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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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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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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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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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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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扶贫开发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扶贫开发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泸西县县级部门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泸西县乡村振兴局对2021年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发展特色产业是实现贫困地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实现长期稳定脱贫的重要途径。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发展特色产业脱贫,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实现到2020年让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但实践中会面临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收入水平低导致发展特色产业规模经营存在资金压力,以及因自身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导致发展特色产业思路不明确,缺乏与其相匹配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技能等障碍,加之发展特色产业规模经营具有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等特点,所以仅依靠农户自身力量难以实现。于是,政府出台了《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扶持方式包括资金直补、贷款贴息、保费补贴、资产收益扶贫等。
(二)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1:2021年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预算1300万元。该贴息项目资金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付2018年至2021年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在贷款贴息期内给予贴息。
项目2:2021年扶贫开发工作经费项目预算10.0679万元。该项目资金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扶贫开发工作相关费用支出。用于宣传贯彻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巩固已脱贫人口的脱贫成效。
(三)项目资金安排和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情况
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划拨13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全部是中央财政资金;2021年1—6月实际支付614.944753万元,支付率47.3%。
2021年扶贫开发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划拨10.0679万无,资金到位率100%,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2021年1—6月实际支付9.61499万元,支付率95.5%。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第一季度实际支出3025589.84元,具体支出如下(按经济支出科目详细填列):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对企业补助-利息补贴支出3025589.84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7493户。
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第二季度实际支出3123857.69元,具体支出如下(按经济支出科目详细填列):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对企业补助-利息补贴支出3123857.69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7961户。
2021年扶贫开发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第一季度实际支出90653元,具体支出如下(按经济支出科目详细填列): 其他扶贫支出办公经费22899元,水费1150元,邮电费13155元,差旅费6348元,接待费25841元,劳务费21260元;第二季度实际支出5496.9元,具体支出如下(按经济支出科目详细填列):其他扶贫支出办公费1150元,邮电费187.9元,接待费4159元。用于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四)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项目目标设定依据充分、明确、合理,项目实施符合县委、县政府的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严格管理。
我县扶贫小额信贷全部采用户贷户还模式。贷款流程: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申请→乡(镇)扶贫部门资格初审→县扶贫办再审→信用社派出信贷员入户调查核实、收集贷款资料、贷款审查、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
贴息流程:经办银行根据获贷户贷款额度核算出每个季度贴息金额上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审核通过后,将贴息资金划拨到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将贴息资金逐一划拨到获贷户个人账户。
2.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实行专帐管理。
县财政局、扶贫办加强与泸西县信用联社、泸西县农业银行的衔接,建立联席工作会议,每季度通报小额扶贫到户贷款余额变动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措施。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各乡镇、行政村公示贴息资金情况,贴息资金的使用管理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目前还未收到举报信息。
县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加强贴息资金日常监管,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贴息资金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审计部门定期对贴息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公共接受社会监督。
二、季度项目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1: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2021年1—6月实际支付614.944753万元,支付率47.3%,全部用于支付2018年至2021年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在贷款贴息期内给予贴息。
项目2:2021年扶贫开发工作经费项目2021年1—6月实际支付9.61499万元,支付率95.5%,全部用于支付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1-6月份资金支付未达50%,原因主要有:一是项目总资金为2020年年末的估算数,估计2021年放贷1亿为基础申报的;二是根据《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中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相关要求,“鼓励银行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1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今年1年期LPR降低至3.85%,3年期LPR降低至4.35%,因此2021年第二季度贴息金额较之去年相比有所降低。三是部分获贷户提前偿还扶贫小额贷款,导致到户贴息资金减少支付。
三、影响项目绩效目标的主要问题
因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自2017年至今已开展5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政策对符合借贷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已应贷尽贷,扶贫小额信贷需求已趋饱和,借贷量有所下降,故影响贴息资金减少支付。
四、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预测、后续工作计划
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今年下半年预计将完成支付635万元,计划向财政局报请收回50万元下达指标,确保中央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率不超过8%。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县信用联社和各乡镇继续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村组干部、驻村队员作用,进村入户持续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
二是严格放贷程序。县信用社严格执行扶贫小额信贷关于续贷、展期和延期有关规定,对于贷款到期仍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在充分评估、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无需偿还本金办理续贷。对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的,可为其办理展期。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对办理续贷、展期和延期的,要加强后续管理,防范风险。
三是尽量细化贴息项目资金测算。强化分析、预测、研判等工作,确保满足建卡户、边缘户小额信贷需求,尽可能细化测算贴息资金需求量,确保中央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率不超过8%。
泸西县乡村振兴局(盖章)
2021年7月22日
附件【号附件2-2:泸西县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