99

 

  (一)部门总体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指标合计20分,扣1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29.03%,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投入指标合计得分19分。

  (二)部门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过程管理指标合计50分,扣0分。过程管理指标合计得分50分。

  (三)部门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指标合计15分,扣0分。产出情况指标合计得分15分。

  (四)部门效果分析

  部门效果指标合计15分,扣0分。部门效果指标合计得分15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殡葬改革的力度有待加强。

  2.项目预算申报时调研论证不够充分,预算执行中存在调整。

  3.目前民政事业普遍存在事务繁杂、工作量大、工作实际操作难度较高、高素质专业人员缺口较大的问题。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

  1.深入开展城乡低保精准施保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行精准施保,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30%比例入户抽查、100%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党组会议集中审批等程序,进一步提高精准施保率,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2.认真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根据省州要求将所有40家养老机构全部录入云南省互联网+智慧养老管理平台。扎实开展养老与儿童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孤儿等特困儿童身份甄别,切实保障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组织完成孤弃儿童养育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及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儿童信息更新、完善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通过认真调查核实、统计造册、情况反馈、资料整理存档、系统录入等大量摸底调查工作。

  3.根据农村低保规范化动态管理情况,适时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信息比对工作,提高补贴发放对象的精准率。

  4.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作下发全县村组干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信,围绕民政职能,认真开展线索排查和移交线索核查。

  5. 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注销、年检等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附件2: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附件3:2020年部门整体资金收支情况表

                            泸西县民政局

                          2021年7月23日



附件【附件:泸西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