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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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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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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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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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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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旧城镇2021年上半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泸西县旧城镇2021年上半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项目立项背景: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背景结合当前我镇实际编制2021年项目。
项目立项依据:
1、《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的通知》(泸开组〔2021〕27号);
2、泸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目标的预通知》(泸开组办便笺〔2021〕28号);
3、《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
5、《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办发〔2017〕100号);
6、《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0〕46号)
7、《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8、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
9、项目行政村提供的基础资料、数据;
10、《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版);
11、泸西县当年市场材料价格、工价等。
(二)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1:泸西县2021年旧城镇督布府紫交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泸财经费[2021]8号)总目标:通过项目的建设,完善紫交村的排污系统,能让紫交村158户496人受益(其中:少数民族129户406人,建档户35户139人)。实现紫交村村庄发展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主要围绕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主要有:排污管道建设850米;修复硬化村内道路55.66立方米,平均宽3.5米;建设公厕一座等。
项目2:2021年旧城镇矿厂村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资产收益项目(泸财经费[2021]77号)总目标 :购置设备3套,建设厂房1500㎡,其中生产车间500㎡,原料储备车间500㎡,成品堆放室500㎡;调整产业结构,改变产业“小、散、乱”现状;承租方以扶持资金398万元作为基数,每年按5%的比例分红给村集体,集体收益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救济贫困户、公益事业等;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成为旧城镇长期稳定的产业,受益脱贫不稳定户5户23人,边缘易制贫户1户3人。建设生产车间335平方米,储备车间546平方米,成品堆放室630平方米,购置生产相关设备7台等。建设的固定资产产权属矿厂村委会、黑舍村委会、督布府村委会、秧田坝村委会4个村集体所有,每年按不少于5%的比例支付租赁收入给4个村委会作为村集体收入,村集体收益主要用于发展生产、扩改建加工车间、公益事业等,年产花盆8000万只,能够供应泸西、石林、师宗等周边县市花卉基地的花盆使用,平均每只花盆售价约0.25元,全年能产生约2000万元的经济收益
项目3:2021年泸西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第一批)(泸财社经费[2021]130号)总目标: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拆除重建12户960平方米,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抗震安居要求;改善农村住房居住功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项目4:2021年旧城镇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泸组通〔2021〕56号)总目标:通过开展高质量的教育培训,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更加扎实深入,党的创新理论更加入脑入心;党员教育培训内容更加完备、制度更加完善、体系更加健全,推动形成教育和管理、监督、服务有机结合的党员队伍建设工作链条;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宗旨意识、提升能力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泸西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项目5:通过集中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改善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基础上,全面推进卫生镇村创建,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为传染病疫情防控常态化奠定坚实基础。
项目6: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解急救难2363人。
项目7:根据自然灾害情况和现行中央、省级财政自然灾害救灾政策规定,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解决灾民的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方面。
项目8:依据泸开组【2020】119号文件对旧城镇田石生等4户建卡户、边缘户进行救助。
项目9:做好全镇11个“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保障全镇11个村委会49个村小组顺利换届选举。
(三)项目资金安排和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情况
项目1:泸西县2021年旧城镇督布府紫交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于2021年5月11日划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中央资金),6月23日已经支付30万元。
项目2:2021年旧城镇矿厂村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资产收益项目资金于2021年6月24日划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8万元(州级资金),截止6月底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阶段,资金还未支付。
项目3:2021年泸西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第一批)资金于2021年6月22日划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1.6万元(中央资金),截止6月底项目正在处在落实进阶段,资金还未支付。
项目4:2021年旧城镇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泸组通〔2021〕56号)4月19日、23日划入党员教育培训经费8.55万元,截止6月底资金还未支付。
项目5:2021年旧城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经费(经费泸政复〔2021〕16号)5月12日划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经费6万元,截止6月底资金还未支付。
项目6:2021年旧城镇临时救助支出专项资金(泸民发〔2021〕4号)4月1日划入临时救助支出专项资金10万元,截止6月底资金还未支付。
项目7:2021年旧城镇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泸财联发〔2021〕5号)1月22日划入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30万元,2月5日已经支付完毕。
项目8:2021年泸西县动态监测防控致贫返贫专项资金(泸开组〔2020〕119 号)2月8日划入动态监测防控致贫返贫专项资金9.4万元,当天已支付完毕。
项目9: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经费(经费通知〔2021〕3号)1月26日划入村两委换届选举经费11万元,2月26日支付完毕。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1: 2021年旧城镇督布府紫交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截止6月23日实际支出30万元,具体经济分类科目支出为:31005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2:2021年旧城镇矿厂村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资产收益项目资金截止6月底资金还未支付。
项目3:2021年泸西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第一批)资金截止6月底资金还未支付。
项目4:2021年旧城镇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截止6月底资金还未支付。
项目5:2021年旧城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经费截止6月底资金还未支付。
项目6:2021年旧城镇临时救助支出专项资金截止6月底资金还未支付。
项目7:2021年旧城镇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截止2月5日实际支出3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具体经济分类科目支出为:3030601生活救助费。
项目8:2021年泸西县动态监测防控致贫返贫专项资金截止2月8日实际支出9.4万元全部支付完毕,具体经济分类科目支出为:3030601生活救助费。
项目9: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经费截止2月26日实际支出3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具体经济分类科目支出为:3029905补助款。
(四)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一是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项目由镇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从镇、村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财政积极筹划,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四是项目领导小组从水利、交通、项目办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对项目从申报到完工实施全程监督指导。五是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泸政办便通〔2020〕39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依据上述法规的要求,旧城镇督布府村委会紫交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和旧城镇矿厂村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资产收益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由农户自行改造。
