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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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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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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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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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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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
泸西县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日
目 录
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二、基本情况表
三、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评价报告
四、项目部门自评报告
五、相关附件
(一)《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1〕58号)
(二)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
(三)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四)项目基本情况表及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五)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六)报告书确认函
(七)泸西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实施认定表
(八)调查问卷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R
项目名称: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绩效评价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115325270152046710
支出科目编码:2120501
项目单位: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织方式: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R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R 专家组□ 评价组□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日
基本情况表
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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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保永明 |
联系电话 |
0873-6635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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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泸西县阿庐大街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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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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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入额(万元) |
1,296.0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080.00 |
实际支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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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1,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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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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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 |
1,296.00 |
县财政 |
1,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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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财政资金 |
其他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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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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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分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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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充分性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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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规范性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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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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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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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 |
资金预算科学性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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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合理性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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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3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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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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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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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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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有效性 |
4 |
4 |
|||||||||
绩效自评 |
2 |
2 |
|||||||||
产出 |
产出数量 |
实际完成率 |
10 |
8.57 |
|||||||
产出质量 |
质量达标率 |
10 |
10 |
||||||||
产出时效 |
完成及时性 |
10 |
8.57 |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 |
5 |
5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
10 |
8 |
|||||||
生态效益 |
持续改善环境污染、优化城市环境 |
10 |
8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10 |
8.87 |
||||||||
合计 |
100 |
8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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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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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值 |
优(≥90) |
良(90>得分≥80) |
中(80>得分≥60) |
差(<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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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分值 |
8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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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 |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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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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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 |
单位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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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冬梅 |
会计师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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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魁 |
会计师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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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艳红 |
评价人员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
宋丽君 |
评价人员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受泸西县财政局的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21年5月对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以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和相关资料为基础,结合对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资料的现场检查,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实施环境卫生市场化改革”的文件精神,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泸西县洁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为泸西县城环境卫生运营管理承包方。泸西县人民政府与泸西县洁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签订合同,合同约定承办内容及范围:
①由承包方承包接管泸西环卫站及中枢镇下辖的几个办事处、村委会(新华、民主、胜利、小村、王家村、瓦窑、庐源洞)等城中村现有的作业区域,总面积294.62万㎡。
②承包内容:包括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填埋处理及垃圾渗滤液处理;中转站管护、垃圾处理费的收取等工作。
③垃圾清运范围:东至复烤厂、大龙甸村小组;南至太阳坡;西至职业中学;北至九中片区。
④道路清扫范围:东至复烤厂、南至太阳坡、西至云鹏大道、北至环城北路。
承包期限:叁年,从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 9月30日止。承包期暂定3年为一个承包周期,待该承包期满考核合格,如公开招标,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原承包方。
承包金额:承包单价为0.41元/㎡/月,全年承包费用共计约1,449.50 万元。甲方按照本合同将承包费每年分为12个月等额支付给乙方,支付时间:次月5号前支付上月承包费。
工作考核:工作作业标准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制定,承包方根据制定的《泸西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工作标准》、《泸西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工作考核办法》等作出服务质量承诺,由泸西县环境卫生管理站依据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承包费挂钩。
泸西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系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属县财政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职能为:(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2)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3)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4)负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包含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公厕管理等工作。(5)负责征收城市垃圾清扫运输处理费。
2.项目实施内容
泸西县城区清扫保洁由承包单位(泸西县洁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实施,泸西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负责考核监管。
3.项目资金情况
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2020年预算批复安排环卫清扫市场化专项资金1,296.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80.00万元(项目经费由泸西县住建局划拨至泸西县洁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资金到位率83.33%。截止2020年12月31日,到位资金已使用1,080.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县城环境卫生清扫、清运工作,提高环卫作业效率,保障城区环境卫生的整洁、干净。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申报项目资金时虽已设立绩效目标,但绩效指标的明确性不足,结合项目合同和项目实际情况,与被评价单位沟通后将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细化为: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数量指标 |
清扫保洁作业主次干道 |
156条 |
数量指标 |
清扫保洁作业区域面积 |
263.8万㎡ |
数量指标 |
填埋区及其他蚊蝇密集区每日消杀次数 |
3次 |
数量指标 |
每日清扫城区主干道次数 |
3次 |
数量指标 |
每日清扫县城规划区内一般街道次数 |
2次 |
数量指标 |
每两周对道路护栏擦洗次数 |
1次 |
质量指标 |
垃圾清运处理率 |
100% |
质量指标 |
到位资金使用率 |
100% |
质量指标 |
资金当年到位率 |
100% |
时效指标 |
县城规划区内一般街道每日清扫保洁时间 |
≥8小时 |
时效指标 |
城市道路城全日巡回保洁时间 |
≥12小时 |
时效指标 |
果皮箱破损更换时限 |
24小时以内 |
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
