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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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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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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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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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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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20年永宁乡永宁村大永宁村小组林下养鸡产业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0年永宁乡永宁村大永宁村小组林下养鸡产业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2020年永宁乡永宁村大永宁村小组林下养鸡产业项目
2、建设内容与规模
租用林地共计21.6亩,其中:林下养殖用地16.8亩,鸡舍用地4.8亩,新建围栏495米、新建50m³水池1个、管理用房100m²、库房120m²、厕所24m²、大门一道、土鸡6100只、养鸡设施设备2套、高位水箱及太阳能1套、供水设施500米、供电500米。总投资60万元。
3、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万元,来源为县级扶贫整合资金。
4、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4.1《泸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4.2《泸西县脱贫攻坚县级项目库汇总表》
4.3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开组〔2020〕13号)
4.4《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一、建设一个林下生态养鸡示范基地。二、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实现绿色立业增长。三、增加林下生态养鸡产业产值,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增收,示范带动贫困户发展林下生态养鸡产业,以产业致富脱贫。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1数量指标
★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加入服务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数395户1595人,建设林下生态养鸡示范基地1个,新建围栏495米,新建水池50m³,管理用房100m²,库房120m²,厕所24m²,大门一道,土鸡6100只,养鸡设施设备2套,高位水箱及太阳能1套、供水设施500米、供电500米。
2.2质量指标
当年开工率100%,当年完工率100%,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工程建设量达到实施方案设计标准。
2.3时效指标
项目开工时间:2020年10月15日,项目完成时间:2021年1月15日。
2.4成本指标
项目专项资金投资总控制≤60万元。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到位率=(59.768526/60)×100%=100%;实际到位资金:59.768526万元;计划投入资金:60万元 。到位及时率=(59.768526/59.768526)×100%=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项目及财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程技术组、财务组。领导小组明确工程业务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工程职责及财务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开组〔2020〕13号)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工程费用支付规范合法合规,审批齐全。实行工程合同制管理,以合同管理规范工程质量和工程费用支付管理。项目资金支付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付资金为工程费用的30%。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同级财政、扶贫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程资料及资金划拨资料规范归档保存,项目竣工结算及工程审计结算齐全。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和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台帐管理,会计记账规范齐全,财务监督管理到位。
3、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准实施方案进行项目管理,做到方案评审报秕,依法开展工程招标及工程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工程验收和审核施工方竣工结算申请核定;依照规定做好工程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公示及明确资产后期一年的管护责任。明确专人对项目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完整、齐全、规范分类归档。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资金管理要求;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工程竣工审计结算59.768526元,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60万元。成本节约率=[(60-59.768526)/60]x100%=0.0039% 。
2、项目完成质量
工程进度完成80%,因国土卫片执法定性为违法占用耕地,主要原因是资产租赁方没有按项目主管部门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要求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被国土执法部门强制拆除。导致项目没有按设计方案施工完成。目前主要由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与资产租赁方泸西县供销合作社协商,由县供销合作社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按原设计方案和合同施工。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建设目标因没有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没有达到预期设计建设目标。项目建设没有达到预计的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要求。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永宁乡大永宁村小塘子林木为大乔木,生态养鸡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对林木没有损害;林下杂草茂盛,饲草充沛,饲养地宽广,还有养鸡自然条件优越,年平均温度在16℃,最适宜鸡的生长发育。在林下放养的鸡,吃的是野草和草虫,特别是人工训养虫类供鸡食,可以补充鸡的青饲料与动物性饲料,减少混合饲料的投入,大大降低饲料成本,由于林内空气清新,鸡的肉质比笼养的嫩、滑、甜、香,林下养鸡项目建设将对我县林下生态养产业化建设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对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而将林下生态养殖由庭院转到林地,不仅可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还将有效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实现庭院、村容整洁,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对人民生活改善,增加农民收入,振兴县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项目没有建成达不到预期目标效益。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全面,工程建设达到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要求,该项工程绩效目标评定优。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充分,但因建设方监督不到位,项目建设因违法用地强制拆除,导致项目没有按计划建设完成。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该项工程主要经过实地踏勘论证项目建设科学可行;二是绩效目标指标值设定数字来源准确,指标值设定科学全面反映项目绩效目标考核要求。主要存在问题是建设方监督不到位,项目建设因违法用地强制拆除,导致项目没有按计划建设完成。
附件: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永宁林下养鸡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评分表.xls】