2.项目管理情况
1.严格项目计划。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及投资计划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
2.严格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参考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3. 做好项目痕迹资料管理,健全各种项目档案。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档案管理,按照项目实施特点,适当地选择采取文字或图表、摄影、照片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同时按照档案产生在哪一级就由哪一级管理的原则,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4.严格项目监管。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示公告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严格实行项目验收制及后续管理制度。按照《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开组〔2020〕13号)要求,该项目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向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旧城镇人民政府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扶贫等职能部门,在村委会的配合下,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对完成的数量、质量、台帐管理三部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然后由镇人民政府申请县级主管部门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项目移交,项目实施乡镇、村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办法,后续管理办法由乡镇监督、村组管理、群众实施。
成立项目技术小组,负责项目的管理及技术指导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项目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和规划服务中心,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负责项目实施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对项目的进度及时跟进并督促检查并采取对应的措施。
二、年度(季度)项目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1:泸西县2021年旧城镇督布府紫交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在6月10开工建设且在6月23日已经支付资金30万元。
项目2:2021年旧城镇矿厂村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资产收益项目,截止6月底还未开工建设。
项目3:2021年泸西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第一批),截止6月底还未开工建设。
项目4:2021年旧城镇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项目,截止6月底党员教育培训已经开展二期绩效目标已完成,只是资金还未支付。
项目5:2021年旧城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经费项目,截止6月底“7个专项行动”已经开展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只是资金还未支付。
项目6:2021年旧城镇临时救助支出专项资金项目,截止6月底临时救助支出专项资金项目正在开展,绩效目标只完成部分资金还未支付。
项目7:2021年旧城镇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项目,截止2月5日临时救助支出专项资金项目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资金3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
项目8:2021年泸西县动态监测防控致贫返贫专项资金项目,截止2月8日项目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资金9.4万元全部支付完毕。
项目9: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经费项目,截止2月26日项目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资金11万元全部支付完毕。
2.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绩效目标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下达时间滞后,招投标程序较多时间较长,有的项目需要采购设备而生产厂家没有现货造成的(如矿厂村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资产收益项目),有的项目是受雨季影响(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群众暂时不愿意建设。下一步将督促项目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确保今年的项目在合同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并投入使用。对经费类、补助类已经完成的督促部门及时支付,没有完成的将督促部门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完成。
三.影响项目绩效目标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设置及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尚待提高
从事相关工作的人才队伍在专业素养、实践操作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水平高低是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之一。另一方面,上级各行业对绩效目标的不断变化也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门对绩效目标设置工作的随意性、无规则性,影响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上的进一步提高。
(二)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契合实际情况
绩效目标指标大多为财务人员或非专业人员设置,存在“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的实际情况。从项目的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实施内容以及绩效指标设置,都缺少科学性,为了完成指标而设置指标,存在不契合实际的情况。
(三)缺少科学严谨的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体系
在实际工作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缺少科学、严谨的工作体系,是影响其发展效率进一步提高的又一问题。较为明显的是,现阶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具有工程类又有设备类甚至还有培训类等,造成支出的绩效目标是资金分配不尽合理,致使资金存一定的管理风险,尤其绩效目标设置的内容模糊更使资金的管理工作存在着更多的不合理现象,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的交织
客观因素是项目实施的重要外因,如气候条件、施工环境、市场价格波动、设施设备的先进以否、当地群众的参与性、积极性及配合程度等都是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重要外因。主观因素就是上级相关部门、当地党委和政府和项目施工方是内因,如果做到上下联动密切配合资金足额到位,项目推进速度一定会很快,反之则会很慢,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造成项目不能按期完工就会影响绩效目标的实现,只有外因和内因契合在一起绩效目标才能如期实现。
四、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预测、后续工作计划
2021年旧城镇督布府紫交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已在6月10开工建设预计10底能按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2021年旧城镇矿厂村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资产收益项目,现在已经完成招投标手续,预计在8月初开工建设预计11底能按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2021年泸西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第一批),预计在9月初开工建设预计12底能按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项目4:2021年旧城镇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项目,截止6月底已经开展二期目标已完成。
项目5:2021年旧城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经费项目,截止6月底目标已全部完成。
项目6:2021年旧城镇临时救助支出专项资金项目,截止6月底项目正在开展目标只部分完成,11底能按期全部完成。
项目7:2021年旧城镇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项目,截止2月5日目标已全部完。
项目8:2021年泸西县动态监测防控致贫返贫专项资金项目,截止2月8日目标全部完成。
项目9: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经费项目,截止2月26日目标全部完成。
下一步将对工程督促项目管理部门、施工方及群众按照相关规定和时间要求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按时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让项目早日完工投入使用,群众早日受益;对经费类、补助类已经完成的督促部门及时支付,没有完成的将督促部门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旧城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和制度执行。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通过“集中投放、专款专用、项目到村、效益到户”的方式,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封闭运行制度、财政报账制度、审计制度、绩效评价制度、公告公示制度等多项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合理使用,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资金问题的发生,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合法、安全、透明、合理、高效管理使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六、建议和改进措施
1. 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力度。要建立完善项目移交、后续管理等机制,切实加强建设完成的项目后续管理,确保资金项目效益得以长期发挥。
2. 建议合理安排资金项目的下达时间,对明确的资金预先通知,以提高项目规划建设的效率和水平。
单位名称:(盖章)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4日
附件【附件3:旧城镇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情况表(定72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