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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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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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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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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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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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无
(二)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1:扫黑除恶斗争专项经费
2021年至2023年总体目标:围绕三年为期目标,突出阶段性要求,打击工作向“六个方面”延伸(向侦破大案、打财断血延伸;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延伸;向深挖幕后、打伞破网延伸;向依法严惩、快诉快判延伸;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延伸;向固本强基、铲除土壤延伸),确保打击能效“三个提高”(线索办结率、办案质量、人民满意率提高),纵深推进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2021年目标:纵深推进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项目资金安排和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情况
项目1:扫黑除恶斗争专项经费
年初预算13.2万元,预算调整数67.17万元,预算确定数67.17万元,1-6月实际到位53.98万元,到位率80.36%。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1:扫黑除恶斗争专项经费
2021年扫黑除恶斗争专项经费第1-2季度实际支出14.77万元,具体支出如下(按经济支出科目详细填列):
(四)项目实施情况 |
1.项目组织情况
(1)前期准备。一是成立由常务副书记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后勤财务部门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得出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并使其得到执行。对项目的日常检查监督管理配备专业人员,建立监督机制,形成相应的检查监督材料。对项目的进度有无及时跟进,并采取对应的措施。
二、年度(季度)项目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1:扫黑除恶斗争专项经费
小计 |
30201 办公费 |
30206 电费 |
30207 邮电费 |
30211 差旅费 |
3021403 网络租赁费 |
30215 会议费 |
30217 公务接待费 |
30226 劳务费 |
30227 委托业务费 |
3023902 租车费用 |
3029905 补助费 |
126,167.73 |
33,896.95 |
1,290.30 |
20.00 |
14,308.48 |
7,200.00 |
5,651.00 |
1,230.00 |
590.00 |
39,427.00 |
12,554.00 |
10,000.00 |
2.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三、影响项目绩效目标的主要问题
无
四、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预测、后续工作计划
无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建议和改进措施
单位名称:(盖章)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号附件2-2:泸西县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情况表(政法委).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