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142
  •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根据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目标公开、自评和跟踪监控相关事项的通知》泸财〔2021〕105号,现将绩效跟踪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有11个内设机构,下辖11个事业单位。

  1、机关内设机构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法规监察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风貌管理科、人防办。

  2、下属管理部门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个: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泸西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泸西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泸西县园林管理站、泸西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泸西县人防信息指挥保障中心。

  (2)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 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  泸西县自来水厂。

  3.人员情况

  2021年在职人员110 人,其中机关人员18人 ,事业人员92人.

  (二)单位职能职责

  按照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办发〔2019〕60号,我局主要职责职能是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 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指导实施。

  (2)承担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城乡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政策; 组织编制(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其它相关专业规划;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批; 管理全县城市规划、城市勘察设计、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城市雕塑和市政工程设计工作; 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 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

  (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 编制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 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工作; 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6)承担城市建设和指导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相关政策,拟订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 负责编制报批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 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负责推广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 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管理工作。

  (8) 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和造价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9) 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贯彻实施建筑市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等建筑行业规章制度; 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指导监督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贯彻执行建筑工程。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1)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指导勘察设计活动,贯彻执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 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 监督管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12) 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提出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相关建议,监督执行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政策规划;组织重大节能项目; 负责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

  (13)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 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4) 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环境保护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15)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16)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本地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17) 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18) 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泸西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县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9)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21) 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22)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23)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24)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25) 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6)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相关人防法律法规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作。

  (27)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研究我县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战略,组织制定和修订泸西县防空表预案。

  (28) 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人民防空战备建设需要,编制全县人防建设项目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29) 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合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人民防空通信、指挥警报建设工作。

  (30)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管理全县人防经费和物资; 编制全县人防经费预、决算; 筹措人防建设经费。

  (31)制定全县人防设施在和平时期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已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32) 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泸西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1、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今年上半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提高思想认识,筑牢防线不放松。

  2、全力巩固提升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一是聚焦背街小巷、城中村、老旧小区、无人监管小区、城郊结合部等5个重点,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卫生无死角;二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收集亭的建设,尽快实现我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是与自然资源局配合,排查县城区内,批而未供、供而未建的空地以及现施工地,要求其增设绿挡;四是加大占道经营整治力度;五是结合划片包保,排查县城建成区旱厕消除情况,确保旱厕全消除;六是加大对公厕及洗手设施的巡查检查力度,确保市政公厕按“三有三无”标准管理达标,洗手设施破损修复以及周边环境卫生能及时得到解决;六是加大对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的查处力度;七是认真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十大乱象”清理整治工作。

  3、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完成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泸西县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东北片区)、2020年及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完成三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并开工建设。积极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加快开展基本农田实化、生态红线调整等工作进度,加快推进黄草洲湿地公园建设。

  4、全力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深入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解决执法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花大力气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市民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城市管理问题。加大渣土车运输的管理工作,从源头治理,从严从重打击违规运输车辆。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到位。

  5、全力深化行业管理规范化

  一是深化保障房配租入住管理,确保保障房小区建设管理到位;二是深化建筑行业管理,积极探索工程建筑领域质量技术、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等方面的管理模式,对在建的工程,通过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现场观摩、巡查暗查等形式,不断规范建筑行业行为,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水平;三是深化园林绿化管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完成《绿地规划系统》修订工作。全力以赴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泸西县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异地绿化补偿办法》等管理制度,将绿化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让县城区绿地率逐年大幅增加;四是深化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提升巩固工作,进一步提升县城人居环境。五是重点针对新增的39户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在7月上旬锁定并开工482户抗震安居任务,力争在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任务。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为顺利完成绩效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制度、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为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奠定了基础。把预算管理工作贯穿预算编制、预算下达、预算执行、预算绩效评价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过程。

  二、绩效跟踪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泸西县住建局根据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目标公开、自评和跟踪监控相关事项的通知》泸财〔2021〕105号,由部门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财务部和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及自评工作。

  三、年度(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53763938.10元,其中人员经费1523021.48元,日常公用经费1743759.15元,项目经费50497157.47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元,项目经费包含:

  1.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322343.59元

  2.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330000元

  3.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00000元

  4.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23610000元

  5.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480000元(垃圾清运费)

  6.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1324287.64元,(城市街灯亮化)

  7.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1177372.16元

  (二)支出情况

  2021年上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4777540.0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08755.94元、日常公用经费1305435.97元,项目支出51963348.14元

  1.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322343.59元,

  2.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330000元,

  3.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00000元

  4.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23610000元

  5.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480000元(垃圾清运费)

  6.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1324287.64元(电费)

  7.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1177372.16元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2021年上半年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工作,经单位报送资料查看,2021年上半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准确性编制存在难度(由县级成立的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棚改办、美丽办、黄草洲湿地公园管理局等临时机构的项目的收支通过我局实现收支划转,而以上项目的预算存在较多不确定性。)

  2、项目资金未足额到位,存在大额借款列支政府基础设施工程款

  3、相关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六、建议

  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科学编制预算,

  1、加强绩效目标申报管理,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2、预算编制时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合理制定项目方案和计划,明细预算项目费用,减少预算执行中的项目预算调整和结余,平衡好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适时建立动态的预算分析机制,及时掌握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以提升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单位名称(盖章):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号附件2-1: 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