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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142
  •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目标公开、自评和跟踪监控相关事项的通知》,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绩效跟踪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改革后,县人大设工作机构9个。其中,县人大专门委员会6个:县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下设1个事业单位:人大工作宣传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上半年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事业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4人);遗属补助2人。

  (二)单位职能职责。

  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于地方人大的职权,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1.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6.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2021年,办公室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州县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学好业务、当好参谋、搞好服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为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实效的提高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1.注重加强学习教育,提高综合服务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始终用创先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驰而不息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能,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团结协助、勤政廉政、温馨和谐”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懂法、知法的人大干部队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注重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科学统筹和创新手段,加强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的综合协调,积极参与县人大各专委、工委室开展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常委会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议题提供有益参考。主动协调县委、县政府、政协办公室和各乡镇、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常委会工作的针对性,调高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积极筹备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起草好大会文件。协调县人大有关委室做好有关专题调研和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视察活动、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扎实做好挂点联系的脱贫攻坚巩固工作。

  3.注重强化队伍建设,加提升强办公室工作效能。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工作实”的总体要求,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核奖惩,全面加强办公室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和班子建设,树立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巩固,切实从严从实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不断开创人大办公室工作新局面。在机关牢固树立规矩纪律意识,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持续狠抓作风建设,以良好的作风不断开创办公室工作新局面。

  4.注重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机关高效运转。加强办公室人员经常性学习力度,尤其是对新颁发的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促进办公室工作人员整齐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按照“规范、精细、高效、节俭”的要求,把握工作规律,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统筹,增强日常服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确保办公室工作与常委会步调一致,高效运转。通过创造性开展工作,力争在会议服务、公文处理、文稿起草、人大宣传、群众信访、公务接待、机关财务管理、老干部工作、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取得新成效,体现新水平。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为建立科学、规范、严谨、高效的机关学习、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定了《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工作细则》(泸人发〔2012〕9号),本细则于2011年11月22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通过,细则中明确了学习制度、会议制度、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文秘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接待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机关安全、卫生制度)。

  二、绩效跟踪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为使绩效跟踪监控工作顺利开展,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财务科牵头,项目实施相关各工委(室)成员组成绩效跟踪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跟踪监控及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1.前期准备。

  跟踪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研究制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财务科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一是由财务科自评,并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评分表和撰写项目绩效跟踪自评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组。二是工作组进入项目实施现场开展现场绩效跟踪评价工作。

  三、年度(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1-6月资金到位情况是:

  项目1—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20〕32号),州财政局于2020年9月22日下达县财政局“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7.68万元;依据泸财行经费〔2020〕300号文件,2021年1月18日,县财政局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7.68万元。资金保障责任明确,资金足额到位,但存在拨付资金不及时的问题。

  项目2—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20〕32号),州财政局于2020年9月22日下达县财政局“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5.2万元。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人大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20〕36号),州财政局于2020年9月25日下达县财政局“人大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15万元。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行发〔2020〕45号),州财政局于2020年10月27日下达县财政局“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30万元,共计下达县财政50.2万元。依据泸财预〔2021〕451 号,2021年5月13日,县财政局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50.2万元。资金保障责任明确,资金足额到位,但存在拨付资金不及时的问题。

  (3)项目3—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32号)及红财预发〔2020〕87号文件,州财政局下达泸西县财政局“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12万元;依据泸财预〔2021〕451 号,2021年5月13日,县财政局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12万元。资金保障责任明确,资金足额到位,但存在拨付资金不及时的问题。

  (4)项目4—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42号)2020年12月31日,州财政局下达泸西县财政局“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20万元;依据泸财行经费〔2021〕101号文件,2021年5月28日,泸西县财政局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20万元。资金保障责任明确,资金足额到位,但存在拨付资金不及时的问题。

  (5)项目5—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依据泸财预〔2021〕344 号文件,2021年6月7日泸西县财政局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未使用完的“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项目资金64270元。资金保障责任明确,资金足额到位,但存在拨付资金不及时的问题。

  (二)支出情况。

  项目1:2021年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项目资金7.68万元,第1-2季度实际支出7.68万元,具体支出如下:2021年1月按照《关于红河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规定的标准发放2020年州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补贴包干使用2400元/年/人,共发放人大代表32人,共计支出7.68万元。已记入“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和个人家庭补助-其他补助”会计科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拨付必须有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共同把关,并依据文件计划支付。

  项目2:2021年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项目资金50.2万元,第1-2季度实际支出0元,具体支出如下:已发生的用于泸西“智慧人大”智能会议系统建设购买的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45万元,由于泸西县财政支付系统处于关闭状态等问题,钱款暂未支付施工方;剩余5.2万元计划用于列支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培训等发生的会议费和办公费等相关开支。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拨付必须有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共同把关,并依据文件计划支付。

  项目3: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资金12万元,第1-2季度实际支出0元,具体支出如下:已发生的用于建设泸西“智慧人大”智能会议系统购买的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7万元,由于泸西县财政支付系统处于关闭状态等问题,钱款暂未支付施工方;剩余的5万元计划用于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的开支。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拨付必须有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共同把关,并依据文件计划支付。

  项目4: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项目资金20万元,第1-2季度实际支出0元,具体支出如下:办公楼修缮工程已开工,因尚未竣工核算,所以相关开支暂时无法确定。等工程竣工核算验收后再支付相关费用。

  项目5: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项目资金64270元,第1-2季度实际支出0元,具体支出如下:已发生的制作“泸西县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站”文化墙、公示栏、工作制度、宣传标语等费用共计63363元,由于泸西县财政支付系统处于关闭状态等问题,钱款暂未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拨付必须有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共同把关,并依据文件计划支付。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2 按计划应完成情况与实际完成情况存在偏差原因是:项目2经费于2021年5月13日下达,资金下达日至6月底上报项目使用进度日之间时间较短,因此在短时间内无法及时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红河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规定,尽快确保项目资金全额支付。

  项目3按计划应完成情况与实际完成情况存在偏差原因是:项目3经费于2021年5月13日下达,资金下达日至6月底上报项目使用进度日之间时间较短,因此在短时间内无法及时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尽快确保项目资金全额支付。

  项目4按计划应完成情况与实际完成情况存在偏差原因是:项目4经费于2021年5月28日下达,资金下达日至6月底上报项目使用进度日之间时间较短,因此在短时间内无法及时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红河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规定,尽快确保项目资金全额支付。

  项目5按计划应完成情况与实际完成情况存在偏差原因是:因财政支付系统处于关闭状态等问题,钱款暂未支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及时对接泸西县财政局,尽快确保项目资金全额支付。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二是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高,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部分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三是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项目经费使用进度。

  六、建议

  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按照项目计划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编制合理性;已针对预算执行情况作出分析,并加强了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预算项目资金有序支出。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单位名称: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 8 月 5 日



附件【附件2-1: 泸西人大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