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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38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2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2020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2020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州级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48号)文件的要求,我县收到州级下达的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120万元。需完成的绩效目标有:1.根据各乡镇上报的“人饮困难人口”农作物受旱面积及“受旱群众自救能力”等情况将资金分配给辖区各乡镇;2.确保因旱人饮困难困难人口饮水安全;3.按文件要求时限下拨资金;4.减少旱灾灾损;5.提高抗旱救灾能力;6.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农业生产逐渐恢复;7.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泸西县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补助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以来,我县各乡镇降雨量偏少,旱情持续严重,水库蓄水不足,造成部分地区人畜饮水困难。截至目前,全县因旱造成713户、2489人口、657头牲畜饮水困难。全县主要农作物烤烟、蔬菜、水果、灯盏花、花卉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面积553.7733公顷,其中成灾面积531.7733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50万元,暂无人员伤亡。

  面对严重灾情,县委、县政府组织一切力量,调动一切资源,采取一切措施,切实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根据各乡镇上报灾情,经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会商研究,拟将《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建发〔2020〕48号)下达我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120万元安排各乡镇,专项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支出。

  补助费用分别下拨,三塘乡补助60万元,向阳乡补助11万元、永宁乡补助11万元、中枢镇补助10万元,白水镇补助7万元、金马镇补助7万元、旧城镇补助7万元、午街镇补助7万元,资金及绩效目标同时下达到各有关乡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已于2020年5月20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下达至各有关乡镇,目前三塘、向阳乡、永宁乡、中枢镇、白水镇、金马镇、旧城镇、午街铺镇抗旱资金120万元已投入完成。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9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专项用于应急抗旱工作,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91号)文件要求拨付,专款专用,经上报及了解未发现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现象。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按文件要求时限分配下达给辖区各有关乡镇,各有关乡镇能及时确保因旱人饮困难困难人口饮水安全,减少旱灾灾损,提高抗旱救灾能力,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农业生产逐渐恢复。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生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据指标。根据各乡镇上报的“人饮困难人口”农作物受旱面积及“受旱群众自救能力”等情况,于2020年5月20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将资金分配给辖区各有关乡镇。

  (2)质量指标。通过各有关乡镇抢修供水管线、应急引水、拉水、送水等措施,确保因旱人饮困难困难人口饮水安全,农业生产受旱程度不断缓解,提高了全县干旱灾害抵御能力。

  (3)时效指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于2020年5月20日经向人民政府同意下拨资金。

  (4)成本指标。年度投入救灾资金总额120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指标。通过及时的下拨救灾补助资金,支持各有关乡镇开展应急抗旱工作,引水供水建设项目解决了各乡镇城乡居民生活饮水安全,农业生产用水得到了有效缓解,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

  (2)社会指标。通过引水、抢修供水管线等措施,切实提高了我县的抗旱救灾能力。

  (3)生态指标。促进地区生态和谐发展。

  (4)可持续影响。通过2020年的救灾资金补助和完善各项应急救援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县抗旱应急救援能力。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在执行绩效目标过程中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现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自评,我县将对2020年的抗旱救灾工作及相关补助经费的使用。确保全县因旱人饮困难困难人口饮水安全,农业生产受旱程度得到缓解,提高全县干旱灾害抵御能力。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或省级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目前无此项问题。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0日



附件【中央自然灾害抗旱资金120万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