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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142
  •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泸西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三个,分别为: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泸西县救助管理站、泸西县儿童福利院。设有:办公室、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科、规划财务与人事科、婚姻登记中心、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9个科室。泸西县民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二)单位职能职责

  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承担全县社会组织登记与管理,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行政区划调整与管理,城乡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以及婚姻等专项社会管理工作等。

  (三)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1、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脱贫不脱保”、“救助渐退”等政策,及时将建档立卡户中的脱贫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户的边缘户全面纳入监测范围,加大与各业务部门信息比对、筛查,结合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的实施,精准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兜牢民生底线。上半年,全县共新增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100户175人,城市低保对象13户17人,落实城乡临时救助794户,保障1779人。

  2、平稳有序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实现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与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100%,选举产生2名女性村委会主任。选后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新任村干部培训和并岗提薪,指导完成建章立制、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梳理形成33项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推动社区减负落地见效。

  3、抓好社会事务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跨省通办”和州内结婚登记跨区域办理试点工作。按住“坚决管住增量,分类处置存量”目标,持续推进早婚早育治理。结合创卫、创文工作开展,强化县城区流浪乞讨人员的街面巡察救助,做到主动出击、主动救助。严格贯彻落实民法典实施后离婚登记“冷静期”要求,配合政法等部门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上半年共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266对。将移风易俗纳入新一轮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修订内容实施,协同乡镇及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置违规殡葬行为。全面改革以来至今年的5月31日,为期一年时间,全县死亡2780人,其中:69人系回族按其习俗土葬,2711人全部按政策执行火葬。全县范围内死亡后必须火化的人员实现应化尽化。

  4、全面做好民政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抓细抓实民政服务机构一老一小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坚决杜绝工作落实不到位引发的负面舆情。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严防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情况的发生,通过对278名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入户走访,将2名监护人监护不到位的特困人员纳入集中供养、将6名特困人员中的精神病患者集中收治到红河州传染病医院。高度关注殡葬改革舆情,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引导,保持殡葬改革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民政政策执行及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推进阳光民政建设。上半年,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1个。

   5、统筹抓好各项民政工作。结合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建立泸西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落细落实孤弃等困境儿童关爱机制,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推动80岁以上高龄津贴由之前的按年发放改为按月发放,1至5月的发放已全部发放到位(8979人)。按照有关规定,牵头完成县城区13条未命名街路的命名。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半年录入有效数据13949条。加大社会组织发展力度,上半年,依法登记社会组织2家,其中,扶持培育发展县级社会服务工作机构1个,并在8个乡镇挂牌成立乡镇社工站,推动基层社会工作开展。

  6、抓好项目管理工作。财政安排资金455.311752万元完成九溪山经营性公墓BT项目欠债化解。对接协调城投、中枢镇、永宁乡一致,将九溪山公墓纳入永宁乡集镇总体规划编制,目前规划已完成初步评审;筹资260万余元,完成4台火化机尾气达标改造和变压器增容;推动九溪山城镇上山遗骨公墓安葬区改建骨灰公墓,现已具备骨灰安葬条件。在建的金马特困供养设施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进展正常,年底前能完工。继续完善乡镇公益性公墓,上半年,午街铺镇糯衣、三塘乡李子箐公益性公墓已建成投入使用,白水镇回民公墓建成4台墓台,已具备安葬条件。服务重点项目推进,协同中枢镇、白水镇、城投公司做好重点项目区坟墓迁移工作。

  (四)部门管理制度

  本单位已经形成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

  二、绩效跟踪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目标公开、自评和跟踪监控相关事项的通知》(泸财〔2021〕105号)要求,我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各项目实施科室,由项目实际实施者进行各自项目的跟踪自评,最后形成汇总报告。

  三、年度(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泸西县民政局收入总额为923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收入377.20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收入8668.75万元。其他资金预算收入为0.01万元。经营预算收入为193.20万元。

  (二)支出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泸西县民政局支出总额为486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38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为4352.4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1.60万元。经营预算支出为182.48万元。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由于跟踪自评报告基准日为2021年6月30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暂无法准确报告。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民生资金管理发放按照求进行动态监管、随时调整,在很大程度上收到政策影响,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

  2.基建工程资金,受施工进度及结算验收审计等时间影响,会导致基建工程资金支付进度不确定是否能在年内完成。

  3.部分项目资金不能按照年初预算配套到位,比如:殡葬改革火化补助资金,出现配套不到位,导致实际完成值与预算数的巨大差异。

  六、建议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价无必要分阶段进行,年度结束后进行较为实际且精准。

  2.绩效自评价过于频繁,且出现重复评价,单位人员较少,此工作实在增加太多工作量。

  3.项目绩效自评价无必要所有项目库中项目都要进行,有的项目资金不过万,实在没必要。

  4.民生资金补贴类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有必要考虑政策、动态调整等因素导致的预算与执行差别较大的问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名称:泸西县民政局

  2021年8月3日



附件【号附件2-1: 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