≥95% |
成本指标 |
城区公共环境清扫保洁成本 |
≤1296万元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
有效提升 |
生态效益指标 |
提高泸西县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
有效提高 |
生态效益指标 |
持续改善环境污染、优化城市环境 |
效果明显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泸西县环境卫生管理站依据《泸西县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及考核办法》对承包单位(泸西县洁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根据《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1〕58号)要求,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认真收集整理泸西县财政局预算拨付的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相关的项目申报、绩效目标制定、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台账等资料,并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评,项目自评分值为97分,撰写自评报告并上报,自评结果为优。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的目的
了解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
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4.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5.《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
6.《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泸政发〔2020〕44号);
7.《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1〕58号)。
3.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①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型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②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③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④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①指标体系设置
根据项目特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为“决策、过程、产出、项目效益”4个一级指标,并按照15%、20%、35%、30%的权重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对应的考核内容和范围进行确定。
“决策”指标由“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3个二级指标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和21个评分项,包含21个定性评分项。主要考核项目立项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预算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
“过程”指标由“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6个三级指标和15个评分项,包含13个定性评分项和2个定量评分项。主要考核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绩效自评。
“产出”指标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4个二级指标分解为4个三级指标和4个评分项,包含4个定量评分项。主要综合考核项目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性、成本结余率。
“项目效益”指标由“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3个二级指标分解为3个三级指标,3个评分项,包含3个定量评分项。主要综合考核项目实施后,是否能有效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污染、优化城市环境,和受益对象满意度。
②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共设置43个评分项,其中9个定量标准、34个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按百分比计算得分,具体评价标准详见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3)评价方法
本次针对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采用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法等方法进行评价进行。
①审阅资料
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件、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具体为:(1)对实施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项目单位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收集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2)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资金使用情况表、项目完成情况表进行审阅,对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3)收集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②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③实地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综合满意度及其他与评价相关的信息。
④问卷调查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交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⑤数据分析
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4.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泸西县财政局绩效科牵头,云南永盛会计事务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一、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研究制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二、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一、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评。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评分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二、评价工作组进入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现场绩效评价工作。
综合评价:整理、分析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的绩效评价工作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情况指标满分为15分,实际得分13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86.67%,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据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合理,但绩效指标明确性不足,未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将绩效目标充分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3.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情况相适应。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指标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19.5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97.5%。具体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方面。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预算资金为1,296.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80.00万元,资金到位率83.33%。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专款专用,有效保障资金安全。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组织实施方面。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泸西县环境卫生管理站依据《泸西县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及考核办法》对承包单位(泸西县洁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项目监督、考核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部门建立了绩效自评组织机构,并按自评工作程序开展自评工作,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自评报告格式及内容符合云财绩〔2020〕11号文要求,报送的资料包含部门自评材料的正式函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相关资料。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指标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32.14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91.83%。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设置产出绩效目标14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按标准完成12项,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和完成及时率均为85.71%,质量达标率达100%,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绩效目标是否完成 |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清扫保洁作业主次干道 |
156条 |
156条 |
是 |
清扫保洁作业主次干道156条 |
清扫保洁作业区域面积 |
263.8万㎡ |
263.8万㎡ |
是 |
清扫保洁作业区域面积263.8万㎡ |
填埋区及其他蚊蝇密集区每日消杀次数 |
3次 |
3次 |
是 |
填埋区及其他蚊蝇密集区每日消杀3次 |
每日清扫城区主干道次数 |
3次 |
3次 |
是 |
每日清扫城区主干道3次 |
每日清扫县城规划区内一般街道次数 |
2次 |
2次 |
是 |
每日清扫县城规划区内一般街道2次 |
每两周对道路护栏擦洗次数 |
1次 |
1次 |
是 |
每两周对道路护栏擦洗1次 |
垃圾清运处理率 |
100% |
97% |
否 |
垃圾清运处理率97% |
到位资金使用率 |
100% |
100% |
是 |
到位资金使用率100% |
资金当年到位率 |
100% |
83.33% |
否 |
预算资金129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80万元,资金当年到位率83%。 |
县城规划区内一般街道每日清扫保洁时间 |
≥8小时 |
8小时 |
是 |
县城规划区内一般街道每日清扫保洁时间为8小时 |
城市道路城全日巡回保洁时间 |
≥12小时 |
12小时 |
是 |
城市道路城全日巡回保洁时间为12小时 |
果皮箱破损更换时限 |
24小时以内 |
24小时以内 |
是 |
果皮箱破损在24小时以内更换 |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
95% |
95% |
是 |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95% |
城区公共环境清扫保洁成本 |
≤1296万元 |
1080万元 |
是 |
城区公共环境清扫保洁成本1080万元 |
2.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预算批复金额为1,296.00万元,项目实际成本为1,080.00万元,成本结余率16.67%。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情况指标满分为30分,实际得分24.87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82.90%。具体分析如下:
通过现场调查得出,通过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泸西县城区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污染、优化城市环境。但通过实地调查,群众对泸西县城区街道果皮箱的配置情况和对泸西县城区及城郊接合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的满意度不高。
通过现场满意度调查,项目实施满意度为88.70%,项目受益者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未达到预期指标值。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等方面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及目标进行,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污染、优化城市环境。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9.51分,评价结果为“良”。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安排建议
(一)以后年度预算应用安排建议
建议财政下拨预算资金前需要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对应的项目绩效目标,同时按照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际完成工作量)下拨预算资金,确保资金的使用与项目实际情况相契合。
(二)评价结果公开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该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评价该项目工作的质量和成效,科学系统评估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以后年度项目经费的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二)存在问题
1.申报预算项目时绩效指标明确性不足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的绩效指标明确性不足,未完成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
2.项目资金未足额到位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资金未足额到位,项目预算资金为1,296.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80.00万元,资金到位率83.33%。
3.项目绩效目标未按计划完成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年初设定产出绩效目标对应工作14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按标准完成12项,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和完成及时率为85.71%,未达100%。
4.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
通过现场满意度调查,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运行费项目的群众满意度为88.70%,受益者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未达到预期指标值95%,主要表现为:部分群众对泸西县城区街道果皮箱的配置情况和泸西县城区及城郊接合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的满意度不高。
(三)相关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申报管理,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以保证项目持续推进。
3.严格按照年初计划开展项目工作,保证项目绩效目标对应工作日期完成。
4.加强对项目的调研和实施监控,改善泸西县城区街道果皮箱的配置情况;提高泸西县城区及城郊接合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效率,提升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5月30日
附件【附件2-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xlsx】
附件【附件2-2:泸西县2020年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xlsx】
附件【附件2-3: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