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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142
  •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1
  • 时效性
    有效

2020年泸西县大中寨国有贫困林场杨梅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0年泸西县大中寨国有贫困林场杨梅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扶贫资金绩效的通知》要求,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了绩效自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2020年泸西县大中寨国有贫困林场杨梅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中寨国有林场小秧田林班(A区和B区),A区(云寨):新建30亩,陡坡改台的30亩,深翻后按3.5m×4m的株行距进行定植,杨梅苗木选用三年生容器苗,苗高≥90cm,基肥使用尿素并与土壤混拌均匀,从200m外的水池用25管引水至基地;四周用铁丝围栏圈围,以防人为和牲畜破坏。B区(小秧田):对现有基地内的空塘进行补植;部分残缺的铁丝围栏再次进行补围;新购一个15m3水塔,用于果树的浇灌;产业配套基础设施-1.现有管护房的场地硬化为长20m×宽15.8m×厚0.2m的板面,使用C20混凝土;2.挡墙用M7.5浆砌石进行补支砌,正前方尺寸为长43m×宽(基础0.7m,墙顶0.6m)×高0.8m,两侧面和后方长67m×宽(基础1.39m,墙顶0.6m)×高2.6m;3.围墙长48m×高1.8m(大砖);4.新建一扇空樘宽3.05m×高3.53m的大门,门框用瓷砖进行装饰。

  3、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4万元,来源为专项扶贫资金。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2020年5月-2020年9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逐步形成杨梅基地生产规模化、优质化的目标,达到杨梅的品质属性稳定,使杨梅30亩产业成为示范带动当地林农增收致富的重要经济来源,达到周边贫困户脱贫致富。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新建杨梅基地30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专项扶贫资金34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工程审定金额为339212.50元,划拨工程款339212.5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泸政办发〔2019〕17号规定,资金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做到:严格按计划建设实施,不随意变更投资计划;工程资金实行财务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检查和审核,严格财务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与审计,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显敏   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梁  兴   大中寨国有林场场长

  成  员:王文亮   大中寨国有林场工作人员

  顾金祥   大中寨国有林场工作人员

  李建东   大中寨国有林场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大中寨国有林场办,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业务管理,协调,层层明确项目责任制和责任人,同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落实责任人。

  2、公开公示

  严格执行《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红开组〔2018〕7号)文件要求,项目启动前进行公示公开。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投入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全面公示公开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相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打造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3、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工程建设按时、保质、按量完成。

  (三)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费用开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2、项目完成情况

  (1)陡坡改台30亩     (2)定植苗木1624株

  (3)围栏2480m         (4)水塔1个

  (5)水网218m         (6)挡墙207.1m3

  (7)场地硬化65m3            (8)围墙78.24m2

  (9)大门1座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其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不但提升了人居环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涵蓄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制造氧气,还能减小旱灾,改良土壤,增加土壤肥力,对建设和谐林区具有重要的意义,还能示范带动周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杨梅产业,使其尽早脱贫致富。

  (2)经济效益。该项目实施后,为林场寻求到了一条增收的产业途径,规模化的基地和完备的基础的设施,杨梅进入旺果期后,可为国有贫困林场每年产生8万元左右的经济效益。

  (3)生态效益。该项目实施后,绿化和美化了荒山,减小了噪音,调节了气候,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项目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4)扶贫效益。生态环境提升可以大大改善国有贫困林场和周边贫困村阿鲁的群众居住环境,辐射带动周边阿鲁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4户181人爱绿护绿和大力发展经济林的意识,提升群众的居住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见附件《2020年泸西县大中寨国有贫困林场杨梅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评分表》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健全的组织机构是项目顺利实施的保证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建设之初,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具体包括项目建设作业设计方案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总结分析、项目验收等,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日常工作。实施结果证明,正是有了健全的组织机构,才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健全资金管理办法

  (1)严格按计划建设实施,不随意变更投资计划。

  (2)工程资金实行财务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3)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检查和审核,严格财务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与审计,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3、项目施工管理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遵守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坚守先设计后施工。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按进度施工,严格实行工程数量、质量承包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基地后期抚育管理工作,安排护林员加大管理力度,严防人为和畜牧对苗木的破坏。

  2、加大建设成效宣传力度,进一步激发群众管护自觉性,对人为破坏项目设施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在项目区营造一个爱护项目的良好氛围,确保项目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3、加强横向联系,密切协作,做好因气候异常而引发的地质灾害、传染病、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联合监测、预报和科研工作,增强该项目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附件:2020年泸西县大中寨国有贫困林场杨梅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



附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杨梅基地).xlsx
附件【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